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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025)释义

内容提要

本书是对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_)_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XGB/T 30341-2025)各项条款内容的解释说明,适合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人员以及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规划、设计的人员使用。

前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驾驶机动车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生活技能。广泛的学车需求,推动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2. 2万余所,教练员约78. 7万人,教练车超过75. 4万辆,年培训学员约2300万人次。

2013年12月底,国家发布了两项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项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全面实施,推动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岗位和人员设置、教练车和教学设施设备配置以及教练场地规划设计,提升培训服务质量,为培养安全文明的机动车驾驶员、守护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一是国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陆续推出取消教练员从业资格管理、驾培业务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优化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等一系列措施,推动了驾培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二是学车人群趋于年轻化,多样化、个性化和高品质化的学驾需求显著增长;三是受市场开放与竞争加剧的双重影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正着力于降本增效;四是互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融合应用,推动教学方式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五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需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是培养驾驶员的主要场所,其教练场地、教学设施、教练人员素质等直接关系到培训服务质量。只有具备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办学条件,才能培养出技术扎实、素质过硬的驾驶员。为适应新政策、新形势和新需求,推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转型发展,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标准复审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64号)的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和运输服务司的组织下,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联合多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科研院校,对上述两项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2025年10月,修订后的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机动车驾驶员1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为帮助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正确理解标准各项条款的内容,贯彻落实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8号)、《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等有关规定和教学要求,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组织编写了两项标准的释义,对标准条款加以解释说明。本书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业务条件类型设置章节,分别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相应的业务条件要求进行了解释,便于读者系统理解。

本书编写人员包括曾诚、孟兴凯、张凌超、刘畅、王雪然、张沫、吴初娜、王生昌。本书顺利出版要感谢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以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浙江省公路与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南通市交通运输局、邯郸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交安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行业专家的指导和帮助。

由于编写人员的水平所限,难免有考虑不周和欠妥之处,敬请读者和同行们指正。

第一章 概论

本章是对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的修订情况、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进行的说明。

第一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备案管理制度

本部分介绍了两项国家标准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备案管理中的作用,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分类分级的思路,共有2条内容。

一、两项标准是落实驾培业务备案管理的依据

2004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

2006年1月,交通主管部门发布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许可。其中,第十条、第十二条分别规定,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申请主体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

2013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两项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于2014年6月1日起实施。2014年2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等两项国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厅运字〔2014〕11号),要求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做好标准落实工作。

2016年4月,交通运输部修改发布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分别规定,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申请主体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按照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的规定执行。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先后进行了修订,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2022年9月,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分别规定,申请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备案的,申请主体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业务条件的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执行。2026年2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8号,以下简称“《驾培管理规定》”),延续了关于备案管理的规定,同时,修改了教练员年龄有关条款。

2022年以来,交通运输部组织对GB/T 30340、GB/T 30341两项国家标准进行修订。2025年10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并规定两项标准于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两项国家标准是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条件的细化,对各地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备案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类备案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4.1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

条文释义

GB/T 30340—2025的4.1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分类。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备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因此,标准GB/T 30340—2025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三种类型。

  1.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级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4.2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培训能力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分级指标按5.3.1、5.4.1、5.5.1、5.5.2.4、5.6.4 ~5.6.6、5.7.3 和 5. 8.4。

条文释义

GB/T 30340—2025的4.2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分级。

《驾培管理规定》有关分级规定

根据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规模、服务能力以及教学设施设备配置情况等综合条件不同,《驾培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同时,从培训车型及教学车辆数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1) 培训车型

《驾培管理规定》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车辆的车型分为五类:

① 第一类为大中型客车,包括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

第二类为大型货车及牵引车,包括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

第三类为小型客货车,包括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

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第四类为三轮汽车及摩托车,包括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

摩托车;

⑤ 第五类为其他车型,包括轮式专

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驾培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从事三类(含三类)以上车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的,备案为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事两类车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备案

为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只从事一类车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备案为三级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2) 教学车辆数量

《驾培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六款规定: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

车辆不少于80辆;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40辆;从

事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

本标准的分级思路

在与部令相关分级规定保持衔接的基础上,国家标准主要按照培训规模大小进行分级,

并结合不同的规模对教练场地、教室及教学设施设备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数量配备等提出了

差异化的要求。这样能够确保所有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可根据所从事培训车型的培

训需求,配置相应的教学设施、设备、人员等,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

发〔2022〕36号)的基本要求,同时还有以下行业发展导向:

一是引导驾培机构向专业化发展,遵循学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形成规律,加强教学服

务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引导提供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等车型培训服

务的驾培机构开展规

模化建设、集

中培训,提高教学资源和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三是引导驾培机构根据实际学驾需求规划发展,合理配置教练车型及数量、教学服务人

员及设施设备,更好地满足学员多样化、个性化和便利化学驾需求。

2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分类

A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4.3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按培训内容分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

格培训机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分类指标按6.3. 1,6.4. 1、

6.5.3和 6.6.5。•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4. 3条是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分类。

《驾培管理规定》有关分类规定

《驾培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分为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两类。第八条规

定: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备

案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

的,备案为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本标准的分类思路

在与部令相关规定保持衔接的基础上,国家标准主要按照不同类型从业人员技能素质

培训需求对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进行分类,并对教学人员、教练车车型、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

备等提出了差异化的要求,引导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向专业化发展,为道路运输驾驶员的技能

素质提升提供坚实保障。

第二节两项国家标准的范围及修订情况

本部分介绍了两项国家标准的范围、标准内容修订情况。

—、标准范围

「1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斐务条件》的范国—

《驾培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

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针对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管理需求,围绕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

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对教学大纲的执行能力、培训过程

4第一章

规范管理能力、培训质量与服务水平保障能力等方面,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分类分

级要求,以及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

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人员、教练车、教练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办公场

所及教室、服务及其他设施等业务条件要求。标准适用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专门

的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除外)以及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经营性教练场的备案、经营及管理。

:2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的范围

场地驾驶训练是学员驾驶技能训练的重要环节,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

术要求} ( GB/T 30341—2025)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

36号)中有关基础和场地驾驶训练项目和训练内容的要求,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提

出了 “场地规

,场地训练设施、设备及道路条件,其他条件”等基本要求。标准适用于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综上所述,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对普通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

业务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而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

2025)是针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条件中有关教练场地的具体要求。因此,标准《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是配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

件》(GB/T 30340—2025)使用的技术标准。

二、标准修订情况

改革

标准编制组根据《驾培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国家“放管服”

举措以及企业降本增效和学员便利化学驾的需求,对两项国家标准的框架和内容做了

适当调整。

| 1国家标准《也动车驾驶昆抵训机构业务条件》的修订情况

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共分为7章,包括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分级要求、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道路运

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条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业务条件,内容修订情况

如表1-2-1所示。

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新旧版本对照表

序号 2013版标准 2025版标准 主要修订情况

1 4培训机构分级 4分类分级要求 更改了分类分级要求

表 1-2-1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续上表

序号 2013版标准 2025版标准 主要修订情况

2 5主体资格

5.1.1 更改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主体资格要求

3 6组织机构 5.1.2 无修订

4 7管理制度 5.2 更改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要求

5

5普通

8.1 5.1.3

机动车驾

增加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学员管理岗位设置

要求

驶员培训

更改了机构主要负责人、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

机构业务

8岗位

6 8.2-8.8

及人员

5.3.2-

练负责人、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结业考核员、教

条件

5.3.11

练车管理人员、计算机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的素质要求,

增加了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更改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各岗位人员的配置

7 8.9 5.3.1

要求

4分类

更改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车型分类

8

9.1

4.4

分级要求

要求

更改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培训车型类别数

9 9.2

9教练

5.4.1

量、部分培训车型教练车配置数量要求

10 9.3 5.4.3 增加了轻型牵引挂车、轻便摩托车的技术参数要求

11 9.4 5.4.2 更改了教练车配置与技术性能要求

12 9.5 5.4.4 增加了汽车教练车标识喷涂要求

13

5普通

10.1 5.5.1

机动车驾

更改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场地面积与

单车道总长度要求,增加了分训场地设置要求

10教

驶员培训

14 10.2 5.5.2

练场地

机构业务

更改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自备教练场地相

关要求

条件

15 10.3 5.5.3 增加了签订场地租用协议的要求

更改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学设施设备

16 11教学设施设备 5.6

要求

更改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公示信息要求、课堂

17 12办公场所及教室 5.7

理论教室和计算机教室配置要求

18 13服务及其他设施 5.8 无修订

6道路运输驾驶员

增加了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业务条件

19 —

从业资格培训机构业

要求

务条件

6第一章

续上表

序号 2013版标准 2025版标准 主要修订情况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附录A机动车驾驶

员培训机构教练场地

— —

面积计算方法

附录B

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

经营性教

练场资格

条件

附录B

    1. 1

的B. 1

附录B

  1. 1.2

的B.2

附录B

的B.3 7.2

7机动

附录B

车驾驶员

的B.4 7.1.3 3

培训经营

性教练场

附录B

业务条件

7.4

的B.5.1

删除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场地面积计算方法,

调整至标准GB/T 30341—2025的附录A

更改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主体资格

要求

更改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组织机构

要求

更改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管理制度

要求

更改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岗位及人员

配置数量要求,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更改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总

面积和单车道长度递增要求,增加了土地资源利用、教练

场地循环训练路线和休息场所等要求

附录B

的B.6 7.5 将标准GB/T 30341—2013中

第六章的内容调入本部分

附录B

的B.7 7.6 无修订

j 2国家标准《机初至翌袈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的修订情况

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共分为6章,包括范

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场地规

模、场地训练设施及道路条件、其他条件,内容修订

情况如表1-2-2所示。

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新旧版本对照表 表1-2-2

序号 2013版标准 2025版标准 修订情况

1 4场地规

模 4场地规

模 删除了教练场的最小训练规

要求

2 _5_场地

5.1

  1. 1 更改了训练项目缓冲路段长度要求

5场地

3 5.2 5.2

训练设施

设施、设

增加了训练场内道路的净高要求,更改了训练场内训练

训练项目

路线和交叉路口的设置以及道路安全要求

及道路条

备及道路

4 5.3 5.3 删除了交通信号灯配置数量要求

条件

5 5.4 5.4 删除了停车场设置位置的要求

6办公、教学与服务

删除了办公、教学与服务设施要求,调整至标准GB/T

6

设施

30340—2025 的第 7 章

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续上表

序号 2013版标准 2025版标准 修订情况

7 7安全条件

更改了教练场地安全条件要求

6其他条件

8 8环境条件 无修改

9

10

11

附录A机动车驾驶

员培训教练场场地面

积计算方法

附录B教练场训练

项目设施配置要求

附录C教练场训练

项目设施技术要求

附录A机动车驾驶

员培训教练场地面积

计算方法

附录B教练场训练

项目设施配置要求

附录C教练场训练

项目设施技术要求

更改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面积计算方法

更改了教练场训练项目设施配置要求

更改了教练场训练项目设施技术要求

第三节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部分介绍了两项国家标准引用的标准规范情况。

一、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的引用文件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引用的标准规范主要涉及教

练车技术要求、人员素质要求、教学设备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技术要求、教练场地建设

要求、建筑设施要求、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要求等,考虑到所有的标准都可能会修订,因

此,本标准的使用者应引用最新版本的标准。引用各项文件的最新版本如下:

(1) 教练车技术要求,包括《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机动车安全

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

2023)、《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 (GB/T 21055—2007)、《新能源汽车运行安

全性能检验规程》(GB/T 44500—2024);

(2) 人员素质要求,包括《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技能和素质要求》(JT/T 1471-

2023);

(3) 教学设备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技术要求,包括《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

第1部分:计时终端技术要求XJT/T 1302. 1—2019)、《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 第2

部分:平台技术要求》(JT/T 1302.2—2024)、《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JT/T 378—2022)、《道

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GA/T 963—2024);

(4) 教练场地建设要求,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

(5) 建筑设施要求,包括《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建筑照明设计

标准>(GB 50034—2024) X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和《无障碍设计规范》

8第一章

(GB 50763—2012);

(6)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要求,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 2894—2025)。

二、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的引用文件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引用的标准规范主要涉及

教练场地的训练道路、交通信号、停车场地以及电动汽车教练车充电服务设施等设置要求,

考虑到所有的标准都会被修订,因此,本标准的使用者应引用最新版本的标准。引用各项文

件的最新版本如下:

(1) 训练道路设置要求,包括《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交通安全设

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城市道路交叉

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2) 交通信号设置要求,包括《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 3—2025)、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

(3) 停车场地设置要求,包括《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无障碍设计规

范》(GB 50763—2012);

(4) 电动汽车教练车充电服务设施要求,包括《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313—2018) 0

第四节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介绍了两项国家标准明确的术语和定义,共有6条内容。

一、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3.1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以培养驾驶学员的安全意识、培训驾驶学员的驾驶技能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

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机构。

条支释

GB/T 30340—2025的3. 1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定义。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本术语针对

其中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 J36号)的要求,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学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同时,驾培机构不仅是为社会培养安

全驾驶员的组织,还是以经营为目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经济实体,具有为社会提供优质

教学服务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双重经营目标。因此,标准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定义

为:以培养学员的安全意识、培训驾驶学员的驾驶技能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

驶培训服务的机构。

二、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3.2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等提供从业知识和能力培训服务

的机构。

条支释

GB/T 30340—2025的3.2条是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定义,为本次

标准修订的新增术语。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的一种类型,根据培训内容分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

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两类。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4

号)的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

员。其中,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

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

运人员。

根据《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纲》(交运发〔2012〕687号)《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纲》(交办运〔2024〕45号)的要求,道路客货运输驾

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教学目标是培养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应用

能力。因此,标准将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定义为: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

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等提供从业知识和能力培训服务的机构。

三、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3.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

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提供有偿使用的教练场地、配套设施设备等进行驾驶

教学与训练的机构。

10第一章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3.3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定义。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一种类型,主营业务是为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基础和场地驾驶训练提供专业的服务,包括向普通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机构出租教练场地用于驾驶教学与训练,并向场地租用方提供必要的教学与服

务设施设备、训练安全和环境条件。因此,标准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定义为:

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提供有偿使用的教练场地、配套设施设备等进行驾驶教学与

训练的机构。

四、 自备教练场地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3.4自备教练场地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者利用自有或者租用的土地,专

门用于自有教练车

进行驾驶教学与训练的场地。

条文释

GB/T 30340—2025的3.4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备教练场地的定义。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有必要

的教练场地。教练场地的主要作用是为学员学习驾驶技能提供必要的场地、配套设施和

设备等。由于土地资源紧缺,为了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按照《驾培管理规

定》的规定,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场地使用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利用自有或

者合法租用的土地,按照标准GB/T 30341—2025的要求设计建造的、专

门用于自有教练

车进行驾驶训练的教练场地;另一种是直接租用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提供

的设施设备齐全、符合标准GB/T 30341—2025要求的教练场地。标准将第一种情形定义

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备教练场地,将第二种情形定义为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经营性教练场租用的教练场地。

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备教练

场地的性质存在差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一种类

型,而自备教练场地属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业务条件之一。

五、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

► [GB/T 30341 —2025 标准条文】

3.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

具备机动车驾驶训练项目设施、设备和训练道路等条件的教学和训练场所。

1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条丈释

GB/T 30341-2025的3.1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的定义。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的规定,基础和场地驾

驶技能训练是学员驾驶技能训练的重要环节,包括场地项目训练及场内道路驾驶技能训练。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的主要作用是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驾驶训练项目设施、设备和训

练道路等条件,满足学员驾驶训练的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标准所定义

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是对教练场地的一种统称,既包

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所具备的教练场地,又包括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自备教练场地。

六、单车道长度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3.5单车道长度

教练场地内建设的训练道路按单车道进行折算的训练道路累计长度。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3. 5条是关于教练场地道路单车道长度的定义,为本次标准修订

的新增术语。

场地驾驶技能训练既包括场地项目训练,又包括场内简单道路场景驾驶技能训练。因

此,标准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应当设置训练道路,并且

训练道路能相互联通形成循

环路网。场地内训练道路的设置情况,直接影响学员场地驾驶训练的效果。场地内训练道

路越多,可以模拟的交通场景越多,学员驾驶训练效果也会越好。为了引导教练场更科学地

设计,标准以场内道路单车道长度作为教练场地建设的重要指标。

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对不同等级的公路相应地确定了车道数,其中,四

级公路应设置1条或2条车道,三级公路应设置2条车道。此外,还根据公路不同的设计速

度相应地确定了车道的宽度。

教练场内道路可能设置有1条车道、2条车道或多条车道的情形,为了准确计算场内

训练道路的长度,标准将单车道长度定义为:教练场地内建设的训练道路按单车道进行折

算的训练道路累计长度。单车道长度的具体要求和测算方法见本书

第五章第三节的

内容。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要求

本章是对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中有关普

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

教练场的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的说明。

第一节企业法人资格要求

本部分介绍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机构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要求,共有3

条内容。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1.1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6.1.1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7.1.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1.1.6.1.1和7.1. 1条是关于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机

构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要求。

―、企业法人资格的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依法独立

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

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

产,

享有法人财

产权。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意味着该组织有以下权利和义务:①依法成立,得到国家机关的登

记、注册和认可;②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以及与

经营和服务规

相适应的从业人员;③有与生

经营和服务规

相适应的资金数额,这

是保证法人能够独立进行经济活动、承担民事责

的物质基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和

13

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进行诉讼活动,即对自己的经营行为所产

生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

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

二、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法人资格要求

2004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

会化。自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全面走向市场,向社会化方向发展。普通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机构成为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经济实体,合法地享有民事权利,可靠地承担民事义

务,这样更有利于市场经营的监督管理,有利于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

为保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为社会提供可靠、满意的服务,《驾培管理规定》第十条、

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分别规定,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培训业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应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因此,本次标准修

订时,延续提出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均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要求。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经营性教练场三种培训业务相对独立,任何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符合规定的条件、标

准,均可备案相应的培训业务。也就是说,在满足相关业务条件、标准后,同一企业法人可以

同时备案多种培训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但分支机构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不具备法人资格,不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

事责

任。

三、 法人资格信息备案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因此,从事机

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办

理企业法人登记,申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申请人在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申请时,要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和取得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二节企业组织机构设置

本部分分别介绍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组织机构要求,共有3条内容。

14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要求

一、组织机构的作用和信息备案

;1组织机构的作用

组织机构是指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岗位)及其相互关系的安排和结构设计,是企业运作

的基础框架。一方面,各部门(岗位)的职责与分工明确,可以确保每位员工清楚自己的工作

范围和责任;另一方面,各部门

间通过明确的联系和协作机制,让企业能够更好地应对复

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保持活力与竞争力,从而推动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主要肩负着教学和经营两方面的职责,教学和经营的性质、目

的、方法不同,部门设置和职能也不同,既有相互制约的一面,又有相互促进的一面。为确保

日常教学和经营各项工作有专

门的部门负责,有相关人员负责实施,使得教学和培训质量不

受经营行为的影响,企业培训经营目标得以实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学和

经营管理机构。

在设立部门时,经营者要充分考虑驾驶培训教学工作、经营活动和人文环境的特点,从

保证质量、有利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以机构负责人(职业经理人)负责制

为核心,职能齐全、权责分明、分工合作的组织架构和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部门的效

能,提高管理效率。

\2组织机招信息备案

申请人在提交备案材料时,需要提供有关企业内部机构设置的文件资料,并明确各部门

的职责。

二、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组织机构设置

► [ GB / 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1.2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置教学、教练员、学员、质

量、结业考核、安全、教练车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及档案管理等机构。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1.2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置组织机构的要求。

《驾培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有健全的组

织机构,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核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

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业务管理需求,标准要

求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围绕招生与学员服务、理论教学与驾驶训练、结业考核、质量

管理、教练车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设置必要的管理部

门,各部门的职责定位见表2-2-1。

1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部门设置及职责定位 表2-2-1

序号部门设置部门职责定位 岗位设置

制定学员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学时收费标

准、学员投诉受理制度、培训合同,开展收费标准与收费

1 招生与学员服务

方式等信息公开、收费标准等信息报备、学员咨询服务、

培训合同签订、学员学籍管理、学员培训预约、收费和退

费、学员满意度评价、学员投诉受理与调查处理等

学员管理人员(包括招

生工作人员、学员学籍管

理人员、培训预约服务人

员、学员投诉受理人员)

2 理论教学与驾驶训练

3 结业考核

4 质量管理

5 教练车管理

6 设施设备管理

7 安全管理

8 人力资源管理

9 档案管理

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计划,并按照教学计划组织

开展理论教学、模拟驾驶训练、场地驾驶训练、道路驾驶

训练,做好培训学时计时管理以及教学日志、培训记录

的使用和管理等

制定结业考核制度和考核计划,并按照考核计划规范

开展学员结业考核评定以及结业证

的发放等

制定质量控制与改进制度、教学与服务规范及质量目

标,开展培训与服务质量监督、评估,组织开展质量教育

培训等

制定教练车管理制度,实施教练车的购置、使用管理、

检查、维护、检测、更新和报废等

制定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开展汽车驾驶培训模拟

器、计时培训系统等教学设施设备的购置、使用管理、检

查、维护、更新等;制定教练场地管理制度,开展教练场

地及场地设施的检查、维护、使用管理等,开展无障碍设

施的建设、检查、维护等

制定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及安全目标,并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管控与隐

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事故调查与事故报告、安全

考核等

制定岗位聘用管理、教练员管理等制度,按规定组织

教练员、结业考核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的聘用、

岗前培训、再教育,组织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各岗

位年度考核等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开展各类档案的收集、保存和管

理等

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

操作训练负责人、理论教

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

结业考核员

质量管理人员

教练车管理人员

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计

算机管理人员、教练场地

管理人员

安全生

管理人员

负责人、安全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档案管理人员

16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要求

不同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经营规

模、经营管理模式存在差异,因此,普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可遵循部门精简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单独设置或综合设置相

关管理部门。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组织机构设置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1. 1.2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置教学、教练员、

学员、质量、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及档案管理等机构。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6. 1.2条是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设置组织机构

的要求。

《驾培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有

健全的组织机构,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

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业务管理需求,

标准GB/T 30340-2025要求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围绕招生与学员服务、理论

与应用能力教学、质量管理、教练车管理、教学场所与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人力资

源管理、档案管理等设置必要的管理部门,各部门的职责定位见表2-2-2。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部门设置及职责定位 表2-2-2

序号部门设置部门职责定位 岗位设置

制定学员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收费标准、学

员投诉受理制度、培训合同,开展学员咨询服务、收费标

1 招生与学员服务

准与收费方式等信息公开、收费标准等信息报备、培训

合同签订、收费和退费、学员满意度评价、学员投诉受理

与调查处理等

学员管理人员(包括招

生工作人员、学员投诉受

理人员)

2 理论与应用能力教学

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计划,并按照教学计划组织

开展理论教学、应用能力教学,做好培训学时计时管理

以及教学日志的使用和管理等

教学负责人、道路客货

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教练员、危险货物运输驾

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_3_质量管理

制定质量控制与改进制度、教学与服务规范及质量目

标,开展培训与服务质量监督、评估,组织开展质量教育

培训等

质量管理人员

1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续上表

序号部门设置部门职责定位 岗位设置

4 教练车管理

教学场所与设施

5

设备管理

6 安全管理

7 人力资源管理

制定教练车管理制度,实施教练车的购置、使用管理、

检查、维护、检测、更新和报废等

制定教学场所与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实施教学设施设

备的购置、使用管理、检查、维护、更新等,实施教学场所

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使用管理等

制定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及安全目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管控与隐

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事故调查与事故报告、安全

考核等

制定岗位聘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按规定组

织教练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的岗前培训、再教

育,组织年度考核等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开展各类档案的收集、保存和管

教练车管理人员

教学场所管理人员、设

施设备管理人员

安全生

负责人、安全

管理人员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8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

理等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可遵循部门精简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单独设

置或综合设置相关管理部门。

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组织机构设置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7.1.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经营管理、

教练车管理和场地设施设备管理等机构。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7. 1.2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设置组织机构的

要求。

《驾培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有相

应的管理人员,包括教练场安全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以及场地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虽然

《驾培管理规定》没有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的组织机构提出明确的要求,但是健全的

管理机构是其正常经营的基础。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业务管理需求,标准从保障教练场地运营秩序

与运营安全的角度,要求围绕招租与经营、服务保障(教练车管理、教练场地及设施设备管

理)、安全、人力资源、档案管理等设置必要的管理部门,各部门的职责定位见表2-2-3。

18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要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部门设置及职责定位 表2-2-3

序号部门设置部门职责定位 岗位设置

1 招租与经营管理

2 教练车管理

教练场地设施

3

设备管理

4 安全管理

5 人力资源管理

制定经营管理制度、场地租用收费标准、场地租用合

同,落实场地租用协议和入场训练安全生

管理协议签

订、收费管理、客户满意度评价、统计信息报送等

制定教练车管理制度,落实教练车入场训练安全告

知、教练车入场和出场管理、场内停车管理等

制定教练场地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实施教练场地设施

设备的使用、检查、维护、更新等

制定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入场训练安全生

管理协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检查、场地视

频监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预案演练、事故调查与事故报告等

制定岗位聘用管理制度,按规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

经营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的培训,组织年度考核等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开展各类档案的收集、保存和管

经营管理人员

教练车管理人员

教练场地设施设备管理

人员

安全生

负责人、安全

管理人员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6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

理等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可遵循部门精简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单独设置

或综合设置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节企业管理制度建设

本部分介绍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管理制度要求,共有3条内容。

一、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及信息备案

|J全业萱理制度的作用

营的过程

管理制度是企业员工在生

经营活动中共同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它能使员工个

人的活动得以合理进行,同时也是维护员工共同利益的一种强制手段。管理制度在企业运

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没有管理制度的约束,企业的生

经营活动就会失去组织原

则,必将呈现混乱无序的状态。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作为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管理制度建设对于其日常

教学和经营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需要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

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规章制度,使组织管理体系责权分明、纪律严明、协同高效,最大限度发

1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挥员工的自律性、积极性、创造性,使组织的各项功能高效运转,更好实现经营管理目标,使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身具有适应生存、日益发展的生命力。

2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企业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综合考虑制度的合规性、实时性和可操作性,为企业的健康

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 合规性。管理制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避免因制度

不合规为企业带来损失或声誉受损。

(2) 实时性。管理制度能够适应当前行业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的需要,能够有效指导各

岗位的工作实践。

(3) 可操作性。管理制度的内容应明确、具体,便于员工理解和执行。

制度的

严格执行,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有制度不落实,比没有更可怕。因此,

一方面要将管理制度张贴在显著位置,定期开展制度培训,帮助员工准确理解管理规范,提

高执行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和考核,督促各岗位员工遵循制度开展工作。

小知识 I

J 质量管理制度建设 J

}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在市场竞

争中

立足和发展的必备条件,也是企业品牌{

|建设的基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重视质量管理|

j制度体系建设。驾驶证考试具有考试时间短、考试场景有限等局限性,单纯地以学员J

|考试通过率来衡量培训质量,会让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忽视对培训过程和全面质J

:量的管理。 I

} 质量管理制度需要涵盖培训技能质量(学员对驾驶技能的掌握程度)、培训服务{

;质量(各岗位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能力、学员满意度)、培训价值质量(学员获得驾{

:驶证后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和交通事故情况、培训周期、培训费用的经济性)等多个!

命二一二……—-一………-……-一…i

! 3管理制度备案

申请人在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申请时,要提交管理制度材料,保证制度文

件完整、有效,且与组织机构和岗位的设置保持衔接。

二、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建设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2.1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建立并实施健全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包括

但不限于表1的要求。

20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要求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要求 表1

序号管理制度名称 内容要求

落实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的措施、

1 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检查、培训教材和教学新技术的使用、培训学时计时管理、教

学日志(含学时确认单)与培训记录的使用和管理、教学现场检查等

教练员聘用管理、岗前培训、再教育、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及考核结果公布、教

2 教练员管理制度

练员档案建立等

服务承诺、培训合同签订(包括培训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规则等培训合

3 学员管理制度

同内容告知)、学员培训预约、学员满意度评价、学员档案建立等

4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投诉的方式、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处理时限和结果反馈等

培训与服务质量目标、教学规范与服务规范的制定、质量教育培训、培训与服

5 质量控制与改进制度

务质量评估及持续改进等

_6_结业考核制度结业考核方式、考核规范、考核评定和结业证的发放等

教练车与教学设备管

教练车及机动车驾驶模拟器、计时培训系统等教学设备的使用、检查、维护、

7

理制度

检测、更新和报废,以及教练车档案建立等

8 教练场地管理制度 教练场地及场地设施的使用、检查、维护等

安全目标、岗位安全责

任、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训练安全告知、安全教育培

9 安全责任制度

训、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考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事故调查与

事故报告、安全档案建立等

收费项目和学时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信息公开,收费标准等信息报备,收费

10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和退费管理等

教练员档案、学员档案、教练车档案、教学设施设备档案和安全档案等的收

11 档案管理制度

集、保存和管理

5.2.2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的,还应建立

包含残疾人驾驶培训学习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安全等服务保障制度。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2. 1、5. 2.2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建设

的要求。

1管理制度建设

《驾培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有健全的管

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核

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2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各环节的安全与质量要求,标准围绕

招生与服务(学员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学员投诉受理制度)、教学与考核(教学管理制

度、结业考核制度)、质量(质量控制与改进制度)、服务保障(教练车与教学设备管理制度、教练

场地管理制度、残疾人培训服务保障制度)、安全(安全责任制度)、人力资源(教练员管理制

度)、其他(档案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管理制度建设要求。相比原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对管理制度的要求,具体变化见表2-3-1。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变化情况 表2-3-1

2013版标准 2025版标准

序号

管理制度名称 制度内容管理制度名称 制度内容

落实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动车驾驶

应包括落实国家统一规定的教学

培训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

大纲的措施,教学实施计划的制定、

的措施、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检查、培

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

1

检查,培训学时计时管理,教学日志

训教材和教学新技术的使用、培训

制度

制度

与培训记录的使用、管理,教学现场

检查与质量评估等

学时计时管理、教学日志(含学时确

认单)与培训记录的使用和管理、教

学现场检查等

教练员管

2

理制度

3 学员管理制度

4 诚信承诺制度

学员投诉

5

受理制度

应包括教练员聘用、轮训、评议、考

核(包括职业道德、执教能力、培训

质量、廉洁自律、继续教育记录和学

员满意度等)、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

的公布、离岗等,并按每位教练员

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

应包括培训合同内容(包括服务

内容、收费标准)告知及培训学时计

时管理系统、教学日志(含学时确认

单)和培训记录的使用等,并按每位

学员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

应包括诚信承诺的内容、承诺的

形式,诚信承诺的落实及培训质量

信誉回访等

应包括投诉的方式、投诉的受理、

处理结果和处理时限等

教练员管

理制度

学员管理

制度

学员投诉

受理制度

6 — —质量控制

与改进制度

教练员聘用管理、岗前培训、再教

育、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及考核结果

公布、教练员档案建立等

服务承诺、培训合同签订(包括培

训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规则等

培训合同内容告知)、学员培训预

约、学员满意度评价、学员档案建

立等

投诉的方式、投诉的受理、调查处

理、处理时限和结果反馈等

培训与服务质量目标、教学规范

与服务规范的制定、质量教育培训、

培训与服务质量评估及持续改进等

22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要求

续上表

序号
管理制度名称
7
8
9
10
11
12
13
注:残疾人培训服务保障制度仅针对开展残疾人培训业务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 2管理制度的规范作用

标准明确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要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它们应发挥的主要作

用如下:

(1)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理论教学、场地训练教学和道路训练教学部门的教学组织工

2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

作,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培训教材和教学新技术的使用、培训学时计时管理、教学日

志与培训记录的使用管理、教学现场检查等。

(2) 结业考核制度。规范结业考核部门的考核工作,包括学员结业考核计划制定与实

施、学员结业证发放等。

(3) 教练员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教练员等岗位人员的聘用、培训、教学

质量信誉考核等。

(4) 学员管理制度。规范招生服务部门的招生、服务承诺、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推行培

训预约、学员满意度评价等。

(5) 质量控制与改进制度。规范质量管理部门制定质量目标、教学与服务规范,组织开

展质量教育培训、质量评估与持续改进等。

(6)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规范招生服务部门受理学员投诉、调查处理和结果反馈等。

(7) 教练车与教学设备管理制度。规范服务保障部门对教练车与教学设施设备的购置、

使用管理、检查维护、更新和报废等。

(8) 教练场地管理制度。规范服务保障部门开展教练场地及场地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

检查维护等。

(9) 安全责任制度。规范安全管理部门岗位安全责

的分解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

训、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与评估、事故调查等。

(10) 残疾人培训服务保障制度。规范服务保障部门对教学、生活区域无障碍设施的建

设、检查维护等。

备,规范收费和退费等。

(11)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招生服务、财务部门做好培训收费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报

(12) 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部门开展人员、车辆、教学设施设备和安全等档案的

收集、保存和管理。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建设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6.2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建立的教学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

管理制度、质量控制与改进制度、教练车与教学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安全责

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应符合5.2.1的要求。

条失释

GB/T 30340-2025的6. 2条是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建设的

要求。

24第二章蛆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要求

Id 里剜度建义

《驾培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有

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

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标准参考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建设要求,

结合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各环节的安全与质量要求,围绕招生与服务(学员管理制

度)、教学(教学管理制度)、质量(质量控制与改进制度)、服务保障(教练车与教学设备管理

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安全(安全责任制度)、人力资源(教练员管理制度)、其他(档案

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管理制度建设要求。

| 2管理制度的规范作用

标准明确了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要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它们应发挥的

主要作用如下:

(1) 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理论教学、应用能力教学部门的教学组织工作,包括教学计划

的制定和实施、培训学时计时管理、教学日志的使用管理、教学现场检查等。

(2) 学员管理制度。规范招生服务部门的招生、培训收费信息公开、与学员签订培训合

同、学员满意度评价、学员投诉受理与调查处理等。

(3) 教练员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教练员等岗位人员的聘用、培训、教学

质量信誉考核等。

(4) 质量控制与改进制度。规范质量管理部门制定质量目标、教学与服务规范,组织开

展质量教育培训、质量评估与持续改进等。

(5) 教练车与教学设备管理制度。规范有关服务保障部门对教练车与教学设施设备的

购置、使用管理、检查维护、更新和报废等。

(6) 教练场地管理制度。规范有关服务保障部门开展包括教练场地在内的教学场所及

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检查维护等。

(7) 安全责任制度。规范安全管理部门岗位安全责

的分解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

训、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与评估、事故调查等。

(8) 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部门开展人员、车辆、教学设施设备和安全等档案的

收集、保存和管理。

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管理制度建设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7.2.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应建立并实施健全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

包括但不限于表7的内容。

2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管理制度要求 表7

序号管理制度名称 内容要求

1 经营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收费管理、档案管理和统计信息报送等

2 教练车管理制度 入场训练安全告知、教练车入场和出场管理、场内停车管理等

3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计划编制、教练场地视频监控、场内训练安全协调和管理、安全风险

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记录等

4

教练场地设施设备

管理制度

场地训练设施设备、安全通道与消防、供水、电力、照明和绿化等设施设备的使

用、检查、维护、更新等

5 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目标、岗位安全责

故调查与事故报告、安全档案建立等

任、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考核、事

7.2.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教学安全事

故、火灾、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治安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2.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应与租用教练场地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机构签订场地租用协议、安全生

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

管理职责、

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安全责

等O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7.2.1、7. 2.2和7. 2. 3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

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

| 1管理制度建设

《驾培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六款规定: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应有

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教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等。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标准重点围绕经营(经营管理制度)、服务保障(教练车管

理制度、教练场地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安全(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等方面提出了管理制度建设要求。此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还需要结合自身的经

营管理需求,建立人力资源(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其他(档案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形成

更加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

相比原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对管理制度

的要求,具体变化见表2-3-2。

26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要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管理制度变化情况 表2-3-2

2013版标准 2025版标准

序号

管理制度名称 制度内容管理制度名称 制度内容

经营管理

应包括合同管理、收费管理、档案

经营管理

合同管理、收费管理、档案管理和

1

制度

管理和统计信息报送等

制度

统计信息报送等

训练秩序

应包括车辆入场管理、教学现场

教练车安

入场训练安全告知、教练车入场

2

管理制度

管理等,并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

全管理制度

和出场管理、场内停车管理等

安全检查计划编制、教练场地视

训练秩序

应包括车辆入场管理、教学现场

安全检查

频监控、场内训练安全协调和管理、

3

管理制度

管理等,并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

制度

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检

查记录等

应包括场地训练设施设备、安全

场地训练设施设备、安全通道与

设施设备

通道与消防、供水、电力、照明和绿

教练场地

4

消防、供水、电力、照明和绿化等设

管理制度

化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检查、维修和

管理制度

施设备的使用、检查、维护、更新等

更新等,并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

应包括24h值班、入场训练安全

安全目标、岗位安全责

任、安全操

告知、安全教育、场地安全监控、安

5 安全生

责任制度

安全责

作规程的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

全检查、隐患排除、重大事故报告和

制度

考核、事故调查与事故报告、安全档

安全责

等,并建立纸质和电子

案建立等

档案

应包括教学安全事故、火灾、恶劣

教学安全事故、火灾、恶劣天气和

应急管理

突发事件

6

天气和自然灾害、治安事件等突发

自然灾害、治安事件、公共卫生事件

制度

应急预案

事件应急预案

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管理制|度的规范作用

本标准明确了安全检查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安全生

责任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的主要作用如下:

(1)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经营管理部门与场地租赁机构签订协议、入场训练安全生

理协议,规范开展收费管理、档案管理以及统计信息报送等。

(2 )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保障部门对教练车入场训练安全告知、车辆进出场

地以及场地内停车进行管理等。

(3)教练场地管理制度。规范服务保障部门开展教练场地及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检查

27

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耶*^咛9”5^*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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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等。

(4) 安全检查制度。规范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计划编制与实施、教练场地训练监

控、场内训练安全协调和管理、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等。

(5) 安全责任制度。规范安全管理部门岗位安全责

的分解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

训、事故调查与事故报告等。

(6)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评估等。

|3场地租用协以与安全生

管理协议签订

  1. 协议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

的协议,并对合同的订立形式、合同的成立、合同履行及合同变更或解除等事项进行了

规定:

(1)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

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

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

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

形式。

(2) 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

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

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

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3) 合同履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

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

不履行合同义务。

(4) 合同变更或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

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

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双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

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1. 签订场地租用协议

场地租用协议的作用主要是明确教练场地出租方与租赁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

容应包括教练场地基本信息(坐落位置、场地限界、面积等)、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支

付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争

议处理、违约责任和协议解除等。

  1. 签订安全生

管理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

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

产法》规定,生

经营单位不得将生

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

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

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

经营项目、场所发

门的安全生

28

管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要求

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

管理职责;生

经营单位对承包

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

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

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

管理协议的作用是明确出租方与租赁方在场地使用过程

的权利和义务、应

等,确保场地租用各方均能够为保障场地训练安全而做出努

采取的安全措施、安全事故责

力。场地安全生

管理协议内容应包括出租方与租赁方的安全生

任、安全措施(场地设

施设备维护、安全检查、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等)、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争

议处理、违约责任和协议解除等。

第三章 岗位及人员要求

器熹%Em基源 E若忠冲察切WHE;源芍;'厂宓三。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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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是对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中有关普

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

教练场的岗位设置、人员数量配置及素质条件的说明。

第一节岗位设置要求

本部分分别介绍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岗位设置要求,共有3条内容。

—、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备案

|①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序开展各项培训经营活动、实现培训

经营目标的主要力量,是保证培训服务质量和提高经营效益的关键因素。教学人员和管理

人员的个人素质、职业道德直接影响到学员以至驾驶员队伍的素质水平。

| 2劳动权益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规范企业与员工之

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规定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间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或终止等事项。劳动合同是保障从业人员

合法劳动权益的一种有效方法,也为企业用人管理、维护正常劳动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条件等事项。

企业与劳动者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严

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者因

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0第三章岗位及人员要求

3岗位信息备案

申请人在提交备案材料时,需要提供企业岗位设置及职责的文件资料、聘用人员名册、

部分岗位聘用人员的职称和安全驾驶经历证明材料。

二、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1.3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设置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学

员管理、结业考核员、安全管理、教练车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计算机管理和档案管理等管

理岗位,设置理论教练员、驾萸操作教练员等教学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 1.3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与管理岗位设置

的要求。

《驾培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有健全的组

织机构,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核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

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特点和需求,标准围绕招

生与学员服务、理论教学与驾驶训练、结业考核、质量管理、教练车管理、设施设备(计算机)

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岗位设置要求,并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具体设置岗

位及相应岗位职责见表3-1-1 o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与管理岗位设置 ' 表3-1-1

序号设置的岗位 岗位职责内容

负责理论教学的组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理论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计划制定、理论教

1 理论教学负责人

学部门建设、培训教材和教学新技术使用管理、理论培训学时计时管理、教学质量控制与

改进、教学进度跟踪、理论教练员业务培训组织、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负责驾驶操作训练的组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驾驶操作训练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计

驾驶操作

2

划制定、场地训练教学和道路训练教学部门建设、教学新技术使用管理、实操培训学时计

训练负责人

时管理、教学质量控制与改进、教学进度跟踪、实操教练员业务培训组织等工作

3 结业考核员负责结业考核的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结业考核制度和考核计划制定、结业考核部

门建设、结业考核组织实施、考核记录与统计、结业证发放、参加岗位业务培训等工作

负责学员理论知识教学和模拟驾驶训练,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理论教学和模拟驾驶训练

4 理论教练员

教案、按照教学计划开展理论教学和模拟驾驶训练、教学日志使用、学员答疑解惑、理论

考试政策跟踪、安全宣传教育、参加岗位业务培训等工作

3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续上表

序号设置的岗位 岗位职责内容

负责学员场地训练和道路驾驶训练等相关教学,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实操训练教案、按

5 驾驶操作教练员

照教学计划随车开展实操模拟训练和驾驶训练、教学日志使用、教练车安全检查和教学

安全保护、实操考试政策跟踪、参加岗位业务培训等工作

6 学员管理

7 质量管理

8 教练车管理

9 设施设备管理

10 计算机管理

11 安全管理

12 人力资源管理

13 财务管理

14 档案管理

负责学员招生与学员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学员管理和学员投诉受理等制度制定,

学员管理与服务相关部门建设,以及学员招生咨询、培训合同签订、学籍管理、培训预约

服务、学员满意度评价、学员投诉受理与调查处理、数据记录与统计等工作

负责培训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与改进制度、教学与服务规

范制定,以及培训服务质量监督、评估和质量教育培训等质量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教练车的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教练车管理制度制定与部门建设、车辆购置与

登记、车辆调度与管理、车辆维保和检测、车辆更新和报废、数据记录与统计等工作

负责学校重要资

的入库、维护、维修和出库,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建设和

部门建设,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与更新、设备维护与保养、设施设备管理,教练场地及设

施的维护、使用管理,数据记录与统计、预算管理等工作

负责计算机系统、教学与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设备

维护与更新、软件安装与更新、数据备份与恢复、网络安全管理、记录与报告等工作

负责组织或参与企业安全生

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

急预案等的制定和部门建设,以及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与评估、

事故调查与处理、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安全考核等工作

负责岗位聘用、培训和考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聘用管理、教练员管理等制度制

定,岗位聘用、岗前培训、再教育、年度考核等工作

负责培训收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收费制度和学时收费标准制定、财务部门建设,以

及收费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报备、收费和退费等工作

负责档案管理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收集与整理、档案存储与管

理、档案保密与安全、档案借阅与查询、档案销毁等工作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6.1.3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设立教学负责人、学员管理、安全管理、

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管理、档案管理等管理岗位,设置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

练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等教学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32第三章岗位及人员要求

条丈释又

GB/T 30340-2025的6.1.3条是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教学与管理岗

位设置的要求。

《驾培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有

健全的组织机构,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

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特点和需求,标准围

绕教学管理(教学负责人)、教学(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危险货物运输驾

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质量管理、服务保障(学员管理人员、教练车管理人员、教学场所及

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安全(安全管理人员)、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等提出了岗位设置要

求,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可参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制定。

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1. 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应设立安全管理、教练车管理、场地设施设备

管理和档案管理等管理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条丈稼

GB/T 30340—2025的7. 1.3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管理岗位设置的

要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核心业务是提供教练场地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租赁

服务,维护场内训练秩序和训练安全。《驾培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从事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包括教练场安全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以

及场地设施、设备管理人员。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业务特点和需求,

标准围绕教练场负责人、经营管理、服务保障(教练车管理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安

全(安全管理人员)、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等方面提出了岗位设置要求,并要求制定相

应的岗位职责,具体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职责见表3-l-2o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管理岗位设置 表3-1-2

序号 岗位设置 岗位职责内容

1 经营管理负责场地经营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制度制定和部门建设、场地招租

和协议签订、场地收费管理、预算管理、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

3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续上表

序号 岗位设置 岗位职责内容

2 教练车管理

负责教练车入场训练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教练车管理制度制定和部门建设、人场

训练教练车注册、车辆入场和出场管理、场内停车管理等工作

3 场地设施设备管理负责教练场地及设施设备重要资

的入库、维护、维修和出库,包括但不限于场

地及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建设和部门建设,教练场地及设施的维护、管理等工作

4 安全管理

负责组织或参与企业安全生

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和应急预案等的制定和部门建设,以及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

练与评估、事故调查与处理、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5 档案管理

负责档案管理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收集与整理、档案

存储与管理、档案保密与安全、档案借阅与查询、档案销毁等工作

第二节岗位人员数量配置与人员素质要求

本部分分别介绍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岗位人员配置与关键岗位人员素质条件要求,共有18条

内容。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凰岗位人员数量配置要求

► [ GB / 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3.1理论教练顶、驾驶操作教练员、结业考核员、安全管理等岗位人员配备应符合

表2的要求,其他岗位应配备专

职或兼职人员。

教学和关键管理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表2

序号 人员类别 人员数量要求

1 理论教练员

未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的,按每50辆教练车1人的标准配

备专

职理论教练员,最低不少于1人;

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的,按每80辆教练车1人的标准配备

职理论教练员,最低不少于1人

34第三章岗位及人员要求

续上表

序号 人员类别 人员数量要求

2 驾驶操作教练员

_3_结业考核员

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培训车型,按不低于该类型教练车总数的50%配备专

驾驶操作教练员;

其他培训车型,按不低于相应类型教练车总数的80%配备专

职驾驶操作教练

员,最低不少于1人;开展训练时,应满足1名驾驶操作教练员只对应1辆教练车

进行训练的要求

教练车总数在40辆及以下的,按每20辆教练车1人的标准配备专

职结业考核

员,最低不少于1人;

教练车总数在40辆以上的,按每增加40辆教练车增加1人的标准配备专

业考核员

职结

4 安全管理人员

注:实施集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在100人及以上的,配备专

职安全管理

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配备专

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教练车总数在300辆及以下的,安全管理人员按每100辆教练车1人的标准配

备,最低不少于1人;教练车总数在300辆以上的,安全管理人员按每增加150辆

教练车增加1人的标准配备;

设置分训场地的,每个分训场地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理论培训的地区,理论教练员配备数量及管理要求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 3.1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和关键管理岗位

人员数量配备要求。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规定应设置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学员

管理、结业考核员、安全管理、教练车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计算机管理和档案管理等管理岗

位,设置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等教学岗位。标准重点对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

员、结业考核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影响教学质量和生

产安全的关键岗位人员提出了专职人

员的数量配置要求。

1)理论教练员

理论教学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小型汽车培训为例,《机动车驾驶培

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规定,理论培训基本学时为22学时,其中,课堂教

学不得低于6学时。因此,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必须配备理论教练员。理论教练员

的作用是向学员传授法律法规知识、车辆结构常识和使用知识、安全驾驶知识等。

以小型汽车培训为例,每期学员的培训周期约为1个月,一辆小型汽车教练车每月招收

6名学员,同时考虑到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方式对学员参加课堂理论教学的影响,对不同规

3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驾培机构理论教练员的工作强度进行测算得出:

(1) 对于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的,当按照每80辆教练车1人的标准

配备理论教练员时,每名理论教练员每月的工作日最高达到18日左右;

(2) 对于未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的,当按照每50辆教练车1人的标

准配备理论教练员时,每名理论教练员每月的工作日最高达到21日左右。

根据以上测算结果,标准将专

职理论教练员的配备数量要求由“按教练车总数的3%配

备,不少于2人”修改为“未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的,按照每50辆教练车

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的,按照每80辆

教练车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地区采取集

理论教学的方式,即该区域的学员集中到某个

统一的

理论教学点参加理论培训。而不是在各自报名的驾培机构参加理论培训。对此,标准提出

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等实际情况规定集

理论教学点理论教

练员的配置数量要求。

  1. 驾驶操作教练员

驾驶操作训练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员获得驾驶技能的关键环节。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C2022J36号)的规定,“基础和场地驾驶”

和“道路驾驶”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驾驶操作教学部分和内容,除D、E、F和C6夕卜,其余

准驾车型实际驾驶操作培训里程最低不得少于260公里。因此,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

构必须配备驾驶操作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的作用是组织学员开展场地基础和驾驶训

练、道路驾驶训练,培养学员的安全意识、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开展摩托车驾驶训练时,教练员在场内主要是指挥训练,并不是随车指导,通过适当地

设计教练员与摩托车的比例,既可以确保培训质量,又可以减轻企业的经营负担。因此,标

准针对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培训车型,将专

职驾驶操作教练员的配置数量要求由“不少于相

应车型教练车总数的100% ”调整为“按照不低于该类型教练车总数的50%配备”。

对于汽车类培训车型,一方面为了适应驾培机构招生存在需求高峰和平峰波动的经营

情况,增强企业经营灵活性,减轻企业的经营负担;另一方面为了确保驾驶训练质量和训练

安全,标准将专

职驾驶操作教练员的配置数量要求由“不少于相应车型教练车总数的

100% ”调整为“按不低于相应类型教练车总数的80%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同时要求开

展训练时,应满足1名驾驶操作教练员只对应1辆教练车进行训练。

综上所述,驾培机构在备案汽车类教练员信息时,可以按照相应类型教练车总数的80%

配备专

职教练员,按照相应类型教练车总数的20%配备符合教练员素质要求的兼职人员。

驾培机构和行业管理人员需利用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加强教练员的教学过程管理。

  1. 结业考核员

结业考核员是对学员参加培训后驾驶技能掌握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的人员。《机动车驾

36第三章岗位及人员要求

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将驾驶培训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和相关知识”“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四部分内容,并且

规定

每部分内容培训结束后,应对学员的学习进行考核;“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两部分

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员提出增加复训的内容和学时建议。因此,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

构配备结业考核员是落实教学大纲的基础。

根据教学大纲的规定,每一名学员在培训全过程至少需要接受4次阶段性考核,包括2

次理论知识考核、2次实车驾驶考核(1次场地驾驶考核、1次道路驾驶考核)。考虑到理论

知识考核通常采取计算机考核的方式,对考核员的工作要求相对较低。因此,主要对实车驾

驶考核进行测算。以小型汽车为例,按照20辆教练车每月招收120名学员,学员一次考核

合格率为70%、二次考核合格率达100%测算,每月需要进行312次学员实车驾驶考核。场

地驾驶考核和道路驾驶考核分别按照每名学员15分钟、30分钟,且按照每天6小时的考核

时间(考核结束,考核员需对当日的考核情况进行整理分析)进行测算,1名考核员每月需要

工作近20个工作日。

根据以上测算结果,标准将专

职结业考核员的配备数量要求由“结业考核员按教练车总

数的5%配置,不少于2人”修改为:“教练车总数在40辆及以下的,按每20辆教练车1人的

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教练车总数在40辆以上的,按每增加40辆教练车增加1人的

标准配备”。

4)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是确保企业的生

产活动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维护学员和员工生命安全

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规定,生

经营单位应当配置

或兼职的安全生

管理人员。因此,标准要求驾培机构应当配置

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

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

产法》规定: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

管理机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

管理人员。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及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

训机构经营规

模不同带来的安全管理需求不同,标准将安全生

管理人员配置数量由“不少

于1人”,修改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根据自身的经营规

模合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1) 从业人员在100人及以上的,配备专

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配

备专

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2) 教练车总数在300辆及以下的,安全管理人员按每100辆教练车1人的标准配备,

最低不少于1人;教练车总数在300辆以上的,安全管理人员按每增加150辆教练车增加1

人的标准配备。

(3) 设置分训场地的,每个分训场地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保障

3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 —2025)释

BaaaasimtaafaESCTgBSCKmwsmMtiaBWEWBMKWMWM'mitMWBamuHHMmwEwagaiiaviBFnmCTiiugTrEznwrwi****mr ..............................

分训场地的训练安全。”

[2岗位人员素质要求

1)主要负责人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3.2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应熟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熟知国家安全生

产法律

法规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具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相

应的安全生

知识和管理能力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 3. 2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技能素

质要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日常生

经营活动和安全生

产工作全

面负责、有生

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机构负责人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其个人的经营理念、职业道德、经营管理知

识和能力以及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熟悉程度等综合素质,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行为

和培训服务质量。

守法经营是企业经营立足的根本,因此,主要负责人应当学法、知法:

(1) 在培训业务方面,主要负责人需要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等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相关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2) 在安全生

产方面,主要负责人需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道路运输企

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

(3) 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主要负责人需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

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的整体运营,熟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具备企业经营管理

能力,才能带领企业以培训质量为核心,开展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业务。企业经营管理

能力包括战略规划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创新意识和适应变化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人力

资源管理能力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能力,是领导企业制定清晰的发展战略、构建高效的培训服

务与管理流程、打造高素质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与政府和合作伙伴建立

良好的关系、在快速变化的环境中保持活力和竞争力的基础。

38第三章岗位及人员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规定,生

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

从事的生

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

知识和管理能力。因此,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具备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

知识和管理能力,包括组织本单位安全生

规章制

度、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掌握事故因果理论、驾驶培训安

全生

特点、教练员和教练车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新技术应用、安全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

理、驾培机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事故调查与报告以及违法责

等。

2)教学负责人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3.3理论教学负责人应掌握教学大纲和教学规范,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管理能力,

从事教练员工作3年及以上,近2年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均为合格及以上。

5.3.4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应掌握教学大纲和教学规范,具备专业技能和教学管理

能力,从事教练员工作3年及以上,近2年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应为合格及以上。

条支释

GB/T 30340—2025的5. 3. 3、5. 3.4条分别是关于理论教学负责人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

人的技能素质要求。

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是培训质量管理的关键人员,因此,《道路运输从

业人员管理规定》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纳入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的

范畴。

教学负责人作为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对培训教学非常熟悉,是从教练员队伍中优秀的人

才中

选拔出来的。因此,标准从个人素质能力、教练员工作经历及年度考核情况等方面对教

学负责人提出了要求。

一方面,教学大纲和教学规范是指导教练员开展规范化教学的关键文件;另一方面,理

论教学负责人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分别是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的管理人员。因此,

在素质能力方面,标准要求理论教学负责人应掌握教学大纲和教学规范,具备专业知识和教

学管理能力;要求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应掌握教学大纲和教学规范,具备专业技能和教学管

理能力。教学管理能力包括教学规划、教学组织、教学评价、沟通与协调、创新和学习等多个

方面的综合能力。

《驾培管理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

定期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公布考核结果,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教练员教学

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教练员的教学业绩、教学质量排行情况、参加再教育情况、不良记录

等。因此,在教练员工作经历及年度考核方面,标准要求理论教学负责人和驾驶操作训练负

责人均应从事教练员工作3年及以上,近2年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均为合格及以上。

这些条件与教练员的实际教学效果挂钩,确保教学负责人拥有足够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教

3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

学业绩,能够指导和管理教练员队伍做好培训教学工作。

3)教练员

A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3.5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应掌握教学大纲和教学规范,具备符合JT/T

1471要求的技能和素质。从事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栽客汽车驾驶培训的驾驶操作教

练员,应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

自动挡汽车中一种准驾车型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掌握残疾人驾驶辅助装置的使用方法、

残疾人驾驶培训教学方法等知识和技能。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 3. 5条是关于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的技能素质要求。

2023年,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并发布实施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

员技能和素质要求XJT/T 1471-2023),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

人员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有关教练员的素质条件进行了细化。并提出了教练员专业理论

知识、驾驶技能和教学服务能力的综合测评方法。

(1)理论教练员

理论教练员是为学员传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知识的教学人员,标准《机

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技能和素质要求)(JT/T 1471-2023)对理论教练员的能力素质要求包

括年龄、知识背景、驾驶经历、专业理论知识、教学服务能力、不良记录等方面:

① 年龄。考虑到一些从事专业技术、教学等工作的人员虽然达到退休年龄,但其仍具有

充沛的工作精力,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生活阅历和工作责

任心,因此,部门规章和标准JT/T

1471均未对理论教练员的年龄进行限制。

知识背景。理论教练员从事的教学工作与汽车结构、汽车驾驶相关,具有一定的专业

性。中专是学生在初中毕业后进入中等职业院校进行学习,是理论和技能相结合的职业化

学习过程。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具

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够接受和学习新的知识,具备从事汽车驾驶理论教学的职

业素质。中

等职业院校汽车及相关专业主要参考《中

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交通运输类、

加工制造类的相关专业。

驾驶经历。理论教练员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及以上驾驶经历。

④ 专业理论知识。理论教练员需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

理学、安全文明驾驶理论知识、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

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

⑤ 教学服务能力。理论教练员能用普通话授课,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

根据教学大纲和规范化培训教材编写教学教案,能运用多媒体等教学技术规范讲解理论知

40第三章岗位及人员要求

识教学内容,能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手段做好教学管理,教学过程

能与学员进行教学互动和

沟通交流,能进行教学效果评价。

⑥ 无不良安全驾驶行为和教学服务行为记录 。在最近连续3个

记分周期内,无交通违

法记分满分记录或者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者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者索取学员财

物、虚假填写教学日志或伪造培训学时、粗暴及不正当教学行为。

(2)驾驶操作教练员

驾驶操作教练员是为学员传授安全文明驾驶技能的教学人员,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

练员技能和素质要求XJT/T 1471-2023)对驾驶操作教练员的能力素质要求包括年龄、驾

驶经历、专业理论知识、驾驶技能、教学服务能力、不良记录等方面:

① 年龄。驾驶训练的教学环境条件较差、工作强度大、教学过程精神高度紧张,对教练

员的身体条件要求较高。如果年龄过大,其身体条件将难以胜

驾驶操作教练员岗位。《交

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8号)

规定,驾驶操作教练员年龄不超过六十三岁。

驾驶经历。不同车型的驾驶特点存在差异,因此,驾驶操作教练员具备相应车型的驾

驶实践经验,才可能对学员施教。近年来,部分地区开展了汽车驾驶员、教练员职业教育,这

些学生接受过专业的培训教育,在毕业时就具备教练员职业胜任力,可以适当缩短其从事教

练员职业的时间周期。因此,标准JT/T 1471要求驾驶操作教练员应持有相应授课车型的机

动车驾驶证,且具有5年及以上驾驶经历。对于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接受过职业教育,从

事小型客货车类、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车型教学的,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具有2年以上驾驶相

应授课车型的经历,且具有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教练经历。从事残疾人驾驶培训教学的,应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中任意一种准驾车型驾驶证5年及以上,且具有5年及以上的驾驶经历。

③ 专业理论知识。驾驶操作教练员需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构造、交通安

全心理学、安全文明驾驶理论知识、应急驾驶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

断等有关知识。从事残疾人驾驶培训教学的,还应掌握残疾人驾驶辅助装置的使用方法、残

疾人驾驶培训教学方法等知识。

驾驶技能。驾驶操作教练员是学员驾驶技能的启蒙者和驾驶习惯的塑造者,掌握规

范的驾驶操作技能,才能对学员进行正确的教学示范,同时,保证学员训练过程的安全。因

此,要求驾驶操作教练员掌握操纵机构的规范操作、车辆安全检查、常见故障识别、道路驾

驶、场地训练项目驾驶等技能,能够熟练使用汽车驾驶模拟设备。

⑤ 教学服务能力。驾驶操作教练员能用普通话授课,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

力;能根据教学大纲和规范化培训教材编制教学教案;能准确进行动作示范和要领讲解,正

确指导学员进行模拟驾驶和实车驾驶训练;能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手段做好教学管理,教学过

能与学员进行教学互动和沟通交流,进行教学效果分析和讲评。从事残疾人驾驶培训

4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教学的,还能熟练使用残疾人驾驶辅助装置。

⑥ 无不良安全驾驶行为和教学服务行为记录 。在最近连续3个

记分周期内,无交通违

法记分满分记录或者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者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者索取学员财

物、虚假填写教学日志或伪造培训学时、粗暴及不正当教学行为。

  1. 结业考核员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3.6结业考核员应掌握教学大纲和结业考核规范,具备学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综合考核能力,从事教练员工作2年及以上,近2年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均应为合格

及以上。

条支释

GB/T 30340—2025的5.3.6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结业考核员的技能素

质要求。

结业考核员承担着学员对教学大纲各个教学内容学习效果的考评工作,在考评

中,结业

考核员要能评价学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情况,能判断学员当前的训练是否达到教学大纲

规定的教学目标。结业考核员应当对培训教学非常熟悉,从教练员队伍中选拔出来。因此,

标准从个人素质能力、教练员工作经历及年度考核情况等方面对结业考核员提出了要求。

在素质能力方面,标准要求结业考核员要掌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与驾驶培训

结业考核规范,具备学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综合考核能力。在教练员工作经历及年度考

核方面,标准要求结业考核员应从事教练员工作2年及以上,近2年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记

录均为合格及以上。

  1. 安全管理人员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3.7安全管理人员应熟知国家安全生

动相应的安全生

知识和管理能力。

产法律法规,具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

条文释

GB/T 30340—2025的5.3.7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技能

素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规定,生

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

经营单位的安全生

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

单位所从事的生

知识和管理能力。因此,标准要求安全管理人

员一方面应熟知国家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42第三章岗位及人员要求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道路运输企

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另一方

面,应具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

知识和管理能力,包括本单位安全生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掌握事故因果理论、驾

驶培训安全生

特点、安全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新技术应用、驾培机构典型安全

事故案例、事故调查与报告以及违法责

等。

6) 教练车管理人员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3.8教练车管理人员应熟悉机动车构造知识,了解教练车维护、检测和报废等相

关政策法规,具有汽车、机械、运输管理等相关专业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高

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持有机动车驾

驶证。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3.8条是关于教练车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教练车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重要的教学工具,其技术状况的好坏对培训的正常进

行、教学安全以及培训质量至关重要。虽然教练车维护工作走向了社会化,驾培机构通常与

专业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外协修理,但是车辆调配、车辆日常维护、车辆保险、车辆更新报废

等工作仍然需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负责实施。因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要配置教

练车管理人员。

教练车管理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需要管理人员熟悉车辆,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因此,

标准要求教练车管理人员具有汽车、机械、运输管理等相关专业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

业高中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通过接受职

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熟悉机动车构造知识,了解教练车维护、检测和报废等相关政策法规和

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机动

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

目和方法》(GB 38900)、《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新能源汽车维修

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等;此外,还要求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车辆驾驶经验和车

辆使用常识。

7) 计算机管理人员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3.9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具备办公软件应用、数据库管理等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计

算机相关专业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

4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3.9条是关于计算机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计算机应用于培训教学和经营管理,可提高工作效率、准确性和质量,减轻管理人员的

劳动强度,促进教学和经营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伴随计算机设备、互联网的普及,熟

练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已成为了大众的一种生活技能,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也已全面

利用计算机、网络等技术进行教学和经营管理。因此,标准要求驾培机构应当配置计算机管

理人员,对计算机设备、网络系统进行维护管理,确保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的正常运行。

计算机管理同样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因此,标准要求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具有计算机相关

专业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通过接受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具备办

公软件应用、数据库管理等计算机应用能力,满足岗位技能需求。中

等职业院校计算机相关

专业主要参考《中

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信息技术类的专业,技工院校计算机相关专业主

要参考《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信息类的专业。

8)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求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3.10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宜通过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职业资格评价,结业考核员宜通过二级及以上机

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职业资格评价。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 3. 10条是关于鼓励教学负责人、教练员、结业考核员通过教练

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职业资格评价的要求。

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都是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有助于提高劳动者

素质,提升个人就业竞争力,优化企业人才管理。2011年,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工种)被

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国家对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实行职业资格评价制度。职业资格评

价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劳动

者的技能水平进行评价和鉴定的活动,合格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相应的职业资

格证

书。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文件明确取消教练员水平评价类职业

资格,改为社会化教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门备案公布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对劳动

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考核评价的活动,合格者由评价机构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

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

书在全国范围内均有效。

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交通运输部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机动车驾驶

教练员》(职业编码=4-02-02-07) o该标准将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等级分为初级工

44第三章岗位及人员要求

(五级)、中

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级别,每个

级别

均有相应的申报条件。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以及针对技师

(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的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机考为主,主要是检验从业者对本

职业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掌握情况。技能操作考核通过示范教学、现场操作和模拟演示

等方法,来评估从业者的实际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侧重于考查从业者的职业能力,包括审阅

申报材料和论文答辩等环节。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合格

标准为60分及以上。

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深化,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理论教练员、驾

驶操作教练员和结业考核员等驾驶培训关键岗位人员均取消了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为了引

导驾培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驾培管理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

练员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

的人员担任教练员。因此,标准提出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理论教练员、驾

驶操作教练员宜通过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职业资格评价。考虑到结业考

核员对驾驶培训质量具有把关作用,对其素质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标准提出结业考核员宜

通过二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职业资格评价。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岗J立人臭数量配置要枣

A [ GB / 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6.3. 1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配备的

职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

资格培训教练员数量应不低于教练车总数,道路危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配备

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数量应不低于教练车总数,其他岗位应

配备专

职或兼职人员。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6.3.1条是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岗位人员数

量配置要求。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按规定要设置教学负责人、学员管理、安全管理、教

练车及设施设备管理、档案管理等管理岗位,设置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

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等教学岗位。为了增强企业的经营自主

权,同时抓住影响培训质量的关键环节,标准重点对教练员岗位提出了专职人员的数量配置

要求,其他岗位人员则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配备必要的

职或兼职人员。

《驾培管理规定》规定: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的教学车辆

不少于5辆,且每种车型教学车辆不少于2辆;所配备教练员的数量应不低于教学车辆的数

4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量。因此,标准按照培训内容的不同,要求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配备的

职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数量应不低于教练车总数,道路危险运输驾驶

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配备的

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数量应不低于教

练车总数。

2岗位人员素质要求

1)主要负责人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6.3.2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应熟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熟知国家安全生

产法律

法规及道路运输管理、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具备道路运

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

知识和管理能力,以及企业经营管理

能力。

条丈稼又

GB/T 30340-2025的6. 3.2条是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负责人的技能

素质要求。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是指对本单位

日常生

经营活动和安全生

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

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

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

首先,主要负责人应当学法、知法,才能做到守法经营:

(1) 在培训业务方面,需要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

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

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

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纲》《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等法

规、规章和政策文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负责人还需要熟知《危险

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

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2) 在安全生

产方面,主要负责人需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道路运输企

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

(3) 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主要负责人需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

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

46第三章岗位及人员要求

其次,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的整体运营,需要熟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具备企

业经营管理能力,包括战略规划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创新意识和适应变化的能力、财务管

理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能力。

最后,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具备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

知识和管理能力,包括组织本单位安全生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安全

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掌握事故因果理论、驾驶培训安全生

特点、安全新技术应用、安全风险

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典型安全事故案例、事故调查与报告以及违法责

等。

  1. 教学负责人

► [ GB / 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6.3.3教学负责人应掌握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纲和教学规范,具备

教学与质量管理能力,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或危险货物运输驾

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工作3年及以上,近2年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均为合格及

以上。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6.3.3条是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的

技能素质要求。

教学负责人是培训质量管理的关键人员,因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将教学负

责人纳入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的范畴。

标准参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的相关要求,对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

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提出了素质要求,包括专业知识、教学与质量管理能力、教练员工作经历

及年度考核情况等,详见本节的第一部分内容。

  1. 教练员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6.3.4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

训教练员具备的技能和素质应符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宜通过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职业资格评价。

条丈释又

GB/T 30340—2025的6. 3.4条是关于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教练员的技能素

质要求。

(1)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规定,道路客货运

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按照理论教学、应用能力教学的需求,在驾驶经历、教学经历、

4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知识背景、专业理论知识、授课能力等方面具有差异化的能力素质要求。

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理论知识培训的教练员应具有以下能力素质:

① 驾驶经历。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② 教学经历。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

近2年无不良

的教学记录。

知识背景。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

称。高等职业院校汽车及相关专业主要参考《高等职业教育

科专业目录》

中汽车制造类、

道路运输类、机械设计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的相关专业。

④ 专业理论知识。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

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

知识。

⑤ 授课能力。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应用能力培训的教练员应具有以下能力素质:

① 驾驶经历。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相应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

② 教学经历。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

近2年无不良

的教学记录。

知识背景。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

职称。

④ 专业理论知识。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

及机动车安全检视和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危险源辨识与防御性驾驶以及节能驾驶、

伤员急救等相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

⑤ 授课能力。具备编写教案、示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规定,道路危险货

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按照理论教学、应用能力教学的需求,在驾驶经历、教学

经历、知识背景、专业理论知识、授课能力等方面具有差异化的能力素质要求。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理论知识培训的教练员应具有以下能力素质:

① 驾驶经历。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② 教学经历。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

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知识背景。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

职称。

④ 专业理论知识。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

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

⑤ 授课能力。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48第三章岗位及人员要求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应用能力培训的教练员应具有以下能力素质:

① 驾驶经历。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相应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

② 教学经历。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

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知识背景。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

职称。

④ 专业理论知识。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

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熟悉机动车安全检视、伤员急

救、危险源辨识与防御性驾驶以及节能驾驶的相关知识。

⑤ 授课能力。具备编写教案、示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求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职业资格评价是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

《驾培管理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

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

的人员担任教练员。

为了引导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

格培训教练员提升个人素质和职业竞争力,引导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标准

鼓励教练员通过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职业资格评价。

  1. 安全管理人员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6.3.5安全管理人员应熟知国家安全生

培训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

知识和管理能力。

产法律法规,具备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条支释又

GB/T 30340—2025的6.3.5条是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安全管理人员

的技能素质要求。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安全生

特点接

近,因此,标准参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对道路运输驾驶

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提出了素质要求,包括具备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

管理

知识和管理能力,详见本节的第一部分内容。

  1. 教练车管理人员

► [ GB / 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6.3.6教练车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应符合5.3.8的要求。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6. 3.6条是关于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教练车管理人员的技

4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能素质要求。

教练车同样是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重要的教学工具,其技术状况的好坏对培训

的正常进行、教学安全以及培训质量至关重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主要是负责车

辆调配、车辆日常维护和安全性能检测、车辆保险、车辆更新报废等。

标准参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车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对道路运输从业资

格培训机构教练车管理人员提出了素质要求,包括知识背景、专业知识和驾驶证件等,详见

本节的第一部分内容。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

i 1蜀包■人典壑量配置要求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7.3.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应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

岗位应配备专

职或兼职人员。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7. 3.1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岗位人员数量

配备要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按规定应设置安全管理、教练车管理、场地设施设备管

理和档案管理等管理岗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涉及多家驾培机构的教练车入

场训练,安全管理是其经营管理的重点。为了增强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同时抓住影响安全生

的关键环节,标准重点对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提出了专职人员的数量配置要求,其他岗位人

员则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配备必要的

职或兼职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规定: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

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

管理人员。虽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从业人员一般不超过100人,但

是考虑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最低训练规

模为100辆,同时入场训练的教练

车众多,安全风险较高、管理难度较大,因此,标准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应配

备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在场地运行期间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事务,对突发事

件能够及时响应。

I2岗位人员素质要求

1)主要负责人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7.3.2经营性教练场主要负责人应熟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熟知国家安全生

50第三章岗位及人员要求

法律法规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具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

动相应的安全生

知识和管理能力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7. 3. 2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负责人的素质

要求。

位日常生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主要是指对本单

经营活动和安全生

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

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

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

标准参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要求,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

营性教练场主要负责人提出了素质要求,包括具备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安全生

和管理能力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详见本节的第一部分内容。

2)安全管理人员

管理知识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7.3.3安全管理人员应熟知国家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具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

动相应的安全生

知识和管理能力,以及场地运行安全协调与管理能力。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7. 3. 3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安全管理人员的

素质要求。

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相比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安全生

产更

侧重于场地训练安全管理,包括入场车辆管理、场地训练秩序的协调与管理等。因此,标准

参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

练场安全管理人员提出了素质要求,包括具备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

管理知识和管理能

力,同时,还强调了安全管理人员的场地运行安全协调与管理能力,详见本节的第一部分

内容。

第四章 教练车要求

本章是对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有关教练车要求的说明。中普通机

第一节教练车车型分类与数量配置

本部分介绍了教练车车型分类以及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

资格培训机构教练车车型数量配置要求,共有6条内容。

一、教练车车型分类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4.4教练车车型分为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及牵引车、小型客货车、三轮汽车及摩托

车和其他共五类,每类车型包括的培训车型如下:

a) 大中型客车类包括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三种车型;

b) 大型货车及牵引车类包括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三种车型;

c) 小型客货车类包括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

动挡载客汽车四种车型;

d) 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包括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

车四种车型;

e) 其他类包括轮式专

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三种车型。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4.4条是关于教练车车型分类的要求。

教练车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重要教学工具,不同车型的车身结构、驾驶操作特性、驾

驶场景等存在差异,因此,参照机动车准驾车型的分类方法划分教练车的车型,可以引导驾

培机构根据学员的学驾需求合理配置教练车,并结合不同车型的特点对学员开展针对性教

52第四章教练车要求

学,为学员获取相应驾驶证后能够安全驾驶奠定基础。

2021年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62号)新增了轻型牵引挂

车(C6)准驾车型,将机动车准驾车型分为大型客车(A1)、重型牵引挂车(A2)、城市公交车

(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

(C3)、三轮汽车(C4)、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轻型牵引挂车(C6)、普通三

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轮式专

用机械车(M)、无轨电车(N)

和有轨电车(P)共17种类型。2024年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

令172号)延续了上述准驾车型分类方法。

为了引导驾培机构根据区域学驾需求灵活地进行教学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社会多样化

的驾驶培训需求,《驾培管理规定》对培训车型进行了归类,共分为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及牵

引车、小型客货车、三轮汽车及摩托车和其他共五类,每类车型又包括若干种具体的培训车型:

(1) 大中型客车类,包括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三种车型;

(2) 大型货车及牵引车类,包括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三种车型;

(3) 小型客货车类,包括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

动挡载客汽车四种车型;

(4) 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包括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

车四种车型;

(5) 其他类,包括轮式专

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三种车型。

因此,标准将教练车分为17种车型,并进一步整合为五种类型,为驾培机构确定培训业

务范围,为管理部门开展培训业务备案、实施行业监督提供支持。

二、普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配置要求

;1教铲车型种类配置要求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4.1.1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提供的培训车型类别数量要求如下:

a) 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提供三类及以上培训车型;

b) 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仅提供两类培训车型;

c) 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仅提供一类培训车型。

条丈释

种类配置要求。

GB/T 30340—2025的5.4.1.1条是关于不同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车型

《驾培管理规定》规定,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

员培训、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三类。其中,从事三类

5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含三类)以上车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备案为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事

两类车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备案为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只从事一类车

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备案为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标准按照《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提供的培训车型类

别数量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比如,仅提供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

挡载客汽车培训车型服务的,驾培机构按照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业务条件要

求进行备案;提供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培训车型服

务的,驾培机构应按照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业务条件要求进行备案。

[2教练车数量配置要求

► [ GB / 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4.1.2 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总数应不少于80辆,二级普通机

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总数应不少于40辆,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

练车总数应不少于20辆。提供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

的一种或两种车型培训服务

的,相应的每种车型教练车数量应不少于2辆。

5.4.1.3除提供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等车型培

训服务,还提供其他车型培训服务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三轮汽车、普通三轮

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等车型教练车数量应不少于5辆。

条丈释又

GB/T 30340—2025的5.4. 1.2,5.4.1.3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配置教练

车总数及特定车型教练车最低数量配置要求。

  1. 教练车总数量配置要求

《驾培管理规定》规定,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

80辆;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40辆;从事三级普通机

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

标准按照《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对不同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配备的教

练车总数量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1. 教练车车型数量配置要求

(1) 教练车车型数量配置原则。

驾培机构配置哪些教练车车型以及每种车型的数量,与当地该车型的学驾需求紧密相

关,如果配置不合理,容易导致教学资源闲置、浪费现象。因此,对于驾培机构教练车车型及

车型数量的配置,标准采用由企业根据市场学驾需求自行决定的原则。

(2) 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数量配置的特殊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54第四章教练车要求

[2020]2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

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道路货物运

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的通知》(交办运〔2023〕35号)等文件的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被取消,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内

容纳入相应等级机动车驾驶证培训,即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对申领重型牵引挂车、大型

货车准驾车型的学员,开展安全驾驶知识和技能以及从业资格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为了引导开展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培训服务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

构满足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需求,切实落实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

格管理改革的要求,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标准要求提供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

的一种或两种车型培训服务的,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每种车型的教练车数量应不少于2

辆。考虑到教练车发生故障,车辆维修期间会影响教学活动的开展,因此,每种培训车型的

教练车数量宜不少于2辆。

(3)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培训车型数量配置的特殊要求。

为了引导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车型(包括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

轻便摩托车)培训的专业化发展,标准要求同时提供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车型与其他车型培

训服务的驾培机构,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教练车总数应不少于5辆。比如,提供小型汽车、

小型自动挡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培训的二级驾培机构,所配备的教练车

总数不少于40辆,其中,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教练车数量不少于5辆。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教练车配置要求

| 1教练车型配置要求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6.4.1教练车车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具备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等五种车型中

至少1种车型的教练车,且

还应具备重型牵引挂

车、大型货车两种车型中

至少1种车型的教练车;

b)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当具备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两

种车型中

至少1种车型的教练车,宜配备不少于1辆罐式车辆。

条文释

GB/T 30340—2025的6.4.1条是关于道路客货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

训机构教练车车型配置的要求。

教练车是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中应用能力培

训的重要教学工具。《驾培管理规定》规定,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

5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应当同时具备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等五种车型中

少一种车型的教学车辆和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

至少一种车型的教学车辆。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

型中

至少一种车型的教学车辆。

按照《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标准对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配备的教练车车型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确保从业资格

培训机构具备相应的培训条件和能力。此外,罐式车辆是一种典型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其

在车辆结构组成、安全操作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因此,标准鼓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

业资格培训机构配备不少于1辆罐式车辆。

|2;教练车数量配置要求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6.4.2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配备的教练车总数应不少于5辆,且每种

车型教练车数量应不少于2辆。

条支释

GB/T 30340—2025的6.4. 2条是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教练车配置数

量的要求。

《驾培管理规定》规定,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

少于5辆,且每种车型教学车辆不少于2辆。

在实践中,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相比,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业务规

对要小,同时,教练车主要用于从业资格培训

的应用能力培训,培训学时较少。因此,按照《驾

培管理规定》的规定,标准要求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配备的教练车总数不少于5

辆。此外,为了避免教练车突发故障送修等导致教学活动被迫

中断,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标

准要求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配备教练车时,每种车型教练车数量不少于2辆。

第二节教练车技术参数、安全配置与技术性能

本部分介绍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各种培

训车型的技术参数、教学与安全防护装置配置、技术性能与标识等要求,共有7条内容。

一、教练车技术参数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4.3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按以下要求选用教练车。

a)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车长不小于9m的大型载客汽车。

56第四章教练车要求

b) 重型牵引挂车:半挂牵引车和半挂车的组合,车长不小于12mo

c)

中型客车:车长不小于5.8m的

中型载客汽车。

d) 大型货车:车长不小于9m、轴距不小于5m的重型载货汽车。

e) 小型汽车:车长不小于5m、轴距不小于2. 8m的手动挡轻型载货汽车,或者车长不

小于4m、轴距不小于2.4m的手动挡小型载客汽车。

f) 小型自动挡汽车:车长不小于5m、轴距不小于2. 8m的自动挡轻型载货汽车,或者

车长不小于4m、轴距不小于2.4m的自动挡小型载客汽车。

g) 低速载货汽车:车长不小于5m的低速载货汽车。

h) 三轮汽车:车长不小于3.3m、轴距不小于2.3m、轮距不小于1.3m的载货汽车。

i)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车长不小于4m、轴距不小于2.4m,且加装符合

GB/T 21055规定的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j) 轻型牵引挂车:自动挡小型载客汽车或自动挡轻型载货汽车与中置轴挂车的组合,

组合车辆的车长不小于10m、总质量小于4500kg;牵引车的车长不小于4.4m、轴距不小于

2.4m;中

置轴挂车的箱体尺寸不小于4.0m(长)x2.0m(宽)xl.5m(高),总质量不小于

1000kg且小于牵引车的牵引能力。

k) 普通三轮摩托车:至少有4个

速度挡位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或普通侧三轮摩托车。

l) 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少有4个

速度挡位的普通二轮摩托车。

m) 轻便摩托车:车长大于1.6m的轻便摩托车。'

n) 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等其他教练车车型:外廓尺寸参数由省级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条文释

GB/T 30340—2025的5.4.3条是关于各培训车型教练车的技术参数要求。

对于同一车型的车辆,其品牌不同,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距、轮距、发动机参数等可能会

存在差异。考虑到教练车的技术参数与其对应的场地训练项目设施的设计密切相关,标准

对各培训车型教练车的外廓尺寸、轴距和轮距等参数进行了统一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1029-2022)规定了各种考试车型的

技术参数,表4-2-1展示了各种教练车型与考试车型的技术参数异同情况。

教练车型与考试车型技术参数对比 表4-2-1

GB/T 30340—2025 GA 1029—2022

教练车型 技术要求考试车型 技术要求

大型客车

车长大于或等于9. 0m,科目二考试

车长不小于9m的大型载客汽车 大型载客汽车

城市公交车

车辆的车宽大于或等于2.4m

5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续上表

GB/T 30340—2025GA 1029—2022
教练车型技术要求考试车型
重型牵引挂车半挂牵引车和半挂车的组合,车长

不小于12m
半挂汽车列车
中型客车车长不小于5. 8m
大型货车车长不小于9m、轴距不小于5m的

重型载货汽车
小型汽车车长不小于5m的、轴距不小于2. 8m

的手动挡轻型载货汽车
手动挡轻型

载货汽车
车长不小于4m、轴距不小于2. 4m

的手动挡小型载客汽车
手动挡小型

载客汽车
车长大于或等于4.0m、车宽大于或

等于1.65m、轴距大于或等于2.4m
小型自动挡汽车车长不小于5m、轴距不小于2. 8m

的自动挡轻型载货汽车
自动挡轻型

载货汽车
车长不小于4m、轴距不小于2. 4m

的自动挡小型载客汽车
自动挡小型

载客汽车
车长大于或等于4. Om、车宽大于或

等于1.65m、轴距大于或等于2.4m
残疾人专用

小型自动

挡载客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车长不小于5m
车长不小于4m、轴距不小于2. 4m,

且加装满足GB/T 21055规定的肢体残

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的小型

自动挡载客汽车
自动挡小型

载客汽车
车长大于或等于4. Om、车宽大于或

等于1.65m、轴距大于或等于2. 4m,且

加装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肢体残疾人

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
轻型牵引挂车自动挡小型载客汽车或自动挡轻型

载货汽车与中置轴挂车的组合,组合

车辆的车长不小于10m、总质量小于

4500kg;牵引车的车长不小于4.4m、轴
乘用车列车
距不小于2. 4m;中

置轴挂车的箱体尺

寸不小于4. 0m (长)x 2. Om (宽)X

1.5m(高),总质量不小于1000kg且小

于牵引车的牵引能力


置轴挂车列车
至少有4个

速度挡位(不含倒车挡)
正三轮摩托车至少有四个
普通三轮摩托车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或者普通侧三轮

摩托车
侧三轮摩托车至少有四个
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少有4个速度挡位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少有四个

速度挡位
轻便摩托车车长大于1.6m
其他准驾车型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应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其他准驾车型

的规定
注:除半挂汽车列车外,其他车辆尺寸以车辆公告参数或注册登记参数为准。

58第四章教练车要求

二、教练车配置

► [ GB / 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4.2.1汽车教练车应配备或安装符合GB 7258要求的副制动踏板、辅助喇叭开

关、辅助后视镜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安装符合JT/T 1302. 1要求的车载计时终端。重

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教练车还应按GB 7258的要求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和车辆尾部标

志板。

5.4.2.2摩托车教练车应配备限速装置及安全护杠、头盔、护具等安全防护装置。

6.4.3教练车应配备或安装符合GB 7258要求的副制动踏板、辅助喇叭开关、辅助后

视镜、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教练车还应按GB 7258的要

求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和车辆尾部标志板。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

教练车还应设置符合GB 13392要求的车辆标志。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4. 2. 1、5.4. 2.2、6.4. 3条是关于教练车教学与安全装置配置的

要求。

1:汽年教练年配旦

1)教学安全防护装置

为了保障教练员在教学中

能够全面观察周边的交通情况,发现危险时能及时进行干预,

保证教学过程安全,标准规定汽车教练车必须配备或安装符合GB 7258要求的副制动踏板、

辅助喇叭开关、辅助后视镜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对汽车教练车配备或安装教学安全防护

装置提出以下要求:

(1) 副制动踏板。教练车(三轮汽车除外)的行车制动应装备有副制动装置,副制动装

置应安装牢固、动作可靠,不影响主制动踏板、加速踏板的正常操作,其组件不与车辆其他部

件发生干涉、摩擦,保证教练员在行车过程

能有效地控制机动车减速和停车。副制动踏板

及其支架还应易于维修。

(2) 辅助喇叭开关。教练车(三轮汽车除外)应设置辅助喇叭开关,其工作应可靠。

(3) 辅助后视镜。教练车(三轮汽车除外)应安装有符合规定的辅助后视镜,以使教练

员能有效观察到车辆两侧及后方的交通状态。

(4) 辅助转向盘。教练车按需要可设置左右两个转向盘。

(5) 灭火器。9座以上的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配置灭火器,此外,老旧教练车、新

能源汽车教练车等发生自燃的风险较高,驾培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灭火器,这样可以在

车辆发生自燃时,使用灭火器及时扑救初期火势。

5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nHWMriraarwiroraarimmragTiMrarpamCTagoKwsmassaasmTOaagMxaamgiagsggggaaaoaaTgBtawcEaMgaBTK****gaggaweaaEuosiregsBamMBia***..............................**

  1. 车载计时终端

计时终端是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教学项目、教学内容、培训时长等学员培训信息以及

教练员教学信息等的终端设备。标准《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 第1部分:计时终端技

术要求>(JT/T 1302.1-2019)按照适用教学场景的不同,将计时终端分为课堂教学计时终

端、模拟训练计时终端、车载计时终端。其中,车载计时终端是安装在教学车辆内,与教练车

进行唯一性关联,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学员参加实际驾驶操作训练

的教学内容、培训时

长、培训里程、车辆运行位置和行驶速度、学员和教练员教学过程

的图像等信息的终端

设备。

为了支持驾培机构落实学时制以及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和教学内容,规范教练员

教学行为,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标准要求汽车教练车必须安装符合JT/T 1302. 1要求的车载

计时终端。

  1. 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

为了确保残疾人士能够正常操控车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教练车需要加

装符合《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GB/T 21055—2007)规定的肢体残疾人驾

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见表4-2-2。操纵辅助装置铭牌标明的产品型号和产品编号应与机

动车行驶证或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记载的产品型号和产品编号一致。

辅助装置类别、控制方式及功能 表4-2-2

辅助装置类别辅助装置名称 控制方式 功能

转向辅助装置转向盘控制辅助手柄 单手 控制车辆的转向机构

制动和加速辅助装置

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 单手 控制车辆的制动踏板及.

制动和加速迁延手柄 左脚

加速踏板

转向信号辅助装置转向信号迁延开关 单手 控制车辆的转向灯

驻车制动辅助装置

驻车制动辅助手柄 单手 操纵驻车制动装置

4)车身反光标识和车辆尾部标志板

车身反光标识和车辆尾部标志板的材料具有光反射功能,可以增强车辆在夜间、雨天等

能见度不良条件下的可辨识度,保证车辆在较远距离就可以被发现,预防碰撞事故。

根据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和《机动车回复反射装置》(GB

11564-2024)的规定,货车和挂车应在后部、车身侧面安装或粘贴反光标识(图4-2-1),长度

超过8m的挂车和半挂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还应安装长型车标志板。

(1)后部反光标识。半挂牵引车应在驾驶室后部上方设置能体现驾驶室的宽度和高度的

车身反光标识,其他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

项作业车和挂车(设置有符合

规定的车辆尾部标志板的

项作业车和挂车,以及旅居挂车除外)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

识。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机动车后部的高度和宽度,对挂车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60第四章教练车要求

b)侧面反光标识

图4-2-1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或安装位置

(2)侧面反光标识。所有货车(半挂牵引车、多用途货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

项作

业车和挂车(旅居挂车除外)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

为了提高教练车驾驶训练安全,培养学员规范使用车身反光标识的意识,标准要求重型

牵引挂车、大型货车教练车应按GB 7258的要求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和车辆尾部标志板。

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机动车回复反射装置》(GB

11564-2024)的规定,运输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货车及挂车,应在车身后部和两侧外表面

连续粘贴B类(颜色为橙

色)反光标识。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3392-2023)的规定,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应根据危险货物的类型,在车辆的前部、

后部和两侧分别安装相应的标志牌。

综上所述,为了增强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教学安全,培养学员规范使用道路运输危险

货物车辆标志的意识,标准要求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教练车,应设

置符合GB 13392要求的车辆标志。

6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2摩辱哄车配置

相较于汽车而言,平衡保持是学员骑行两轮摩托车训练时的难点。车辆容易因学员操

作失误而发生倾倒,然而摩托车对骑行者的安全保护较弱,这样会造成人员受伤,特别是在

速度较快时发生倾倒,会对骑行者造成严

重的伤害。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规定,两轮普通摩托车应配备1个

符合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的乘员头盔;轻便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等车速受

限车辆应在设计及制造上确保其实际最大行驶速度在满载状态下不会超过其最大设计车

速,在空载状态下不会超过其最大设计车速的110%。

为了给学员训练时提供安全保护,标准要求摩托车教练车应配备限速装置及安全护杠、

头盔、护具等安全防护装置:

(1) 限速装置。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配置限速装置,将车速限

定在一定范围内,可以避免学员误操作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2) 安全护杠。普通二轮摩托车配置安全护杠,在发生倾倒或碰撞时,安全护杠首先接

触地面或障碍物,可以为骑行者创造安全空间,同时保护发动机、油箱和车身关键部件不受

直接损伤,降低车辆维修成本。需要注意,安装安全护杠不能增加车辆的整体宽度,护杠安

装牢固,外形不能有尖锐的边角和突出物。

(3) 头盔、护具。头盔、护具是保护骑行者生命安全的重要装备。头盔可以减轻摔倒时

骑行者头部的撞击伤害,带有护目镜的头盔还可以减少异物对骑行者眼睛的干扰,维持骑行

者的观察。护膝、护肘等护具可以减少摔倒时骑行者的肢体擦伤和骨折风险。

三、教练车技术性能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4.2.3教练车的技术性能应符合GB 38900的要求,新能源汽车教练车还应符合

GB/T 44500的要求,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6.4.4教练车的技术性能应符合5.4.2.3的要求,技术参数应符合5.4.3的要求。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4.2.3、6.4.4条是关于教练车技术状况的要求。

| 1教练车技术性能要求

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规定了机动车的整车及主要总成、

安全防护装置等有关运行安全的基本技术要求。教练车无论是新车,还是在用的教练车,都

应当满足GB 7258相应的要求。

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

62第四章教练车要求

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要求,以及检验结果判定、处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依

据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的规定对机动车进行检验,检

验结果合格即表明机动车的技术性能满足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

2017)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等规

定,教练车所有人应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

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向公安部门申请车辆注册登记。公安部门经查验机动车,并审查相关

车辆证明、凭证合格后,核发机动车登记证

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教练车取得号

牌、行驶证后,可以用来从事驾驶培训教学。

2教绣年技术性能保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等规

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

之日起,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

的,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准许继续上道路行驶。

《驾培管理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教学车辆进行

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教学车辆性能完好,满足教学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及时更新。禁止使用报废、检测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业务。

教练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才能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保障训练安全。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机构应按照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

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的要求对教练车做好日常维护,并委托专业

人员做好车辆周期维护。

与燃油汽车以发动机为动力源不同,新能源汽车以动力电池为动力源,其结构组成存在

差异。为了更加全面地对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性能开展检验检测,标准《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

性能检验规程》(GB/T 44500—2024)作为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的补充,规定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动力蓄电池安

全、驱动电机安全、电控系统安全和电气安全四类共计12个检验项目及其检验方法、检验结

果。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论为“正常”和“建议维护”。为了引导驾培机构加强在用新能

源汽车教练车的技术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在驾培行业的有序推广应用,标准GB/T

30340—2025提出新能源汽车教练车还应符合标准GB/T 44500的要求。

3教练车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第12号)按

照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实行强制报废,其中,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

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对于接近报废年限的教练车,驾培机构应及

6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时办理报废手续。

四、教练车标识

A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4.4教练车应在车身两侧及后部喷涂高度大于等于100mm的“教练车”等字样,残

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还应设置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机动车

用标志。教练车标识

应符合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统一标识的要求。

条支释

GB/T 30340—2025的5.4.4条是关于教练车

用外观标识的统一性要求。

教练车标识作为教练车区别于其他机动车的核心视觉特征,具有以下优点:

(1) 增强教学安全。教练车标识能向周边车辆、行人传递车辆处于教学状态,提醒其他

交通参与者提前减速避让、保持安全距离,降低碰撞事故风险。

(2) 提升企业和行业形象。教练车按照要求喷涂标识,有利于企业品牌建设,也有利于

提高驾培行业在社会群众中的整体形象。

(3) 提高执法效率。行业管理部门可通过教练车标识快速锁定教学车辆,并依法对其进

行核查。

《驾培管理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标准并取得牌证、具有统一

标识的教学车辆。教学车辆的统一标识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规定,教练车应在车身两侧及后部喷涂

高度大于等于100mm的“教练车”等字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规定: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

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按规定在车身设置残疾人机动

用标志。为了提高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教练车的驾驶训练安全,培养学员

规范使用

用标识的意识,标准要求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应设置符合规定的残

疾人机动车

用标志。

第五章 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本章是对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中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土地使用、场地规模、场地面积计算方法等要求的说明。

第一节 教练场地土地使用知识

本部分介绍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土地使用要求,共有3条内容。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5.2. 1自备教练场地应符合有关土地使用要求,合理利用地形、地貌等特征布局训

练道路和训练项目设施,加强土地资源利用。

'

.

    • : > ...

,

5.5.2.7分训场地应符合5.5.2.1 ~5. 5.2. 3、5.5.2.5 ~5.5.2. 6的要求,具有1条及

以上包括所有训练项目的循环训练路线。

6.5.1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配备适合相应车型训练的教练场地。教

练场地应合理利用地形、地貌等特征布局训练道路和训练项目设施,加强土地资源利用,

并满足以下要求:

a) 教练场地面积应不小于12000m2 ;

b) 教练场地应设置停靠站台、侧靠货台、尾靠货台、模拟雨(雾)天湿滑路、模拟城市道

路、路口掉头等训练项目设施,设置车辆安全检查、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与分离操作专用场地;训

练项目设施技术要求、项目间缓冲路段设置要求应符合GB/T 30341—2025中5.1的规定;

c) 教练场地应设置训练道路,训练道路的净空高度、行车道宽度、圆曲线半径、纵向坡

度等道路条件应符合GB/T 30341—2025中5.2规定的要求;

d) 教练场地应设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不少于1套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标志

6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和标线、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符合GB/T 30341—2025中5. 3规定的要求;

e)教练场地应提供教练员和学员休息场所,场地安全条件和环境条件应符合GB/T

30341—2025中

第6章规定的要求。

7.4.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应符合有关土地使用要求,合理

利用地形、地貌等特征布局训练道路和训练项目设施,加强土地资源利用。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 5. 2.1、5. 5. 2.7、6. 5. 1,7.4.3条分别是针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合理利用

土地资源的规定。

一、合法使用土地资源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并采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办法实行土地管理,

即全部土地的所有权永久属于国家,不可流动,而土地使用权则可以依法流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的规定,土地使用主体必须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

用途以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要求,进行土地开发利用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目前,驾培机构主要是通过土地租赁的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驾培管理规定》规定,从

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提交教

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

产权证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

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

蠢小知识违法使用土地的处罚措施 ]

I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摘选) I

I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

I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

I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

I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

I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I员,依法给

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

}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I第八十二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

I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I

I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I

i法所得,并处罚款。 j

66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

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

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

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

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摘选)

第五十七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

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

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八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在非法转让或者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的,应当于九十日内交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依法管理和处置。

第六十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违法所得

的10%以上30%以下。

二、有效利用土地资源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土地,尤其是人均耕地资源很少。同时,还有许多土地有待进一步

开发,以满足农业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的需要,因此,我国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

实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为了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L2022 J36号)的规定,满足开展

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以及模拟城市街道驾驶、模拟紧急情况

处置等基础和场地驾驶训练需求,驾培机构教练场需要相应地配置训练项目设施和训练道

路。然而,不同的教练场地具有不同的地形、地貌特征,其对训练项目设施和训练道路的规

划布局、土地资源利用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标准GB/T 30340-2025提出教练场地要合

理利用地形、地貌等特征布局训练道路和训练项目设施,加强土地资源利用。

第二节场地训练功能与面积计算方法

本部分介绍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训练功能定位及面积计算方法,共有4条内容和1个

附录。

6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

一、 教练场地作为驾驶培训业务条件的必要性

根据交通心理学、运动行为学等理论,在驾驶训练初期,学员容易紧张和不适应,

且存在

安全风险。如果被安排在相对封闭、交通状况简单的环境下训练,学员能够更快、更好地掌

握车辆基本操控能力,初步具备道路驾驶的心理适应能力,且

驾驶训练过程

能够更加安

全。我国道路人车混杂,在道路上开展驾驶训练,容易引发交通拥堵和诱发交通事故,公安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严格控制教练车上道路训练,因此,安排教练场基础和驾驶训练更显

必要。

教练场是根据学员驾驶技能训练的特点和要求建设的

用训练场所,是实现驾驶员培

训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必要条件。鉴于教练场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发展中

的积极

作用,以及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将教练场作为训练的重要设施列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的业务条件是十分必要的。

《驾培管理规定》

规定,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

备和场地,其中,教练场地是一个重要的业务条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设计、建设教练

场地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的要求。

二、 教练场地训练功能与训练条件要求

1驾理技熊的形成规建—

根据运动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等理论,驾驶过程是一个多源信息融合并对驾驶员产生作

复,指挥操控机动车安全行进。

知识记忆 思维方式科学知识 价值观念 审美观念道德观念 法律观念....

1人的信息|~

T车辆信息卜

一信息

T道路信息卜

感受器

听觉

思 判 决评

考 断策 价

...

环境信息

感知阶段 II 判断决策阶段 II 动作阶段

----- *—4循环反馈k-----A---------1

--------------------- 1信息反馈卜----------------------------------------------

图5-2-1机动车驾驶过程

入 一

用的过程,见图5-2-1 o驾驶员经过信息收集、判断、决策、评价等一系列心理活动的不断反

视觉

1 1

7

1

1

触觉

效应器

1

1

I ―

1 -

模 式

模式一

1

1

1 1

机动车驾驶包括动作活动和心智活动两个方面,相应地需要驾驶员具备机动车驾驶操

作技能和心智技能。驾驶操作技能主要是指驾驶员操控车辆的能力,而心智技能是指驾驶

68

认知结

驾 驶

车辆运行

车辆行驶

脚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员正确判断、处理各种交通情况的能力,这两方面的技能都必须通过练习获得。

机动车驾驶技能的获得主要包括基础动作训练、动作联结、动作熟练、动作自动化四个

环节,缺一不可。在训练初期,学员主要是通过教练员的讲解和示范以及自己的动作实践来

模仿教练员的单一动作,完成基本操作动作的学习和单一动作的联结,更侧重于动作技能的

掌握。在训练后期进入动作熟练、动作自动化等环节,则涉及心智技能的养成,必须借助一

定的道路情境来完成。

2场地驾驶训练功能需求

场地驾驶训练与道路驾驶训练是学员驾驶技能形成过程

相对独立而又相互衔接的两

阶段,场地驾驶训练是在封闭、相对简单的交通环境下训练,而道路驾驶训练则是在真实、

复杂的交通环境下训练,因此,场地驾驶训练为学员适应道路驾驶训练奠定基础。

根据驾驶技能形成规律,无论是在场地驾驶训练阶段,还是在道路驾驶训练阶段,学员

都需要通过训练来获得操作技能和心智技能。上道路驾驶训练前,学员除了需要掌握基础

的驾驶操作要领,具备规范操作车辆操纵机件、车辆空间感知的能力外,还需要具备正确观

察和判断交通情况、正确运用道路通行规则的能力,能够准确地控制车辆运行空间位置、速

度和路线。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的要求,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机构教练场地的训练功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见图5-2-2。

训练内容.

起步前车辆检查与调整.

操纵装置的规范操作

起步、变速、换挡、停车

行驶位置和路线

训练内容

倒车入库.

坡道定点侈车和起步

侧方停车

曲线行驶

直角转弯・

目的:掌握车辆操纵装置的

操作方法,养成良好的车感

和空间感

,目的,形成安全驾驶意识,

.掌握道路通行规则运用能力

和简单路况下的安全驾驶能力

目的::掌握车辆行驶方向、

位置和路线的精确操控能力

图5-2-2教练场地训练功能

(1)具备训练道路,满足学员对车辆基本操控能力和车感、空间感的训练;

6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2) 具备简单路况驾驶训练场景,满足学员对道路通行规则运用能力和简单路况下观察

和判断交通情况等安全驾驶能力的训练;

(3) 具备场地训练项目设施,满足学员对车辆行驶方向、位置和路线精准控制能力的训练。

"3教练场地训练条件要求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5.2.2自备教练场地应设置训练项目设施、训练项目间缓冲路段和训练道路。训

练项目设施配置数量及技术要求、缓冲路段设置要求等应符合GB/T 30341—2025中5. 1

规定的要求,训练道路的净空高度、行车道宽度、圆曲线半径、纵向坡度等道路条件应符合

GB/T 30341—2025中5.2规定的要求。

5.5.2.7分训场地应符合5.5.2.1 ~5.5.2. 3、5.5.2.5 ~5. 5.2.6的要求,具有1条及

以上包括所有训练项目的循环训练路线。

6.5.1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配备适合相应车型训练的教练场地。教

练场地应合理利用地形、地貌等特征布局训练道路和训练项目设施,加强土地资源利用,

并满足以下要求:

a) 教练场地面积应不小于12000m2 ;

b) 教练场地应设置停靠站台、侧靠货台、尾靠货台、模拟雨(雾)天湿滑路、模拟城市

道路、路口掉头等训练项目设施,设置车辆安全检查、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与分离操作专用

场地;训练项目设施技术要求、项目间缓冲路段设置要求应符合GB/T 30341—2025中5.1

的规定;

c) 教练场地应设置训练道路,训练道路的净空高度、行车道宽度、圆曲线半径、纵向坡

度等道路条件应符合GB/T 30341—2025中5.2规定的要求;

d) 教练场地应设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不少于1套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标志

和标线、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符合GB/T 30341—2025中5. 3规定的要求;

e) 教练场地应提供教练员和学员休息场所,场地安全条件和环境条件应符合GB/T

30341—2025中

第6章规定的要求。

7.4.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应设置训练项目设施、训练项目

间缓冲路段和训练道路,设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不少于2套交通信号灯。教练场

地训练项目设施配置数量及技术要求、缓冲路段设置要求、训练道路条件、道路交通标志

和标线等应符合GB/T 30341—2025的要求。

条支释

GB/T 30340—2025的5.5.2.2,5.5.2.7条是针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场地

(包括分训场地)提出的要求,6.5.1条是针对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教练场地提出

的要求,7.4.4条是针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提出的要求。

70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根据教练场地训练功能的需求,教练场地应根据培训车型的训练需要合理配置训练项

目设施,同时,为了使培训场地更接近于真实的交通环境,培养学员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还

应当配置接近实际道路交通环境的场内训练道路和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等交通设施。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是专

门针对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教练场的技术标准,明确了教练场地训练项目设施、道路条件、交通信号、停车场、安全

与环境条件等具体要求。因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规

定,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备教练场地(含分训场地)、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机构教练场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均应满足GB/T 30341—2025的

要求,详见第六章的内容。

三、教练场地面积计算方法

► [GB/T 30341 —2025 标准条文】

附录A

(资料性)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面积计算方法

A. 1教练场地总面积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总面积按公式(A.1)计算。

Sc =S, +S2 +S3 +S4 (A. 1)

式中:

S。— —教练场地总面积,单位为平方米(n?);

51— —训练项目设施及项目间缓冲区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52— —训练道路面积,单位为平方米(n?);

S3-----

空地和绿化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H?);

S4— —停车场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A. 2训练项目设施及项目间缓冲区面积

教练场地内训练项目设施及项目间缓冲区的面积按公式(A.2)计算。.

S1 = £ (% X %) + £ (j x a; X0I x m,) (A. 2)

式中:

a; — —单个训练项目设施的面积,单位为平方米(n?),见表A. 1 ~

表入.4;

% — —不同车型对应的训练项目设施配置数量(见附录B);

j— —长度倍数,按5.1.2的要求取值;

8, — —相应车型教练车长度,单位为米(m);

7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 — —场内训练项目设施之

间缓冲路段的行车道宽度,单位为米(m);

— —场内训练项目设施之

间缓冲路段的数量。

表A. 1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对应的训练项目设施的面积

单位为平方米

序号-

训练项目设施名称 单个训练项目设施的面积

1 倒车入库 N200

2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N200

3 侧方停车 N90

4 曲线行驶 N230

5 直角转弯 N50

6 模拟城市道路 '2500

7 直线倒车训练路 N300

表A.2大型客车(A1)、重型牵引挂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

大型货车(B2)对应的训练项目设施的面积

单位为平方米

单个训练项目设施的面积

序号训练项目设施名称

大型客车、

城市公交车重型牵引挂车

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1 倒车移位 N1100 N500 N500 N1100

2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N260 '260 N260 '260

3 侧方停车 >220 N300 N140 N220

4 曲线行驶 2580 '580 N360 N580

5 直角转弯 >200 N350 >100 '200

6 通过单边桥 N140 2250 N100 N140

7 通过限宽门 N380 N500 N250 '380

8 窄路掉头 N180 >420 N180 N180

9 路口掉头 2210 N250 '180 2210

10 模拟高速公路 N5500

11 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 '6700

12 模拟隧道 N900 N900 2900 3900

13 模拟雨(雾)天湿滑路 '360 N360 N360 '360

14 停靠站台 N300 — N250 —

15 停靠货台(侧靠货台) — 2500 — '350

16 停靠货台(尾靠货台) — N700 — 2400

72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续上表

单个训练项目设施的面积

序号训练项目设施名称

大型客车、

重型牵引挂车

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城市公交车

17 模拟城市道路 N5500

18 直线倒车训练路 N390

牵引车与挂车连接

19

— N390 — —

与分离操作场地

20 车辆安全检查场地 N90 N120 N90

表A.3轻型牵引挂车(C6)对应的训练项目设施的面积

单位为平方米

序号训练项目设施名称 单个训练项目设施的面积

1 倒车入库 '1100

2 曲线行驶 N580

3 直角转弯 '350

4 模拟城市道路 N2500

5 直线倒车训练路 N300

6 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与分离操作场地 N325

表A.4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

和轻便摩托车(F)对应的训练项目设施的面积

单位为平方米

序号训练项目设施名称 单个训练项目设施的面积

1 曲线穿桩 N65

2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N45

3 通过单边桥 N40

4 模拟城市道路 32500

A. 3训练道路面积

教练场地内训练道路面积按公式(A. 3)计算。

S? = £ _(_心 - x 为 x d x b (A.3)

式中:

Y— —各车型教练车数量;

y.-----各车型教练车在教练场地训练的占比系数,见表A. 5 ;

7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d— —教练车平均车头间距,单位为米(m),不小于50m;

b---

车道宽度,单位为米(m) o

A.5各车型教练车在教练场地训练的占比系数

单位为平方米

序号 教练车车型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

训机构自备教练场地

教练车在教练场地训练的占比系数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

资格培训机构的教练

场地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

场地

1

大型客车、'

重型牵引挂车、

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

0.6 1 0.85

货车、轻型牵引挂车

2 其他车型 0.5 1 1

A.4停车场面积

教练场地内停车场面积按公式(A. 4)计算。

S4 = Y x s5 (A.4)

式中:

S5 — —单车停车占地面积,按3倍教练车投影面积计算,单位为平方米(m2)。

条丈释又

GB/T 30341—2025的附录A是关于教练场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 1教练场地总面积

1)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根据教练场地的训练功能定位,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备教练场地和道路运输

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教练场地应包括训练项目设施、场内道路。在教练场地设计和建

设实践

中,一方面,因训练项目设施和训练道路的尺寸不规整,另一方面,全国各地区的地

形、地貌不同,比如,重庆、贵州等多山地区场地不平整,这样会导致场地不能完全有效利用,

存在空地或者被综合利用为绿化地。

此外,对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备的教练场地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

训机构教练场地,仅由其自有的教练车使用,容易实现教练车的统一停车管理,因此,为了节

约土地资源,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没有要求普通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备的教练场地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教练场地必须设置

门的停车场,而是鼓励有条件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培训机构设置适量的停车位。

74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综上所述,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备教练场地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机构教练场地总面积的计算方法如式(5-1)所示。

Sc +S2 +S3 (5-1)

式中:

S。— —教练场地总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S,— —训练项目设施及项目间缓冲区面积,单位为平方米(n?);

52— —训练道路面积,单位为平方米(n?);

53— —空地和绿化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n?)。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

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备教练场地相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

场地需同时向多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开放使用,在场内训练的教练车不便于

进行统一停车管理,为了保障训练的安全、有序,还需要具有一种服务功能,即为场内训练的

教练车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停放场所,停车位必须与教练车的数量规

相适应。因此,机

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应当包括场内训练项目设施、场内道路以及停车

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总面积的计算方法如式(5-2)所示。

Sc =S, +S2 +S3 +S4 (5-2)

式中:

— —停车场面积,单位为平方米(n?)。

j 2训箜项目设施及项目间绶冲区的占地面秋―

场内训练项目设施及项目间缓冲区的占地面积包括两个部分,各自的占地面积计算方

法如下:

(1) 场内训练项目设施的占地面积,计算方法为“单个训练项目设施的占地面积” x “不

同车型对应的训练项目设施配置数量”;

(2) 训练项目

间缓冲路段的占地面积,计算方法为“训练车长度倍数” x “训练车长

度” x “缓冲路段的行车道宽度” x “缓冲路段的数量”。

因此,场内训练项目设施及项目间缓冲区的占地面积的计算方法见式(5-3):

S1 = £ (% X %) + £ (j x a; x 伤 X 吸) (5-3)

式中:

叫— —单个训练项目设施的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n;— —不同车型对应的训练项目设施配置数量(见GB/T 30341—2025中

附录B);

j— —长度倍数,按GB/T 30341—2025中5.1.2的要求取值;

8,— —相应车型教练车长度,单位为米(m);

供— —场内训练项目设施之

间缓冲路段的行车道宽度,单位为米(m);

7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叫— —场内训练项目设施之

间缓冲路段的数量。

1 )不同车型对应的训练项目设施及配置数量

依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 J36号)的要求,国家标准《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明确了不同训练车型所要求配置的训练项目

设施,同时,根据各训练项目的培训学时安排、单次平均训练用时以及部分教练场地设施配

置及运行情况的经验分析,结合教练车数量规定了各训练项目设施的基本配置数量,见《机

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附录Bo

  1. 单个训练项目设施的面积

结合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附录C给出

的各训练项目设施的技术参数要求,测算出单个训练项目设施的占地面积,见GB/T

30341—2025 附录 A 表 A. 1 ~

表 A. 4。

  1. 缓冲路段长度

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的5.1.2条规定,

训练项目设施衔接处应设置缓冲路段,缓冲路段长度应不小于1.5倍训练车长。当训练项

目设施与训练道路重合设计或场内道路纵坡大于或等于3. 5%时,训练项目设施衔接处的缓

冲路段长度应不小于3倍教练车长。

I 3场内道路占地面积

场内道路主要是将场内训练项目连接形成循环,同时,构建模拟城市街道、直线路段等

训练环境,用于学员开展起步和停车、变速换挡、行驶位置与路线选择、模拟城市街道、跟车

速度感知等驾驶技能训练。场内道路占地面积主要与场内道路训练车辆数量、训练车辆

间的间距及道路行车道宽度等因素有关。

1)关于场内道路训练车辆数量

(1)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C2022]36号)对不同车型实际驾驶操作训

练的学时要求。按学时分配比例测算,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投入教练场内训练的教

练车比例为:

① 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车型的占比为60%

左右;

②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等车型

的占比为47%左右。

虽然在教练场内训练的教练车一部分会进行场内项目的

项训练,但是考虑到教练车

在教练场内训练时是动态运行的,且参考了教练车的实际训练情况,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

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将不同车型教练车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

场的场内使用系数确定为:

76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① 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为60% ;

②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

为 50%。

(2)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教练车的驾驶训练全部安排在教练场内,因此,标准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将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

训机构所有车型教练车在教练场内使用系数确定为1。

(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的规定,大型客车、重型

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等培训车型设置有“侧方移位、倒

车进库”训练项目,该训练项目设施一般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场地,需要学员进行单独的训练,

而其他的训练项目则与路网进行融合训练。

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等培训车型教

练车场内道路训练的学时占比为84%左右。考虑到教练车在教练场内训练时是动态运行的,

且参考了教练车的实际训练情况,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

2025)将不同车型教练车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场内使用系数确定为:

① 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等培训车

型为85% ;

②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为 100%。

2)关于场内道路训练车辆

训练车辆的平均间距影响训练车辆的安全、顺畅、车流的实际效果。根据调查发现,场地

内训练车辆的平均速度为30km/ho在低速情况下,道路行驶

车辆的安全距离一般可以认为

与车速等值,由于训练车辆速度较慢,若按安全距离确定训练车辆的平均间距则显然太小,容

易在某些局部地区引起车流不畅,所以车辆的平均间距应在安全距离的基础上适当增大。但

是平均间距也不能过大,否则会造成场内车辆稀疏,形成不了适宜训练的交通环境,且

造成土

地资源的浪费。根据现有教练场的实际运营经验,本标准确定训练车辆的平均间距为50m。

综上所述,教练场地内训练道路面积按公式(5-4)计算。

S, = Y (匕 ~~ 1) x n d x b (5-4)

间的间距

式中:

匕— —各车型教练车数量;

y,— —各车型教练车在教练场地训练的占比系数,见GB/T 30341—2025附录A表A. 5 ;

d— —教练车平均车头间距,单位为米(m),不小于50m ;

b— —车道宽度,单位为米(m)。

7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4停车场占地面积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的7.4.5条规定,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应设置停车场,停车场面积应满足其训练规模数量相

同的教练车同时停放的需求,因此,停车场占地面积是单车停占面积与教练车数量的

乘积。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的5. 4. 1条规定,停车位的

形式和尺寸、通车道的宽度和坡度等应满足JGJ 100的要求。根据第六章

的“机动车停车

场设计参数表”可知,单车停占面积约等于三倍教练车投影面积,因此,教练场地内停车场面

积可按公式(5-5)计算。

S- = £ 族 x S5 (5-5)

式中:

55— —单车停车占地面积,按3倍教练车投影面积计算,单位为平方米(n?)。

四、教练场地面积计算实例

| 1空抒多种类型教练车训练的教练场地

本部分以提供80辆教练车(含70辆小型汽车、1辆大型客车、2辆

中型客车、7辆大型货

车)培训服务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为例,对其需要的教练场地面积进行计算。

(1)场内训练项目设施及项目间缓冲区的占地面积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附录B对训练项目设

施配置数量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场针对小型车辆、大型货车和中型客车配置的

训练项目设施及其数量分别如表5-2-1、表5-2-2所示。

适合小型汽车训练的项目设施配置参数 表5-2-1

设施配置数量

单个训练项目设施的面积

序号训练项目设施名称

(个/组/段)

(m2/项)

1 倒车入库设14个 N200

2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设4个 N200

3 侧方停车设9个

'90

4 曲线行驶设2个 N230

5 直角转弯设2个

、50

6 模拟城市道路设2组 N2500

7 直线倒车训练路设4段 N300

78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适合于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训练的项目设施配置参数 表5-2-2

序号训练项目设施名称设施配置数量

单个训练项目设施的面积(n?/项)

(个/组/段)

倒车移位(适用于大型货车)设2个

'1100

1

倒车移位(适用于中型客车)设1个 N500

2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设1个 N260

侧方停车(适用于大型货车)设2个 N220

3

侧方停车(适用于中型客车)设1个 N140

曲线行驶(适用于大型货车)设1个 N580

4

曲线行驶(适用于中型客车)设1个 N360

直角转弯(适用于大型货车)设1个 N200

5

直角转弯(适用于中型客车)设1个 N100

通过单边桥(适用于大型货车)设1个

'140

6

通过单边桥(适用于中型客车)设1个

'100

通过限宽门(适用于大型货车)设1个 N380

7

通过限宽门(适用于中型客车)设1个 N250

8 窄路掉头设1个

'180

路口掉头(适用于大型货车)

N210

9

设1个

路口掉头(适用于中型客车) N180

10 模拟高速公路

设1段 >5500

11 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

设1段 N6700

12 模拟隧道

设1段 N900

13 模拟雨(雾)天湿滑路

设1段 '360

14 停靠站台设1个

五250

停靠货台(侧靠货台)设1个 N350

15

停靠货台(尾靠货台)设1个 N400

16 模拟城市道路

设2组 N5500

17 直线倒车训练路

设1段 五390

18 车辆安全检查场地设2个 >90

根据计算公式(5-3),小型车辆、大型货车和中型客车的长度分别按4. 55m、9.0m和5.8m

计算,场内训练项目设施(不含模拟城市道路)及项目间缓冲区的占地面积为33115m2。

(2)场内道路占地面积

根据计算公式(5-4),适合小型车辆行驶的车道宽度按照3. 25m计算,适合大型货车、中

型客车行驶的车道宽度按照3.5m计算,同时,加上模拟城市道路的占地面积,测算出场内道

7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路占地面积为22500m2 o

(3)教练场地总面积

调研发现,规模大的教练场地的空地和绿地占场地总面积的比例一般在20%左右,根据

计算公式(5-1)测算得出该一级驾培机构的教练场地占地面积需达到69580m20

| 2支持小蛰W车训箜的教练场地

本部分以提供20辆小型车辆培训服务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为例,对其所需要的教

练场面积进行计算。

(1)场内训练项目设施占地面积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附录B对训练项目设施配置

数量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场应当配置的训练项目设施及其数量如表5-2-3所示。

训练项目设施配置需求 表5-2-3

序号训练项目设施名称设施配置数量

单个训练项目设施的面积

(个/组/段)

3/项)

1 倒车入库设4个 N200

2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设1个 N200

3 侧方停车

设3个

三90

4 曲线行驶

设1个 N230

5 直角转弯设1个 N50

6 模拟城市道路

设1组 N2500

7 直线倒车训练路

设1段 N300

根据计算公式(5-3),小型车辆的长度按4.55m计算,场内训练项目设施(不含模拟城

市道路)及项目间缓冲区的占地面积为3075m2o

(2) 场内道路占地面积

根据计算公式(5-4),适合小型车辆行驶的车道宽度按照3.25m计算,同时,加上模拟城

市道路的占地面积,测算出场内道路占地面积为4045m2 0

(3) 教练场地总面积

调研发现,规模小的教练场地的空地和绿地占场地总面积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根据

计算公式(5-1)可以测算得出该三级驾培机构的教练场地占地面积需达到10170m2 o

第三节教练场地建设规

要求

本部分介绍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面积及单车道长度等要求,共有9条内容。

80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一、教练场地建设规

的确定

► [GB/T 30341—2025 标准条文】

4场地规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以下简称教练场)的场地建设规模应根据预定的训练规

确定。教练场地面积应根据场地训练功能、适用教练车的车型及数量、训练项目设施及

配置数量以及地形、地貌

生的空地等因素确定,教练场地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

条丈释

GB/T 30341—2025的第4章是关于合理确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建设规

要求。

设规

1) 场地训练规模是确定场地建设规

的重要指标

场地建设规

,是指建设项目或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设计能力,反映建设项目或

工程全部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后,能够为社会提供的生

能力或效益。教练场地建设

模主要包括场地建设项目的占地面积、容量(入场训练车辆的车型及数量等)、服务能

力(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安全设施等)、对环境影响的规

模(如土方开挖量、绿化面积

等)、所需投入的资金总额等。此外,建设规

模决定了需要采用的设计规范、安全等级和配

套设施的标准。

场地训练规

模,是指一个训练场地在同一时间段内,所能有效容纳和保障的参训人员、

装备及训练活动的总量和能力,反映场地训练的容量(含安全容量)和效率:

(1) 入场人员容量:场地能同时容纳多少名学员进行训练;

(2) 训练装备容量:场地能同时支撑多少教练车运行或停放;

(3) 训练科目容量:场地能同时支持开展多少种不同的训练科目或课程。

总体而言,场地训练规

模主要回答“场地能同时容纳多少人、多少车和多少科目训练”,

而场地建设规

模主要回答“场地需要建多大、花多少钱”,场地训练规模是确定场地建设规

的重要指标。

2) 根据当地学驾需求和训练规

等因素合理确定场地建设规

教练场地的建设规

模与训练规

要相协调。有的教练场地建设规模很大,但实际训练

的车辆却很少,这样会造成企业经营成本高、效益低,还会带来土地资源浪费;有的驾培机构

培训业务不断拓展,教练场建设规

模不能满足实际训练需求,但是进行教练场地扩建、再建

等,涉及程序复杂、实施难度较大。因此,标准提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的训练场地在

建设初期,应根据当地人口结构情况、当地不同培训车型的生源情况、当地现有的教练场地

情况以及场地地形、地貌等,提前做好需求分析,并根据预定的训练规

确定合理的场地建

模(场地面积)。

8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二、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场地建设规

► [GB/T 30340-

一2025标准条文]

5.5.1.1普通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场地总面积及其

单车道总长度应符合

表3的要求。

普通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场地总面积及其单车道总

长度要求 表3

培训

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a 教练场地单车道总长度要求

机构 业务范围 m2 m

级别 是 本要求d 递增要求 基本要求11 递增要求

一级

每增加1辆大中型客车

提供大中

类培训车辆或者大型货车

型客车类、大

型货车及牵

及牵引车类(轻型牵引挂

引车类、小型

车除外)培训车辆,相应增

加 700;

客货车类、三

每增加3辆及以下轻型

轮汽车及摩 2

70 000 牵引挂车,相应增加1200;

托车类

中任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

意三类及以

上培训车型

类培训车辆,相应增

加 250;

驾驶培训服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

务的 摩托车类培训车辆,相应

增加200

26 800

每增加1辆大中型客车

类培训车辆或者大型货车

及牵引车类培训车辆,相

应增加80;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

类培训车辆,相应增

加50;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

摩托车类培训车辆,相应

增加20

提供小型

客货车类培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类

培训车辆,相应增加250;

训车型、三轮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

汽车及摩托

及摩托车类培训车辆,相

车类培训车 '

s33 000 应增加200;

型、轻型牵引

每增加3辆及以下轻

挂车驾驶培

型牵引挂车,相应增

训服务的

加 1200

3 200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类

培训车辆,相应增加50;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

及摩托车类培训车辆,相

应增加20;

每增加1辆轻型牵引

挂车,相应增加80

82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续上表

培训

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 教练场地单车道总长度要求be

机构 业务范围

m2 m

级别 基本耳芸求递

增要求 基本要求d 递增要求

者大型货车

及牵引车类(轻型牵引挂

及牵引车类

培训车型、小 '52

型客货车类

培训车型驾

类培训车辆或者大型货车

车除外)培训车辆,相应增 * …s

及牵引车类培训车辆,相

000 加 700; ^5 000 应增加80;

每增加3辆及以下轻型 _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

牵引挂车,相应增加1200; ,

类培训车辆,相应增加50

驶培训服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

务的

类培训车辆,相应增加250

二级

每增加1辆大中型客车

提供大中

型客_车类_、大

型货车及牵

类培训车辆或者大型货车 -L 5

每增加1辆大中型客车

'

及牵引车类(轻型牵引挂

N57

引车类培训

类培训车辆或者大型货车

000 车除外)培训车辆,相应增 ^5 500 及牵引车类培训车辆,相

加 700;

车型驾驶培

应增加80

每增加3辆及以下轻型

训服务的

牵引挂车,相应增加1200

提供大中

每增加1辆大中型客车

型客车类或

类培训车辆或者大型货车


每增加1辆大中型客车

每增加1辆大中型客车

提供大中

型客车类或

者大型货车

及牵引车类

类培训车辆或者大型货车

-

每增加1辆大中型客车

及牵引车类(轻型牵引挂 —r —

类培训车辆或者大型货车

车除外)培训车辆,相应增 s

及牵引车类培训车辆,相

培训车型、三 >52

轮汽车及摩

加 700;

000 ^5 000 应增加 80;

每增加3辆及以下轻型

牵引挂车,相应增加1200;

托车类培训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

_ .

摩托车类培训车辆,相应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

车型驾驶培

增加20

摩托车类培训车辆,相应

训服务的

增加200

提供小型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

客货车类培

训车型、轻型

N18

每增加1辆轻型牵引挂

类培训车辆,相应增 大

车,相应增加80;

000 加 400; ^1 700

牵引挂车驾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

每增加3辆及以下轻型

驶培训服

类培训车辆,相应增加50

牵引挂车,相应增加1200

务的

8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续上表

培训

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

教练场地单车道总长度要求卜、。

机构 业务范围

m2

m

级别 基本要求d 递增要求 基本要求d 递增要求

提供小型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

客货车类培

训车型、三轮

类培训车辆,相应增

加 400;

类培训车辆,相应增

加50;

二级汽车及摩托

N16 000

'1 500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

车类培训车

摩托车类培训车辆,相应

摩托车类培训车辆,相应

型驾驶培训

增加200

增加20

服务的

提供大中

型客车类培

每增加1辆大中型客车类

每增加1辆大中型客车

训车型驾驶

培训车辆,相应增加700

类培训车辆,相应增加80

培训服务的

提供大型货

N47 000 每增加1辆大型货车及

牵引车类(轻型牵引挂车

N4 500

车及牵引车

每增加1辆大型货车及

类培训车型

除外)培训车辆,相应增

加 700;

牵引车类培训车辆,相应

驾驶培训服

增加80

每增加3辆及以下轻型

_而_务的

三级

牵引挂车,相应增加1200

提供小型

客货车类培

N10 000

训车型驾驶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

类培训车辆,相应增加400 N900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

类培训车辆,相应增加50

培训服务的

提供三轮

汽车及摩托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摩

车类培训车

N6 000

托车类培训车辆,相应增

N500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摩

托车类培训车辆,相应增

型驾驶培训

加200

加20

服务的

注:提供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培训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教练场地总面积及单车道总长度

要求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a教练场地总面积不包括办公场所、教室等建筑设施的占地面积。

b具有单向或双向两条及以上车道

符合GB/T 30341要求的场地训练道路,其单车道长度按该路段长度与行

车道数量的乘积计算。

。教练场地内的循环训练路线

度计入单车道长度。

中,场地训练项目间缓冲路段的行车道宽度大于或等于6m的,可按训练道路长

d教练场地总面积的计算方法见GB/T 30341-2025附录A。教练场地总面积和单车道总长度的基本要求以

培训机构备案级别对应的教练车最低配置数量为计算基准。

84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条支释又

GB/T 30340—2025的5.5.1.1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场地总面积与单车

道总长度等要求。

1教箜场地训练规

1) 根据不同级别驾培机构教练车的最低配置数量,相应地提出教练场地规

要求。

《驾培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六款规定,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

车辆不少于80辆;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40辆;从

事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

标准GB/T 30340—2025的5.4. 1.2条规定,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

总数应不少于80辆,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总数应不少于40辆,三级普

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总数应不少于20辆。

因此,标准GB/T 30340—2025以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备案级别对应的教练车最

低配置数量为计算基准,并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

对各类车型的学时安排,对不同级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场地面积提出要求。

2) 根据驾培机构提供的不同培训车型组合服务内容,相应地提出教练场地规

要求。

《驾培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从事三类(含三类)以上车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的,备案为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事两类车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备案

为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只从事一类车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备案为三级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GB/T 30340—2013主要是针对大中型车辆、小型汽车两大类培训车型,按照教练车辆

数量的不同对不同等级驾培机构的教练场地总面积与单车道总长度提出要求。本次标准修

订结合《驾培管理规定》将培训车型分为五大类的新规定,按照培训车型类别、教练车辆数量

的不同,对不同等级驾培机构的教练场地总面积与单车道总长度提出要求,使得标准GB/T

30340-2025要求与《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保持一致。

2驾培机构典型的培训车型组合

GB/T 30340—2025的4.4,5.4. 1. 1条是关于培训车型分类、不同级别驾培机构应提供

的培训车型类别数量要求,驾培机构典型的培训车型组合见表5-3-1 o

不同级别驾驶机构培训车型主要组合方式 表5-3-1

驾培机构级别培训车型组合
一级驾培机构大中型客车类(其中

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A1 OA3 OB1
大型货车及牵引车

类(其中任意一种或多

种车型):

OA2 OB2 OC6
小型客货车类(其中

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C1OC2 OC3 OC5
三轮汽车及摩托车

类(其中任意一种或多

种车型):

OC4 OD OE OF

8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续上表

驾培机构级别培训车型组合
大中型客车类(其中

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A1 OA3 OB1
大型货车及牵引车

类(其中任意一种或多

种车型):

OA2 OB2 OC6
小型客货车类(其中

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C1 OC2 OC3 OC5
一级驾培机构大中型客车类(其中

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A1 OA3 OB1
大型货车及牵引车

类(其中任意一种或多

种车型):

OA2 OB2 OC6
三轮汽车及摩托车

类(其中任意一种或多

种车型):

OC4 OD OE OF
— ,大型货车及牵引

车类:

OC6
小型客货车类(其中

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C1 OC2 OC3 OC5
三轮汽车及摩托车

类(其中任意一种或多

种车型):

OC4 OD OE OF
大中型客车类(其中

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A1 OA3 OB1
大型货车及牵引车

类(其中任意一种或多

种车型):

OA2 OB2 OC6
大中型客车类(其中

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A1 OA3 OB1
小型客货车类(其中

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C1 OC2 OC3 OC5
二级驾培机构大型货车及牵引车

类(其中任意一种或多

种车型):

OA2 OB2 OC6
小型客货车类(其中

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C1 OC2 OC3 OC5
大中型客车类(其中

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A1 OA3 OB1
三轮汽车及摩托车

类(其中任意一种或多

种车型):

OC4 OD OE OF
大型货车及牵引车

类(其中任意一种或多

种车型):

OA2 OB2 OC6
三轮汽车及摩托车

类(其中任意一种或多

种车型):

OC4 OD OE OF

86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续上表

驾培机构级别 培训车型组合

大型货车及牵引

车类:

OC6

小型客货车类(其中

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C1 OC2 OC3 OC5

二级驾培机构

— 一

小型客货车类(其中

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C1 OC2 OC3 OC5

三轮汽车及摩托车

类(其中任意一种或多

种车型):

OC4 OD OE OF

大中型客车类(其中

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A1 OA3 OB1

— — —

大型货车及牵引车

类(其中任意一种或多

种车型):

OA2 OB2 OC6

— —

三级驾培机构

— —

小型客货车类(其中

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C1 OC2 OC3 OC5

— — —

三轮汽车及摩托车

类(其中任意一种或多

种车型):

OC4 OD OE OF

| 3驾培机构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与计蔓规则

1)教练场地面积要求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要求,教练场既要设置一定数量的训练项目,又要具有接近实

际道路交通状况的训练环境,因此,驾培机构教练场地主要包括训练道路、训练项目设施、服

务设施以及绿化等功能。

标准编制组按照驾驶机构不同的培训车型组合,利用GB/T 30341-2025中

给出的普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场地面积计算方法,测算出驾培机构教练场地面积需求,相应地

8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提出了驾培机构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GB/T 30340—2013与GB/T 30340—2025关于一级

驾培机构、二级驾培机构和三级驾培机构教练场地总面积与单车道总长度要求的对比情况

分别见表5-3-2 -

表5-3-4。

标准

版本

2013 版

标准

2025 版

标准

一级驾培机构的教练场地总面积与单车道总长度要求 表5-3-2

业务范围

■大中型车辆(其中任意一

种或多种车型):

OA1 OA2 OA3

OBI OB2

■小型汽车(其中任意一种

或多种车型):

OC1 OC2 OC3

OC5

■大中型客车类(其中任意

一种或多种车型):

OA1 OA3 OB1

■大型货车及牵引车类(其

中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A2 OB2 OC6

■小型客货车类和(或者)

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其中任

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C1 OC2 OC3 OC5

OC4 OD OE OF

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n?) 单车道总长度要求(m)

基本要求递增要求 基本要求递增要求

N70 000

N33 000

N70 000

每增加一台

大型车辆L应

增加1 000;

每增加一台

小型车辆

",应

增加400

每增加一台

小型车辆、应

增加400

每增加1台

大中型客车类

培训车辆或者

大型货车及牵

引车类(轻型牵

引挂车除外)培

训车辆,应增

加 700;

每增加3辆

及以下轻型牵

引挂车,应增

加 1200;

每增加1台

小型客货车类

培训车辆,应增

加 250;

每增加1台

三轮汽车及摩

托车类培训车

辆,应增加200

26 800 一

'3 200 —

每增加1辆

大中型客车类

培训车辆或者

大型货车及牵

引车类培训车

辆,相应增

加80;

部800

每增加1辆

小型客货车类

培训车辆,相应

增加50;

每增加1辆

三轮汽车及摩

托车类培训车

辆,相应增加20

88标准

版本

2025 版

标准

标准

版本

2013 版

标准

业务范围

■小型客货车类(其中任意

一种或多种车型):

OC1 OC2 OC3 OC5

■大型货车及牵引车类:

OC6

■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其

中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C4 OD OE OF

业务范围

■大中型车辆(其中任意一

种或多种车型):

OA1 OA2 OA3

OBI OB2

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续上表

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m, 单车道总长度要求(m)

基本要求递增要求 基本要求递增要求

每增加1辆

大中型客车类

每增加3辆

培训车辆或者

及以下轻型牵

大型货车及牵

引挂车,应增

加 1200;

引车类培训车

每增加1台

辆,相应增

加80;

小型客货车类

'33 000

200

每增加1辆

培训车辆,应增

加 250;

小型客货车类

每增加1台

培训车辆,相应

增加50;

三轮汽车及摩

每增加1辆

托车类培训车

辆,应增加200

三轮汽车及摩

托车类培训车

辆,相应增加20

二级驾培机构的教练场地总面积与单车道总长度要求 表5-3-3

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 单车道总长度要求(m)

基本要求递增要求 基本要求递增要求

每增加一台

大型车辆,,应

增加1 000;

'57 000

'5 500 —

每增加一台

小型车辆b,应

增加400

■小型汽车(其中任意一种

或多种车型):

OC1 OC2 OC3

OC5

N17 000

每增加一台

小型车辆\应

增加400

N1 600 1

8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标准

版本

业务范围

续上表

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n?) 单车道总长度要求(m)

基本要求递增要求 基本要求递增要求

■大中型客车类(其中任意

一种或多种车型):

OA1 OA3 OB1

■大型货车及牵引车类(其

中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A2 OB2 OC6

N57 000

每增加1台

大中型客车类

培训车辆或者

大型货车及牵

引车类(轻型牵

引挂车除外)培

训车辆,应增

加 700;

每增加3辆

及以下轻型牵

引挂车,应增

加 1200

5 500

2025 版

标准

■大中型客车类或者大型

货车及牵引车类(其中任意一

种或多种车型,轻型牵引挂车

除外):

OA1 OA3 OB1

OA2 OB2

圈小型客货车类(其中任意

一种或多种车型):

OC1 OC2 OC3 OC5

N52 000

每增加1台

大中型客车类

培训车辆或者

大型货车及牵

引车类(轻型牵

引挂车除外)培

训车辆,应增

加 700;

每增加3辆

及以下轻型牵

引挂车,应增

加 1200;

每增加1台

小型客货车类

培训车辆,应增

加250

5=5 000

每增加1辆

大中型客车类

培训车辆或者

大型货车及牵

引车类培训车

辆,相应增

加80;

每增加1辆

小型客货车类

培训车辆,相应

增加50;

每增加1辆

三轮汽车及摩

托车类培训车

辆,相应增加20

90标准

版本

业务范围

■大中型客车类或者大型

货车及牵引车类(其中任意一

种或多种车型,轻型牵引挂车

除外):

OA1 OA3 OB1

OA2 OB2

■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其

中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C4 OD OE OF

2025 版

标准

■小型客货车类(其中任意

一种或多种车型):

OC1 OC2 OC3

OC5

■大型货车及牵引车类:

OC6

■小型客货车类(其中任意

一种或多种车型):

OC1 OC2 OC3

OC5

■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其

中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C4 OD OE OF

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续上表

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静) 单车道总长度要求(m)

基本要求递增要求 基本要求递增要求

N52 000

18 000

16 000

每增加1台

大中型客车类

培训车辆或者

大型货车及牵

引车类(轻型牵

引挂车除外)培

训车辆,应增

加 700;

每增加3辆

及以下轻型牵

引挂车,应增

加 1200;

每增加1台

三轮汽车及摩

托车类培训车

辆,应增加200

每增加1辆

小型客货车类

培训车辆,应增

加 400;

每增加3辆

及以下轻型牵

引挂车,应增

加 1200

每增加1台

小型客货车类

培训车辆,应增

加 400;

每增加1台

三轮汽车及摩

托车类培训车

辆,应增加200

N5 000

700

N1 500

每增加1辆

大中型客车类

培训车辆或者

大型货车及牵

引车类培训车

辆,相应增

加80;

每增加1辆

小型客货车类

培训车辆,相应

增加50;

每增加1辆

三轮汽车及摩

托车类培训车

辆,相应增加20

每增加1辆

轻型牵引挂车,

相应增加80;

每增加1辆

小型客货车类

培训车辆,相应

增加50;

每增加1辆

三轮汽车及摩

托车类培训车

辆,相应增加20

9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标准

版本

2013 版

标准

业务范围

■大中型车辆(其中任意一

种或多种车型):

OA1 OA2 OA3

OBI OB2

■小型汽车(其中任意一种

或多种车型):

OC1 OC2 OC3

OC5

■大中型客车类(其中任意

一种或多种车型):

OA1 OA3 OB1

■大型货车及牵引车类(其

中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A2 OB2 OC6

2025 版

标准

■小型客货车类(其中任意

一种或多种车型):

OC1 OC2 OC3 OC5

■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其

中任意一种或多种车型):

OC4 OD OE OF

三级驾培机构的教练场地总面积与单车道总长度要求 表5-3-4

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rr?) 单车道总长度要求(m)

基本要求递增要求 基本要求递增要求

N47 000

N10 000

'47 000

N10 000

6 000

每增加一台

大型车辆,,应

增加1 000;

每增加一台

小型车辆b ,应

增加400

每增加一台

小型车辆11 ,应

增加400

每增加1辆

大中型客车类

培训车辆,应增

加700

每增加1辆

大型货车及牵

引车类(轻型牵

引挂车除外)培

训车辆,应增

加 700;

每增加3辆

及以下轻型牵

引挂车,应增

加 1200

每增加1台

小型客货车类

培训车辆,应增

加400

每增加1台

三轮汽车及摩

托车类培训车

辆,应增加200

N4 500 一

N1 000 T

每增加1辆

大中型客车类

培训车辆,相应

增加80

'4 500

每增加1辆

大型货车及牵

引车类培训车

辆,相应增加80

每增加1辆

小型客货车类

N900

培训车辆,相应

增加50

每增加1辆

三轮汽车及摩

W500

托车类培训车

辆,相应增加20

92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2)教练场地面积计算规则

为了学员学驾便利,部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规划、建设教练场地时,将办公

场所、教室等建筑设施与教练场地进行一体化设计、建设。

办公场所、教室等建筑设施在功能上与驾驶训练没有直接的关系,并不适合作为教练场

地的附属设施进行统一要求,而且办公场所、教室等建筑设施的规

模与其服务学员数量、服

务标准等有关,不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标准提出的教练场地面积

要求不包括在教练场地界线内建设的办公场所、教室等建筑设施的占地面积。

! 4教练场单车道总长度要求与计算规则

1) 单车道总长度要求

由于受到教练场地地形与地貌的限制、训练项目的形状不规则、训练项目与训练项目

间以及道路与道路

间必须预留安全空间等因素的影响,教练场地不可能100%利用,也就

是说,教练场内硬化成训练道路的面积与教练场地面积会存在一个比例关系。在标准制定

中,项目组调研了多个

省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场地的建设情况。参照现有机

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场地建设的经验,标准GB/T 30340—2025按照每亩地(约667m2)

建成的单车道道路长度进行折算,面积在lOOOOn?以上的场地,每亩地约能建成60 ~65m长

度的单车道;面积小于10000m2的场地,每亩地约建成50 ~60m长度的单车道。单块教练场

地面积越大,场地利用率会越高,单车道长度折算系数越高。根据教练场地总面积基本要

求,相应地提出教练场单车道总长度要求。

在此基础上,因增加教练车数量而相应增加的场地面积,除用于增加训练项目设施

外,应主要用于训练道路的建设,满足场地内循环路网建设和驾驶技能综合训练的需求。

标准提出大中型培训车辆按每增加1辆教练车,相应增加场地面积700«?、单车道长度

80m,增加的训练道路占地面积占所增加的场地面积的比例为46%左右;小型汽车按每增

加1辆教练车,相应增加场地面积400m2 (考虑到规

较大的教练场地的利用率较高,设

定为250m2)、单车道长度50m,增加的训练道路面积占增加的教练场地面积的比例为

47% (规

较大的教练场地,比例为75% )左右;摩托车按每增加1辆教练车,相应增加场

地面积200m2、单车道长度20m,增加的训练道路面积占增加的教练场地面积的比例为

38%左右。

2) 单车道长度计算规则

教练场地内的训练道路按照地形或训练需要,设计为单车道或者单向两条及以上车道、

双向两车道或者两条以上车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 ( GB/T 30341-

2025)对训练道路的行车道宽度或者车道宽度进行了规定,见表5-3-5、表5-3-6。

根据GB/T 30341—2025的术语,单车道长度是指教练场地内建设的训练道路按单车道

进行折算的训练道路累计长度。根据GB/T 30340—2025中5.5.1.1条的表3可知,教练场

地内单车道长度的计算规则如下:

过程

9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1) 教练场地内训练项目设施的训练路段不计入单车道长度;

(2) 教练场地内循环训练路线

中,训练项目设施之

间的缓冲路段,如果行车道宽度大于

或等于6m的,可按训练道路长度计入单车道长度;

(3) 教练场地内符合GB/T 30341—2025要求(包括行车道宽度、车道宽度、圆曲线半径

等参数)的训练道路

中,单车道训练道路按照该路段的实际长度累加计算单车道长度;单向

具有两条及以上车道、双向具有两车道及以上的训练道路,按照该路段长度与行车道数量的

乘积计算单车道长度。

训练道路类型

单车道和双向两车道训练道路的行车道宽度要求 表5-3-5

行车道宽度(m)

提供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

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等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

不提供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

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等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

单车道训练道路 N3.5 、3.25

双向两车道训练道路 N6.5 '6.0

单向或双向多车道训练道路的车道宽度要求 表5-3-6

行车道宽度(m)

训练道路类型

提供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

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等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

不提供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

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等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

单向具有两条及以上

车道的训练道路

、3.5 >3. 25

双向具有两条以上

车道的训练道路

| 5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租用教练场要枣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5.3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租用教练场地的,应租用符合第7章要求的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场地,签订教练场地租用协议、安全生

管理协议,明确各

自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

管理职责、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安全责

等。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5.3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租用教练场地的要求。

1)按规定租用经营性教练场地

《驾培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七款规定,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

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

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由此可见,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是必须有自

94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备教练场地,而是可以按规定租用教练场地,这样可以提高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缓解土地资

源紧张问题。

场地训练管理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因此,标准要求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向机

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租赁场地,即教练场地出租方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

营性教练场业务条件并完成备案。为了保证场地训练秩序和训练安全,同时入场训练的教

练车数量不得超过场地实际的训练规

模。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租用教练场地的,应当持有书

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

用证明,租赁合同中载明的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且在土地合法使用期限内。

2)规范签订场地租用协议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可以

采用订立租赁协议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订立租赁协议有利于依法保护当事方的合法

权益。

考虑到土地用于驾驶训练,在使用过程

中存在交通安全风险,为了厘清当事双方的权利

和责

边界,确保培训业务的正常开展,标准要求当事双方应当签订教练场地租用协议、安

全生

管理协议,除了约定土地界址、面积、用途、租赁期限、租赁费用等事项外,还应当明确

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

管理职责、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安全责

等。

三、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置分训场地要求

i1囹埋制宜建立分训场地制度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5.1.2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可否设置分训场地,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按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报名学员数量、教练场地布局情况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等综合

确定。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5.1.2条是关于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设置分训场地制度的要求。

分训场地是指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具备一块符合要求的教练场地以外,利用

备案地行政区域内自有或租用的土地,按照相关要求设计建造的、专

门用于自有教练车进行

驾驶训练的教练场地。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置分训场地,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区域学员学驾便利性

需求,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和市场竞争力。同时,某一区域过多地设置分训场

地,也会加剧市场竞

争,威胁正常的市场经营环境。考虑到全国各地驾培行业的发展水平和

市场需求具有差异性,标准GB/T 30340—2025提出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制

9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定本行政区域内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置分训场地的制度,保证全省范围内有关分

训场地制度的统一性、公平性。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制定有关分训场地制度时,要综合考虑市场需求预期(本行政

区域内的年度报名学员数量)、市场供给情况(教练场地数量和布局情况、教学资源利用率

等)、企业培训质量和信用情况(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等因素,形成一个利企便民、有利于行

业健康发展的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设置分训场地的制度时,应满足标准GB/T 30340—2025中5. 5.1.3条的要求,同时,进一步细

化具体的实施要求,比如,明确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是否必须根据分训场地的训练规

新增教练车,或者可以不新增教练车,而是调配既有的教练车在分训场地开展培训服务。

| 2分训枣坑殳置规则和建设规冕

A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5.1.3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提供小型客货车类培训车型服务,且具有一块

符合5.5.1.1相应备案级别要求的自备教练场地,可设置分训场地,并满足以下要求:

a) 分训场地应设立在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备案的行政区域内;

b) 在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备案的培训业务范围内,可相应地设置开展小型客

货车类培训车型、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培训车型中

的一类或两类培训车型驾驶培训服务

的分训场地;

c) 一级、二级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置的分训场地数量分别应不大于

3块、2块和1块;

d) 单块分训场地的面积及其单车道长度应符合表4的要求。

单块分训场地面积及其单车道长度要求 表4

分训场地面积要求11

分训场地单车道长度要求b、。

业务范围

m2

m

基本要求递增要求 基本要求递增要求

场地训练的教练车数量大

仅提供小型客

于10辆的,每增加1辆小型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类

货车类培训车型

N7 000

5=550

客货车类培训车辆,相应增

培训车辆,相应增加50

驾驶培训服务的

加400

仅提供三轮汽

场地训练的教练车数量大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摩

车及摩托车类培

于10辆的,每增加1辆三轮

'4 000

N300

托车类培训车辆,相应增

训车型驾驶培训

汽车及摩托车类培训车辆,

加20

服务的

相应增加200

96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续上表

业务范围

同时提供小型

客货车类和三轮

汽车及摩托车类

培训车型驾驶培

训服务的

分训场地面积要求a

分训场地单车道长度要求关

m2

m

基本要求递增要求 基本: 更求 递增要求

场地训练的小型客货车类

教练车数量大于10辆的,每

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类培训

车辆,相应增加400;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类

'培训车辆,相应增加50;

N9 000

场地训练的三轮汽车及摩 N7

托车类教练车数量大于10

50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摩

托车类培训车辆,相应增

辆的,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

加20

及摩托车类培训车辆,相应

增加200

。分训场地面积不包括办公场所、教室等建筑设施的占地面积。

具有单向或双向两条及以上车道

符合GB/T 30341要求的场地训练道路,其单车道长度按该路段长度与行

车道数量的乘积计算。

。教练场地内的循环训练路线

度计入单车道长度。

中,场地训练项目间缓冲路段的行车道宽度大于或等于6m的,可按训练道路长

5.5.2.7分训场地应符合5.5.2.1 ~5. 5.2. 3、5. 5.2.5 ~5.5.2. 6的要求,具有1条及

以上包括所有训练项目的循环训练路线。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5.1.3、5.5.2.7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置分训

场地的基本要求。

1)分训场地设置基本规则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规定,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备案地开展培训业务;开

展培训业务,应当与备案事项保持一致,并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

考虑到大中型培训车型所需的教练场地面积较大,

且学驾需求量相对较少,为了引导普

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加强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标准规定分训场地仅针对小型客货车

类、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培训车型服务。

综合《驾培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以及当前驾培行业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维护驾培市

场秩序,标准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置分训场地提出以下基本规则:

(1)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提供小型客货车类培训车型服务,且具有一块符合标

准GB/T 30340—2025中5.5.1.1条相应备案级别要求的自备教练场地;

(2) 分训场地应设立在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备案的行政区域内;

9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nranMTm'ctHWTwr.wBnuriraaeggJMHMiaMvntmraapM'HrwmmrBianBiHMaaaMamaiiaaaTOTffliBWiaKureWMrugiwnaMaMXTN'HMnTjm,tMwaat....... ・

(3) 在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备案的培训业务范围内,且分训场地仅针对小型客货

车类培训车型、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培训车型中

的一类或两类培训车型驾驶培训服务;

(4) 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可设置3块(含)以下的分训场地,二级普通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可设置2块(含)以下的分训场地,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可设

置1块分训场地。

2) 分训场地建设规

为了减轻企业的经营负担,分训场地的用地规

模可以减小,但仍应遵循培训质量为中心

的原则,因此,分训场地需要包括训练道路、训练项目设施、服务设施、绿化等完整的功能。

按照标准GB/T 30340—2025中5. 5.2.7条的规定,分训场地同样应按照标准GB/T 30341—

2025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根据行业需求调研,标准GB/T 30340-2025将分训场地的训练规

设定为支持10辆

教练车同时开展训练。在此基础上,利用GB/T 30341—2025给出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机构教练场地面积计算方法,测算出分训场地面积需求,相应地提出了分训场地总面积要

求,并按照每亩地(约667m2)M 50m ~55m长单车道道路进行折算。根据分训场地总面

积基本要求,相应地提出分训场地单车道总长度要求。

3) 分训场地面积和单车道长度计算规则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训场地面积和单车道长度计算规则,与前述教练场地面

积和单车道长度的计算规则一致,具体见本节第二部分的内容。

四、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教练场地建设规

| 1教练场地的功能定位

虽然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学员已经接受了驾驶技能训练,考取了相应

的机动车驾驶证,但是在从业资格培训期间,仍需要针对交叉路口、倒车、掉头、雨雾天气驾

驶等存在安全风险的典型驾驶场景以及牵引车与挂车摘挂、停靠站(货)台、货物捆绑固定等

典型的职业场景所需要的技能素质开展针对性训练,进一步提高驾驶学员的安全意识、风险

防范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因此,将教练场作为训练的重要设施列为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

资格培训机构的业务条件是完全必要的。

《驾培管理规定》

规定,申请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相应车

型的教练场地,教练场地要求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执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在

设计、建设教练场地时,应严格执行标准GB/T 30340—2025 .GB/T 30341—2025的要求。

I 2教练场地训练规

且—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四款以及标准GB/T 30340—2025中6.4. 1、6. 4. 2条

的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车辆:

98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1)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具备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小

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等五种车型中

至少1种车型的教练车,且还应具备重型牵引挂车、

大型货车两种车型中

至少1种车型的教练车;

(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当具备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两种

车型中

至少1种车型的教练车,宜配备不少于1辆罐式车辆;

(3)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配备的教练车总数应不少于5辆,且每种车型教

练车数量应不少于2辆。

因此,标准GB/T 30340-2025以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备案的教练车车型

及其最低配置数量为计算基准,结合场地训练功能需求,对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

构教练场地面积提出要求。

| J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与计算规则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6.5.1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配备适合相应车型训练的教练场地。教

练场地应合理利用地形、地貌等特征布局训练道路和训练项目设施,加强土地资源利用,

并满足以下要求:

a) 教练场地面积应不小于12000m2;

b) 教练场地应设置停靠站台、侧靠货台、尾靠货台、模拟雨(雾)天湿滑路、模拟城市道

路、路口掉头等训练项目设施,设置车辆安全检查、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与分离操作专用场地;

训练项目设施技术要求、项目间缓冲路段设置要求应符合GB/T 30341—2025中5.1的规定;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6. 5. 1条a)款和b)款是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教练场地训练规

要求。

1) 场地训练项目设施配置要求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纲》(交运发[2012]687号)以及《道路

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教学大纲》(交办运〔2024〕45号)的要求,教练场地主要配置的

训练项目设施及其训练目标见表6-l-2o

2) 场地训练总面积要求

标准编制组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培训业务及教练车配置情况,利用GB/T

30341-2025给出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教练场地面积计算方法,测算出教练场地

面积需求湘应地提出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不小于12000m2。

3) 场地训练面积计算规则

为了便于组织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在规划、建设教练场地时,将办公

场所、教室等建筑设施与教练场地进行一体化设计、建设。办公场所、教室等建筑设施在功能

9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上与驾驶训练没有直接的关系,并不适合作为教练场地的附属设施进行统一要求,因此,与普

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场地面积计算规则一致,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

教练场地面积要求也不包括在教练场地界线内建设的办公场所、教室等建筑设施的占地面积。

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建设规

'1教练场地训练规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7.4.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最小训练规模应达到教练车总数不少于

100辆。同时进入经营性教练场训练的教练车数量不应超过其训练规

模。

条文释

GB/T 30340—2025的7.4.1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训练规

要求。

  1. 场地最小训练规

要求

为了引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实行专业化,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的

投资效益和土地综合使用效率,GB/T 30340—2025延续了 GB/T 30340—2013的规定,要求

经营性教练场的最小训练规模应达到教练车总数不少于100辆。

  1. 入场训练车辆要求

为了维护驾培市场秩序、场内训练安全,经营性教练场应在备案的培训车型、场地训练

等能力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具体如下:

(1) 备案时明确了教练场地支持训练的培训车型,经营性教练场不应允许其他车型的教

练车入场训练;

(2) 同时进入经营性教练场训练的教练车数量不应超过备案的场地训练规

模;

(3) 不得出租给利用非教练车(未合法取得教练车号牌的车辆)进行驾驶培训的机构或

个人,不得出租给未按规定完成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备案的机构从事驾驶培训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经营性教练场签约入场训练的教练车并不一定会同时入场训练,因此,

各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综合当地驾培市场情况和经营性教练场的发展需求,合理

设定经营性教练场签约入场训练教练车的数量与其备案的训练规

的比例,并要求经营性

教练场提前制定入场训练计划,加强对入场训练教练车的管控,保证同时进入经营性教练场

训练的教练车数量不超过其训练规

模,确保场内训练安全、有序。

2 ;教练场地总面积和单车道总长度要求及计算规则

► [ GB / 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7.4.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总面积与单车道总长度应符合

表8的要求。

100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总面积与单车道总长度要求 表8

业务范围

为大中型客车

类培训车型、大型

货车及牵引车类

培训车型(轻型

牵引挂车除外)、

小型客货车类培

训车型、三轮汽车

及摩托车类培训

车型驾驶培训提

供服务的

仅为小型客货

车类培训车型、三

轮汽车及摩托车

类培训车型、轻型

牵引挂车驾驶培

训提供服务的

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

单车道总长度要求。

m2

m

基本要求d 递增要求 基本要求d 递增要求

、每增加1辆大中型客车类

每增加1辆大中型客车类

培训车辆或者大型货车及牵

培训车辆或者大型货车及牵

引车类(轻型牵引挂车除

外)培训车辆,相应增

加 700;

引车类培训车辆,相应增

加80;

N100 000

N9 700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类

培训车辆,相应增加250;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类

「培训车辆,相曲曾加50;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摩.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摩

托车类培训•车辆,相应增

托车类培训车辆,相应增

加20

加200

54 000

每增加3辆及以下轻型牵

引挂车,相应增加1200;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类

培训车辆,相应增加250;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摩

托车类培训车辆,相应增

'5 200

每增加1辆轻型牵引挂

车,相应增加80;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类

培训车辆,相应增加50;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摩

托车类培训车辆,相应增

加200

加20

注:为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培训车型驾驶培训提供服务的,教练场地总面积及单车道总长

度要求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教练场地总面积不包括办公场所、教室等建筑设施的占地面积。

具有单向或双向两条及以上车道

符合GB/T 30341要求的场地训练道路,其单车道长度按该路段长度与

行车道数量的乘积计算。

c-教练场地内的循环训练路线

中,场地训练项目间缓冲路段的行车道宽度大于或等于6m的,可按训练道路长

度计入单车道长度。

日•教练场地总面积的计算方法见GB/T 30341-2025中

的附录A。教练场地总面积和单车道总长度的基本要

求以训练规

模为100辆教练车为计算基准。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7.4.2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总面

积与单车道总长度等要求。

10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1)场地总面积和单车道总长度要求

标准按照经营性教练场是否为大中型客车类培训车型、大型货车及牵引车类培训车型

提供培训服务进行分类,以场地最小训练规

模100辆教练车为基准,利用GB/T 30341-2025

给出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面积计算方法,测算出经营性教练场的

场地面积需求,相应地提出了经营性教练场的场地总面积要求。同时,参照普通机动车驾驶

员培训机构教练场地单车道长度与场地面积的折算系数,提出了经营性教练场的场地单车

道总长度要求。

GB/T 30340—2025与GB/T 30340—2013关于经营性教练场的场地总面积与单车道总

长度要求的对比情况见表5-3-7。

新旧标准关于经营性教练场的场地总面积与单车道总长度要求的比较 表5-3-7

具体要求

业务范围项目类型

2013版标准 2025版标准

基本要求 5=100 000 >100 000

教练场

地总面积

(n?)

递增要求

每增加一台大型车辆,应增

加 1000;

每增加一台小型车辆,应增

加400

每增加1辆大中型客车类培训

车辆或者大型货车及牵引车类(轻

型牵引挂车除外)培训车辆,应增

力 0 700;

每增加3辆及以下轻型牵引挂

车,应增加1200;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类培训

车辆,应增加250;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摩托车

类培训车辆,应增加200

为大中型客车

类培训车型、大型

货车及牵引车类

培训车型及其他

类培训车型驾驶

培训提供服务的

基本要求 N9 700 >9 700

单车道

总长度要

求(m)

递增要求 —

每增加1辆大中型客车类培训

车辆或者大型货车及牵引车类培

训车辆,相应增加80;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类培训

车辆,相应增加50;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摩托车

类培训车辆,相应增加20

102第五章教练场地配置要求

续上表

业务范围项目类型

具体要求

2013版标准 2025版标准

基本要求 '54 000 N54 000

教练场地

总面积

(m2)

递增要求

每增加一台小型车辆,应增

加400

每增加3辆及以下轻型牵引挂

车,应增加1200;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类培训

车辆,应增加250;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摩托车

类培训车辆,应增加200

仅为小型客货

车类培训车型、三

轮汽车及摩托车

类培训车型、轻型

牵引挂车驾驶培

训提供服务的

基本要求 N5 200 '5 200

单车道总

长度要求

(m)

递增要求 —

每增加1辆大中型客车类培训

车辆或者大型货车及牵引车类培

训车辆,相应增加80;

每增加1辆小型客货车类培训

车辆,相应增加50;

每增加1辆三轮汽车及摩托车

类培训车辆,相应增加20

2)场地面积和单车道长度计算规则

为了便于组织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在规划、建设教练场地时,通常将办公、服务场所与教

练场地进行一体化设计、建设。办公、服务等建筑设施在功能上与驾驶训练没有直接的关

系,并不适合作为教练场地的附属设施进行统一要求,因此,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教练场地面积计算规则一致,要求也不包括在教练场地界线内建设的办公场所、教室等建筑

设施的占地面积。

经营性教练场的场地单车道长度的计算规则如下:

(1) 教练场地内训练项目设施的训练路段不计入单车道长度;

(2) 教练场地内循环训练路线

中,训练项目设施之

间的缓冲路段,如果行车道宽度大于

或等于6m的,可按训练道路长度计入单车道长度;

(3) 教练场地内符合GB/T 30341—2025要求(包括行车道宽度、车道宽度、圆曲线半径

等参数)的训练道路

中,单车道训练道路按照该路段的实际长度累加计算单车道长度;单向

具有两条及以上车道、双向具有两车道及以上的训练道路,按照该路段长度与行车道数量的

乘积计算单车道长度。

第六章 教练场技术要求

本章是对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的训练项目设

施、道路条件、交通信号、停车场以及安全与环境条件等的说明。

第一节场地训练项目设施的训练功能及其与教学大纲的匹配关系

本部分介绍了场地训练项目设施的训练功能以及各培训车型配置的训练项目设施与教

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之

间的匹配关系。

一、训练项目设施的训练功能

学员通过在场内驾驶训练掌握车辆操控技能、道路通行规则运用能力,并培养安全意识

和良好的驾驶习惯,其中车辆操控技能主要包括方向控制、车速控制、车身位置判断、车辆行

驶轨迹判断等。各训练项目设施对应的训练功能见表6-1-1 o

各训练项目设施的主要训练功能 表6-1-1

序号设施名称 主要训练功能

1 倒车入库训练学员观察和判断车身空间位置,在运动中(尤其是倒车行驶

辆行驶轨迹,合理操纵车辆从两侧倒入、驶出车库的能力

中)判断和调整车

2 倒车移位训练学员观察和判断车身空间位置,在运动中(尤其是倒车行驶

辆行驶轨迹,合理操纵车辆从两侧倒入、移位和驶出车库的能力

中)判断和调整车

3 曲线穿桩训练学员正确判断车身空间位置、速度控制、操控车辆完成绕桩的能力

4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训练学员精准判断车辆前端和右侧位置,操控车辆在坡道上定点停车、驻车、平稳

起步(油离配合)的能力

5 直线倒车训练路

训练学员正确操纵转向盘,在倒车行驶中判断和调整车辆行驶轨迹的能力

6 侧方停车训练学员观察、判断车身空间位置,在运动中(尤其是倒车行驶

辆行驶轨迹,操控车辆顺向停入道路右侧车位的能力

中)判断和调整车

104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续上表

序号设施名称 主要训练功能

训练学员正确判断车身空间位置,在曲线路段运行中合理操控转向、选择行驶路线

7 曲线行驶

的能力

8 直角转弯训练学员正确判断车身空间位置和内轮差,在急弯路段运行中合理操控转向、选择

行驶路线的能力

训练学员正确判断车身空间位置和内轮差,在运动中合理操控转向、选择行驶路线

9 8字形路

的能力

10 通过单边桥训练学员准确运用转向盘,正确判断车轮行驶轨迹,操纵车辆不平行运行的能力

11 通过限宽门训练学员在一定车速下正确判断车身空间位置,判断和调整车辆行驶轨迹的能力

12 窄路掉头训练学员正确观察和判断车身空间位置,操控车辆方向,在道路上三进两退完成掉

头的能力

13 路口掉头训练学员正确观察周边交通情况,判断车身空间位置,在运动中(尤其是倒车行驶

中)判断和调整车辆行驶轨迹,在较窄的路口完成倒车掉头的能力

14 停靠站台训练学员观察站台内情况,正确判断车身空间位置,前进侧靠站台的能力

15 停靠货台训练学员正确判断车身空间位置,将车辆准确停到靠货台的能力,包括前进侧靠货

台、倒车侧靠货台、和倒车尾靠货台

16 模拟高速公路

17 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

18 模拟隧道

19 模拟雨(雾)天湿滑路

20 模拟城市道路

训练学员观察和判断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状况,从匝道驶入主路、调整行车速度和

高速感知、变更车道、驶离高速公路、应急停车等驾驶技能及通行规则运用能力

训练学员在连续急弯路段提前减速、鸣喇叭、靠右侧行驶、合理操控转向、选择行驶

路线等驾驶技能以及道路通行规则运用能力

训练学员在低能见度情况下观察、正确使用灯光,遵循交通标志和标线,控制车速、

跟车行驶等驾驶技能和通行规则运用能力

训练学员在低附着路面(低能见度)条件下控制车速、选择刮水器挡位、使用灯光

等驾驶技能和通行规则运用能力

训练学员在十字形、T形等交叉口观察、判断交通情况(交通信号),准确判断车辆

行驶轨迹以及内轮差,合理操控方向、行驶速度,直行、转弯通过路口的驾驶能力和通

行规则运用能力;训练学员在公交车站、人行

道、学校区域等较复杂路况下观察判

断交通情况、调整行车速度及应急处置等驾驶技能和通行规则运用能力

21 车辆安全检查场地训练学员规范检查车辆、常见故障辨识的能力

22

牵引车与挂车连接

与分离操作场地训练学员规范进行牵引车与挂车连接、分离的操作能力

二、训练项目设施与教学大纲的匹配关系

|1小型客货车类培训车型场地训箜项目

针对提供小型客货车类培训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

10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训练服务的教练场,比较分析了标准GB/T 30341—2013

和标准GB/T 30341-2025关于训练项目设施配置要求以及训练项目设施与《机动车驾驶培

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2 J729号)、《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

〔2022〕36号)有关驾驶教学内容要求的匹配关系,见表6-1 -2。

小型客货车类培训车型场地训练项目设施与驾驶教学内容的匹配关系 表6-1 -2

驾驶教学内容与场地训练项目设施要求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序号

与考试大纲》(交运发

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与考试大纲》(交运发

教练场技术要求XGB/T

〔2012〕729号)规定的

30341—2013)规定的

[2022]36号)规定的

30341—2025)规定的

驾驶教学内容

训练项目设施

驾驶教学内容

训练项目设施

1 倒车入库 倒车入库 倒车入库 倒车入库

2 侧方停车 侧方停车 侧方停车 侧方停车

3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4 曲线行驶 曲线行驶 曲线行驶 曲线行驶

5 直角转弯直角转弯直角转弯直角转弯

6 — —行驶位置和路线 8字形路

7 — —车辆安全检视

上车前的观察、

上车前的观察、

8

下车前的观察

下车前的观察

9 起步、停车起步、停车

10 变速、换挡 变速、换挡

11 倒车 倒车

12 跟车速度感知直线行驶、跟车行驶

直线倒车训练路、

13 行驶位置和路线行驶位置和路线

训练道路、

14 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

模拟城市街道

训练道路、

模拟城市道路

15 会车、超车、掉头 会车、超车、掉头

16 靠边停车靠边停车

模拟城市街道驾驶

模拟城市街道驾驶(包

(包括通过路口、人行

17

括通过路口、人行

道、学

道、学校区域、公共汽车

校区域、公共汽车站等)

站等)

18 独立驾驶独立驾驶

注:“一”表示无相应的要求。

| 2大中型客车类、大型货车及牵引车类培训车型场地训练项目

比较分析教学大纲与标准的要求,提供大中型客车类培训车型(包括大型客车、城市公

106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及牵引车类培训车型(包括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驾驶训练

服务的教练场的训练项目见表6-1-3。

大中型客车类、大型货车及牵引车类

培训车型场地训练项目设施与驾驶教学内容的匹配关系 表6-1-3

驾驶教学内容与场地训练项目设施要求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序号

与考试大纲》(交运发

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与考试大纲》(交运发

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2012J729号)规定的

30341—2013)规定的

[2022]36号)规定的

30341—2025)规定的

驾驶教学内容

训练项目设施

驾驶教学内容

训练项目设施

1 侧方移位、倒车进库 倒车移位 侧方移位、倒车进库 倒车移位

2 侧方停车 侧方停车 侧方停车 侧方停车

3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4 曲线行驶 曲线行驶 曲线行驶 曲线行驶

5 直角转弯直角转弯直角转弯直角转弯

6 — —行驶位置和路线 8字形路

7 通过单边桥通过单边桥通过单边桥通过单边桥

8 通过限宽门通过限宽门 通过限宽门通过限宽门

9 通过连续障碍通过连续障碍路 — —

10 起伏路行驶 起伏路行驶 — —

11 窄路掉头窄路掉头'

窄路掉头窄路掉头

12 停靠站台 停靠站台 停靠站台 停靠站台

13 停靠货台 停靠货台 停靠货台 停靠货台

14 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驾驶 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 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驾驶 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

15 模拟高速公路驾驶 模拟高速公路 模拟高速公路驾驶 模拟高速公路

16 模拟隧道驾驶 模拟隧道 模拟隧道驾驶 模拟隧道

17 模拟雨(雾)天驾驶

模拟雨(雾)天驾驶

模拟雨(雾)天湿滑路

18 模拟湿滑道路 模拟湿滑路驾驶

模拟雨(雾)天湿滑路

19 — —车辆安全检视

车辆安全检查场地

20 — —轮胎更换

牵引车与挂车的

21

连接与分离

—牵引车与挂车的

连接与分离

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与

分离操作场地

上车前的观察、

上车前的观察、

直线倒车训练路、

22

下车前的观察

训练道路、

下车前的观察

路口掉头、

模拟城市道路

23 起步、停车起步、停车

训练道路、

24 变速、换挡 变速、换挡

模拟城市道路

10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续上表

驾驶教学内容与场地训练项目设施要求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序号

与考试大纲》(交运发

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与考试大纲》(交运发

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2012]729号)规定的

30341—2013)规定的

[2022]36号)规定的

30341—2025)规定的

驾驶教学内容

训练项目设施

驾驶教学内容

训练项目设施

25 倒车

倒车

26 直线行驶、跟车速度感知直线行驶、跟车行驶

27 行驶位置和路线行驶位置和路线

28 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

直线倒车训练路、

训练道路、

29 会车、超车、掉头 会车、超车、掉头

模拟城市道路

30 靠边停车靠边停车

路口掉头、

训练道路、

模拟城市道路

通过路口、人行

道、

通过路口、人行

道、

31

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32 模拟紧急情况处置 模拟紧急情况处置

33 独立驾驶独立驾驶

注:“一”表示无相应的要求。

[3牲型牵引车挂车堕训至磐场地训壁项目

轻型牵引挂车为本次标准修订时新增的培训车型,比较分析教学大纲与标准GB/T

30340-2025的要求,提供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训练服务的教练场的训练项目见表6-1-4。

轻型牵引挂车场地训练项目设施与驾驶教学内容的匹配关系 表6-1-4

驾驶教学内容与场地训练项目设施要求

序号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

(交运发[2022)36号)规定的驾驶教学内容

(GB/T 30340—2025)规定的训练项目设施

1 侧方移位、倒车进库 倒车入库

2 曲线行驶 曲线行驶

3 直角转弯直角转弯

4 行驶位置和路线 8字形路

5 牵引车与挂车的连接与分离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与分离操作场地

6 车辆安全检视

7 上车前的观察、下车前的观察

直线倒车训练路、

8 起步、停车

路口掉头、

9 变速、换挡

训练道路、

10 倒车

模拟城市道路

11 直线行驶、跟车行驶

108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续上表

驾驶教学内容与场地训练项目设施要求

序号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交运发[2022]36号)规定的驾驶教学内容

12 行驶位置和路线

13 变更车道

14 会车、超车、掉头

15 靠边停车

16 通过路口、人行

道、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17 独立驾驶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

(GB/T 30340—2025)规定的训练项目设施

直线倒车训练路、

路口掉头、

训练道路、

模拟城市道路

| 4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培训车型场地训燃观目

比较分析教学大纲与标准的要求,提供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培训车型(包括三轮汽车、普

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驾驶训练服务的教练场的训练项目见表6-1-5。

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培训车型场地训练项目设施与驾驶教学内容的匹配关系表6-1-5

驾驶教学内容与场地训练项目设施要求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序号

考试大纲》(交运发〔2012〕

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与考试大纲》(交运发

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729号)规定的驾驶

30341—2013)规定的

[2022]36号)规定的

30341—2025)规定的

教学内容

训练项目设施

驾驶教学内容

训练项目设施

1 曲线穿桩 曲线穿桩绕桩驾驶 曲线穿桩

2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3 通过单边桥通过单边桥通过单边桥通过单边桥

4 — —行驶位置和路线 8字形路

5 — —车辆安全检视

6 起步、停车

起步、停车

7 变速、换挡 变速、换挡

8 直线行驶、跟车行驶直线行驶、跟车行驶

9 行驶位置和路线

行驶位置和路线

训练道路、

10 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

训练道路

模拟城市道路

11 会车、超车 会车、超车、掉头

通过路口、人行

道、

通过路口、人行

道、

12

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13 独立驾驶 独立驾驶

注:“一”表示无相应的要求。

10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由表6-1-1 ~

表6-1-4可知,对于所有类型的培训车型而言,标准GB/T 30341—2025规

定的训练项目设施,能够支持学员完成《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

36号)对该培训车型规定的全部基础和场地驾驶教学内容。

第二节场地训练项目设施条件

本部分介绍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训练项目设施配置数量、技术参数、路面条件

等要求,共有5条内容。

► [GB/T 30341—2025 标准条文】

5.1.1教练场配置的训练项目设施及数量应满足附录B的要求,训练项目设施技术

要求应满足附录C的要求。教练场可根据培训车型训练的实际需要,在不影响训练安全

的条件下增加其他训练项目设施。

条支释

GB/T30341-2025的5.1.1条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训练项目设施的配置

要求。

教练场内训练项目设施的配置数量会影响场内训练的秩序和场地利用效率。部分训练

项目设施配置数量过多,会出现项目设施闲置现象,降低场地的土地利用效率;项目设施配

置数量过少,则会出现教练车排队现象,甚至出现拥堵,影响正常的训练秩序。结合教学大

纲培训学时的测算结果和现有教练场地运行经验总结,依据教练场内训练车型及训练车辆

的总数量,标准GB/T 30341—2025的附录B规定了各类培训车型场地训练项目设施及其最

低设置数量要求。不同车型的长度、宽度、轴距和轮距等参数存在差异,车辆占用的空间大

小、转弯半径等车辆运行特征也不同,因此,标准GB/T 30341-2025的附录C针对不同的车

型规定了教练场训练项目设施的技术参数。这些规定可以指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合理

规划和设计教练场地。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规定,对于小型客货车类、大

中型客车类和大型货车及牵引车类(轻型牵引挂车除外),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

以根据实际增加场地驾驶考试内容。此外,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存在差异化的道路交通

环境,比如东北地区容易出现冰雪、西南地区多山区道路等,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能

会在教学大纲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驾驶训练项目要求。因此,标准GB/T 30341—2025

规定,教练场可根据培训车型训练的实际需要,在不影响训练安全的条件下增加其他训练

项目设施。

110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一、训练项目设施配置数量要求

11小型客货车类

提供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

挡载客汽车(C5)准驾车型驾驶训练的,教练场训练项目设施配置数量要求见表6-2-1。

C1C2C3C5准驾车型驾驶训练项目设施配置要求 表6-2-1

序号训练项目设施名称

配置数量

1 倒车入库 每有5辆该类型教练车,应设置1个

,不足5辆按5辆计

2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每有20辆该类型教练车,应设置1个

,不足20辆按20辆计

3 侧方停车 每有8辆该类型教练车,应设置1个

,不足8辆按8辆计

4 曲线行驶 每有40辆该类型教练车,应设置1个

,不足40辆按40辆计

5 直角转弯 每有40辆该类型教练车,应设置1个

,不足40辆按40辆计

6 8字形路 每有50辆该类型教练车,宜设置1个

,不足50辆按50辆计

应不少于1组(包括十字路口、T形路口、环形路口、人行

道、学校、公交站、

7 模拟城市道路

模拟铁道口,以及模拟公交站内行人突然横穿道路)

8 直线倒车训练路 应不少于1段

2大中型昼车美利大型货车及牵引车类

提供大型客车(A1)、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重型牵引挂车(A2)、大型货车

(B2)准驾车型驾驶训练的,教练场训练项目设施配置要求见表6-2-20

A1A3B1A2B2准驾车型驾驶训练项目设施配置要求 表6-2-2

序号训练项目设施名称

配置数量

1 倒车移位 每有4辆该类型教练车,应设置1个

,不足4辆按4辆计

2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每有20辆该类型教练车,应设置1个

,不足20辆按20辆计

3 侧方停车 每有8辆该类型教练车,应设置1个

,不足8辆按8辆计

4 曲线行驶 每有40辆该类型教练车,应设置1个

,不足40辆按40辆计

5 直角转弯 每有40辆该类型教练车,应设置1个

,不足40辆按40辆计

6 通过单边桥 每有20辆该类型教练车,应设置1个

,不足20辆按20辆计

7 通过限宽门 每有80辆该类型教练车,应设置1个

,不足80辆按80辆计

8 窄路掉头 每有10辆该类型教练车,应设置1个

,不足10辆按10辆计

9 路口掉头 应不少于1个

10 模拟高速公路 应不少于1段

11 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 应不少于1段

12 模拟隧道 应不少于1段

11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续上表

序号训练项目设施名称配置数量
13模拟雨(雾)天湿滑路应不少于1段
148字形路每有50辆该类型教练车,宜设置1个

,不足50辆按50辆计
15停靠站台该类型教练车数量在40辆及以下的,应设置1个;在40辆以上的,每增加20

辆该类型教练车,应增设1个

,不足20辆按20辆计
16停靠货台每有40辆该类型教练车,侧靠货台、尾靠货台各应设置1个

,不足40辆按40

辆计
17模拟城市道路应不少于1组(包括十字路口、T形路口、环形路口、人行



道、学校、公交站、

模拟铁道口,以及模拟公交站内行人突然横穿道路)
18直线倒车训练路应不少于1段
19车辆安全检查场地一种教练车型应不少于1个
20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与

分离操作场地
应不少于1个
注:停靠站台适用于提供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教练车训练的场地;停靠货台适用于提供大型货车和重型

牵引挂车教练车训练的场地;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与分离操作场地适用于提供重型牵引挂车教练车训练的场地。

[3暨钥挂车—

提供轻型牵引挂车(C6)准驾车型驾驶训练的,教练场训练项目设施配置要求见表6-2-3。

C6准驾车型驾驶训练项目设施配置要求

表 6-2-3

序号训练项目设施名称配置数量
1倒车入库每有3辆该类型教练车,应设置1个

,不足3辆按3辆计
2曲线行驶该车型教练车数量在6辆及以下的,应设置1个;在6辆以上的,每增加10辆

该车型教练车,应增设1个

,不足10辆按10辆计
3直角转弯该车型教练车数量在6辆及以下的,应设置1个;在6辆以上的,每增加10辆

该车型教练车,应增设1个

,不足10辆按10辆计
48字形路宜不少于1个
5模拟城市道路应不少于1组(包括十字路口、T形路口、环形路口、人行



道、学校、公交站、

模拟铁道口,以及模拟公交站内行人突然横穿道路)
6直线倒车训练路应不少于1段
7牵引车与挂车连接

与分离操作场地
应不少于1个

1:4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

提供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和轻便摩托车(F)准驾

112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序号训练项目设施名称配置数量
1曲线穿桩每有20辆该类型教练车,应设置1个

,不足20辆按20辆计
2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每有20辆该类型教练车,应设置1个

,不足20辆按20辆计
3通过单边桥每有10辆该类型教练车,应设置1个

,不足10辆按10辆计
48字形路宜不少于1个
5模拟城市道路应不少于1组(包括十字路口、T形路口、环形路口、人行

模拟铁道口,以及模拟公交站内行人突然横穿道路)



道、学校、公交站、

车型驾驶训练的,教练场训练项目设施配置要求见表6-2-4。

C4DEF准驾车型驾驶训练项目设施配置要求 表6-2-4

『5训练项目设施综合设计利用

不同车型教练车由于外廓尺寸不同,其对应的训练项目设施的技术参数可能会存在差

异。对于不同车型教练车,训练项目设施如果技术参数不同,应分别进行设计。

为了提高场地训练项目设施的集约利用,模拟高速公路、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模拟隧

道、模拟雨(雾)天湿滑路等训练项目设施,不同车型教练车对其路段行车道宽度、转弯半径

等技术参数要求基本一致,可以综合设计利用。模拟城市道路、直线倒车训练路、路口掉头、

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与分离操作场地等训练项目设施,在满足训练安全的条件下,可按最高的

技术要求来设计,在不同车型之

间综合利用。比如,同时提供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大

型客货车驾驶训练的,可按照大型客货车的训练要求设计模拟城市道路、直线倒车训练路,

各车型可以共同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训练项目设施实现综合设计利用时,其场地总面积仍需满足标准GB/T

30340-2025的相应要求,同时可以将场地内更多的土地用来设计训练道路,按照不同培训

车型的训练需求设计不同的训练循环路线,这样有利于学员的综合驾驶能力训练。

二、训练项目设施技术参数

为了让学员更好地掌握某种车型的操控技能,训练项目设施需要针对该车型的参数特

征进行设计。

1倒车入库

利用标线设置模拟车库位,用于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

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训练的项目图形如图6-2-1所示。

标引符号说明:

I— —库长;

w— —库宽;

加— —车库位外边线与左、右控制线的距离;

f— —行车道宽。 图6-2-1倒车入库项目图形

1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倒车入库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5的要求。

倒车入库项目技术参数 表6-2-5

标引参数

技术要疔 库长Z(m) 库宽w(m) 控制线距离/ijm) 行车道宽/(m)

小型汽车

小型自动挡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

车长+0.7 车宽+0.6 1.5倍车长 1.5倍车长

残疾人专用小型

自动挡载客汽车

利用桩杆和标线设置模拟车库位,用于轻型牵引挂车教练车训练的,项目图形如图6-2-2

标引符号说明:

I— —库长,甲库的库长和乙库的库长相等;

W— —库宽,甲库的库宽和乙库的库宽相等;

h2— —车库位外边线与起点线、停止线的距离,乙

库位外边线与停止线的距离和甲库位外边线与起点线

的距离相等;

f-—行车道宽;

图6-2-2倒车入库项目图形

O— —桩杆位置。

用于轻型牵引挂车教练车训练的,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6的要求。

倒车入库项目技术参数 表6-2-6

_____标引参数

技术要疔 库长Z(m) 库宽_w(_ m) 控制线距离A2(m) 行车道宽/(m)

不小于1.8倍

轻型牵引挂车

总车长

不大于挂车宽

与1.2m之和

1.5倍总车长 1.5倍总车长

I 2倒车移位

利用桩杆和标线设置模拟车库位,用于大型客

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训练的,项目图

形如图6-2-3所示。

标引符号说明:

I— —库长,甲库的库长和乙库的库长相等;

w— —库宽,甲库的库宽和乙库的库宽相等;

h2— —车库位外边线与起点线、停止线的距离,乙

库位外边线与停止线的距离和甲库位外边线与起点线的距离相等;

114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f-—行车道宽;

O— —桩杆位置。

表6-2-7的要求。

用于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训练的,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

倒车移位项目技术参数 表6-2-7

标引参数

技术要亲 库长2( m) 库宽w(m) 控制线距离_h__2__(m)_行车道宽/(m)

大型客车

城市公交车

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2倍车长;

用于前驱动教练车

车宽+0.7 1.5倍车长 1.5倍车长

训练的,为2倍

车长+0.5

利用桩杆和标线设置模拟车库位,用于重型牵引挂车教练车训练的,项目图形如图6-2-4

所示。

h, 、 乙库

J---------------------------------— —----------------------------------------------------------------------------

图6-2-4倒车移位项目图形

标引符号说明:

I―库长,甲库的库长和乙库的库长相等;

w— —库宽,甲库的库宽和乙库的库宽相等;

h3— —甲库、乙库之

间的距离;

/一行车道宽;

O— —桩杆位置。

用于重型牵引挂车教练车训练的,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8的要求。

倒车移位项目技术参数 表6-2-8

标引参数

技术要求 库长Z(m) 库宽w(m) 控制线距离A3(m) 行车道宽/(m)

重型牵引挂车 总车长

  • 1 1.5倍车宽 2倍总车长 3倍车宽

3曲线穿桩

利用桩杆和标线设置桩位,1桩杆~5桩杆位于同一直线上,项目图形如图6-2-5所示。

图6-2-5曲线穿桩项目图形

11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标引符号说明:

yx— —桩杆之

间纵向间距;

y2— —桩杆与边线的距离;

h3— —起点线、终止线距最近一根桩杆的距离;

O— —桩杆位置。

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9的要求。

曲线穿桩项目技术参数 表6-2-9

标引参数

技术要疔 桩杆间的纵向间距n(m) 桩杆与边线距离” (m) 控制线距离A3(m)

三轮汽车(C4)

普通三轮摩托车(D)

车长+0.40.8车宽+0.3 23倍车长

普通二轮摩托车(E)

轻便摩托车(F)

I 4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在训练道路上设置上坡起步坡道,坡道坡度路段上端处设起点标线,起点标线为停车桩

杆线实线,项目图形如图6-2-6所示。

图6-2-6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图形

标引符号说明:

j\— —坡道坡度,为坡面的垂直高度与水平方向的距离的比值;

4— —坡道长;

上— —竖曲线半径;

t2— —停车桩杆线至两侧控制线的距离;

f----

行车道宽。

116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定点停车点位处应设停车让行标志、标线,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训练项目设施技术参数

应满足表6-2-10的要求。

标引参数

技术要

大型客车

重型牵引挂车

城市公交车

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小型汽车

小型自动挡汽车

残疾人专用小型

自动挡载客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

三轮汽车

普通三轮摩托车

普通二轮摩托车

轻便摩托车

5直线倒车训练路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技术参数 表6-2-10

坡道坡度

坡道长

竖曲线半径

控制线距离

行车道宽

71(%)

(m)

n(m)

h(m)

/(m)

不小于30

3.5

10

不小于30 0.5

不小于20 3.2

不小于8 1.5

利用标线或桩杆在直线路段设置倒车训练路,并应设置倒车时起到隔离、参照作用的桩

杆等物体,项目图形如图6-2-7所示。

图6-2-7直线倒车训练路项目图形

门设置的直线倒车训练路,应在场地周边设置警示标志。直线倒车训练路技术参

数应满足表6-2-11的要求。

直线倒车训练路项目技术参数 表6-2-11

标引参数

技术要亲直线长度Z(m) 路宽/(m) 训练区路宽”(m)

大型客车

重型牵引挂车

城市公交车

不小于60 不小于6.5 车宽加0.7

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11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续上表

标引参数

技术要亲直线长度Z(m) 路宽/(m) 训练区路宽妃m)

轻型牵引挂车 不小于60 不小于6.5 车宽加0.7

小型汽车

小型自动挡汽车

不小于50 不小于6.0 车宽加0.6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

©觊方 停至—

侧方停车项目利用标线在道路右侧设置模拟车位,项目图形如图6-2-8所示。

图6-2-8侧方停车项目图形

标引符号说明:

I----库长;

W----库宽;

f-—行车道宽;

h4— —车库位前、后道路边缘线长。

训练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12的要求。

侧方停车项目技术参数 表6-2-12

标引参数

技术要疔 库长Z(m) 库宽w(m) 控制线距离/>4(m) 行车道宽f(m)

大型客车 1.5倍车长-1

重型牵引挂车

城市公交车

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轻型牵引挂车

小型汽车

小型自动挡汽车

残疾人专用小型

自动挡载客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

1.5倍车长

车宽+0.8 1.5倍车长 1.5倍车宽+0.8

1.5倍车长+ 1

118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I 7曲线行驶

曲线行驶项目利用标线或训练道路设置连续圆弧曲线路,项目图形如图6-2-9所示。

标引符号说明:

弓一半径;

P1----- 弧长;

图6-2-9曲线行驶项目图形

f----

行车道宽O

曲线行驶项目技术参数

训练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13的要求。

表 6-2-13

技术要

标引参数

半径rz(m) 孤长pi (m) 行车道宽/(m)

大型客车

城市公交车

4.0

12.0

大型货车

重型牵引挂车 7.0

中型客车

低速载货汽车

9.5 3.7

3/8圆周长

轻型牵引挂车 12. 15 4.3

小型汽车

小型自动挡汽车

7.5 3.5

残疾人专用小型

自动挡载客汽车

| 8直角转弯

利用标线或训练道路设置单个直角转弯或连续直角转弯,项目图形如图6-2-10所示。

a)单个直角转弯

图 6-2-10

标引符号说明:

,8-----------

路长;

f-—行车道宽。

11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训练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14的要求。

直角转弯项目技术参数 表6-2-14

标引参数

技术要疔路长Z8 (m)

行车道宽/(m)

大型客车

城市公交车

轴距+0.5

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重型牵引挂车 前轴距+4

轻型牵引挂车

小于1.5倍车长

牵引车轴距+3

小型汽车

小型自动挡汽车

残疾人专用小型

轴距+ 1

自动挡载客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

lit 8字形路

利用标线或训练道路设置8字形路,项目图形如图6-2-11所示。

标引符号说明:

r__3--- 外圆半径;

i3------

路宽;

— —两内圆距;

%--- 入口长度;

S— —入口宽度。

图6-2-11 8字形路项目图形

训练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15的要求。

8字形路项目技术参数 表6-2-15

标引参数

技术要厂 外圆半径

路宽

两内圆距

入口长度

入口宽度

「3(m)

勺(m)

,9(m)

(m)

L (m)

大型客车

重型牵引挂车

城市公交车

1.8倍〜2倍

中型客车

车长车宽+ 1 路宽+0.2 1倍车长 3倍车宽

大型货车

轻型牵引挂车

小型汽车

120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标引参数

技术要凑

外圆半径

「3(m)

路宽

b(m)

两内圆距

,9(m)

入口长度

灼(m)

续上表

入口宽度

Mm)

小型自动挡汽车

残疾人专用小型

自动挡载客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

三轮汽车

普通三轮摩托车

普通二轮摩托车

轻便摩托车

1.8倍~2倍

车长车宽+ 1 路宽+0.2 1倍车长 3倍车宽

|祯通过单边桥

在平直道路顺车道设置相互错位的单边桥,项目图形如图6-2-12所示。

图6-2-12通过单边桥项目图形

标引符号说明:

之1-----桥面长度;

z2----桥周;

— —桥面宽;

%---左右桥横向间距;

z5— —左右桥纵向间距;

z6---桥面斜坡长;

r4— —倒角半径。

训练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16的要求。

12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标引参数

技术要

通过单边桥项目技术参数 表6-2-16

桥面长度

Z1 (m)

桥高

Z2(m)

桥面宽

Z3(m)

左右桥横向

左右桥横向

桥面斜坡长

间距_z__4_ ( m)

间距Z5(m)

Z6(m)

倒角半径

Q(m)

大型客车

城市公交车

2.5倍轴距

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0.07 ~

1.5倍轴距

重型牵引挂车 2倍轴距

0.12 0.2 轮距+ 1

三轮汽车 3倍轴距

普通三轮摩托车

普通二轮摩托车

2.5倍轴距

轻便摩托车

0.5 ~1.7

不大于

0.01

111通过限耍门.

在平直道路上设置若干等距、相互错位的桩杆或悬杆模拟限宽门。限宽门每3个

门为

一组;横向交错1个

门宽,相间2门位于同一轴线上,项目图形如图6-2-13所示。

标引符号说明:

w2----

限宽门宽;

110— —相邻两限宽门间距;

f-—行车道宽;

• — —桩杆或悬杆位置。

训练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17的要求。

122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通过限宽门项目技术参数 表6-2-17

标引参数

技术要疔限宽门宽w2(m) 相邻两限宽门间距Z10(m) 行车道宽/(m)

大型客车

城市公交车

重型牵引挂车

车宽+0.7 3倍车长 不小于7.0

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12窄路掉头

利用标线或地形设置窄路掉头,项目图形如图6-2-14所示。

标引符号说明:

t6—窄路掉头路段直线长;

w6— —窄路掉头行车道宽;

知— —车头驶抵方向侧向净空;

h9-—车尾倒车方向侧向净空。

训练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18的要求。

通过限宽门项目技术参数 表6-2-18

标引参数

路段直线长

车头驶抵方向侧向

车尾倒车方向侧向

行车道宽

技术要

*m)

净空_M_ (m)

净空/i9(m)

M6(m)

大型客车

城市公交车

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不小于20

不小于2 不小于4

9 ~10

重型牵引挂车 不小于30 14

13路口掉头

利用标线或地形设置路口掉头,项目图形如图6-2-15所示。

12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标引符号说明:

f-----

行车道宽;

t6— —掉头路段长度;

w6--- 掉头路段宽度;

Z7— —掉头路段侧边与起止线的距离

训练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19的要求。

路口掉头项目技术参数 表6-2-19

标引参数

路段长度路段宽度

掉头路段侧边与

行车道宽

技术要

四6(m)

起止线的距离Mm)

/(m)

大型客车

重型牵引挂车

城市公交车

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13 5 1.5倍车长 6.5

;14停靠站台.

利用标线在道路右侧设置梯形停车带,项目图形如图6-2-16所示。

图6-2-16停靠站台项目图形

124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标引符号说明:

*— —站台顶边长;

12—站台斜边投影长;

13---

站台宽度;

"——隔离带长;

15— —隔离带宽;

f-—行车道宽;

h5— —站台前、后道路边缘线长;

A— —施划的停车线模拟隔离带。

训练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20的要求。

停靠站台项目技术参数 表6-2-20

标引参数

站台前、后

站台顶边长

站台斜边投

站台宽度

隔离带长

隔离带宽

行车道宽

道路边缘

/] (m)

影长_l__2_ ( m)

,3(m)

,4(m)

,5(m)

/(m)

线长史(m)

技术要求

大型客车

城市公交车

中型客车

20 10 3.5 10 0.5

不小于

1.5倍车长

不小于7

15侧靠货台

在道路右侧设置模拟货台,项目图形如图6-2-17所示。

一 - 一 -

图6-2-17侧靠货台项目图形

标引符号说明:

16— —货台长度;

W,-—货台宽度;

S— —货台高度;

h6— —货台前、后道路边缘线长;

/一行车道宽。

12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训练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21的要求。

侧靠货台项目技术参数 表6-2-21

标引参数

站台前、后

货台长度

货台宽度

货台高度

道路边缘线长

行车道宽/(m)

"(m)

Wj ( m)

% (m)

技术要求

加(m)

重型牵引挂车

1.2 -1.3,

6.0 0.5

与货车车厢

1.5倍车长 3倍车宽

大型货车

底板持平

(16尾靠货台

利用标线等在道路设置模拟货台,项目图形如

起点线

图6-2-18所示。

标引符号说明:

货台

16—货台长、停车位宽;


货台宽;

dl---

货台高;

Z7— —停车位长;

h7— —货台外边线与起点线的距离;

图6-2-18尾靠货台项目图形

/一行车道宽。

训练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22的要求。

尾靠货台项目技术参数

表6-2-22

货台长度

货台外边线

标引参数

货台宽度

货台高度

停车位长

行车道宽

和停车位宽度

与起点线

(m)

% (m)

,7(m)

/(m)

技术要求

,6(m)

的距离_h-j_ ( m)

重型牵引挂车

1.2 〜1.3,

1.5倍车

3.2 0.5

与货车车厢

2倍车长 2倍车长

长 + 1.5

大型货车

底板持平

|17模拟高速公路

沿场地外沿或者利用场地主干路模拟高速公路。模拟高速公路同向应不少于两车道,

有条件的可设置应急停车带。模拟高速公路应设置入口、出口匝道及起、落杆设施,路段应

设置入口加速路段、主线路段和出口减速路段,路段两侧应设置护栏;主线路段可设置为弯

道。项目图形如图6-2-19所示。

126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图6-2-19模拟高速公路项目图形

标引符号说明:

ws----有效长度;

f一车道宽度。

模拟高速公路应设置入口指示标志、分道限速标志、地面限速标志,出口预告标志、出口

指示标志、出口匝道限速标志、里程牌等交通标志和标线,有条件的可设置可变信息牌。训

练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23的要求。

模拟高速公路项目技术参数 表6-2-23

标引参数

技术要

大型客车

重型牵引挂车

城市公交车

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有效长度_u_)5 ( m) 车道宽度/(m) 弯道技术参数

不小于400 3.75

'主线路段设置为弯道

的,弯道的圆曲线半径、

超高等满足公路工程技

术规范

设计速度为

80km/h的要求

:18模拟连续急弯山坚路

利用标线或训练道路设置连续2个以上方向不同的急弯,可根据场地情况设置为S形

或U形,项目图形如图6-2-20所示。

图6-2-20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项目图形

标引符号说明:

r3--- 外圆半径;

12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W-3----弯道宽;

W4— —直线行车道宽;

t4— —弯道间距;

p2--- 弯道外缘弧长;

t5--- 弓I道长。

项目设施入口前适当位置应设置连续弯路标志、限速标志等交通标志,道路直线段中心线

应为单黄虚线,弯道段中心线应为单黄实线。训练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24的要求。

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项目技术参数 表6-2-24

直线

弯道外

弯道段

标引参数

外圆半径

弯道宽

弯道间距

引道长

纵坡

行车道宽

缘弧长

超高

「3(m)

w3 ( m)

%(m)

,5(m)

(%)

技术要求

刀4(m)

P2(m)

(%)

大型客车

重型牵引挂车

不大于

不小于

不小于

不小于

城市公交车

40 ~60 9 ~10 不小于7

3 ~5

30

1/3圆周

50

2

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19模拟隧道

在训练道路的上部空间设置遮光设施模拟隧道,模拟隧道可设置在直线路段或弯道路

段;有条件的,可连续设置有过渡段的两个模拟隧道。项目图形如图6-2-21所示。

标引符号说明:

的一一隧道净空高度;

/一车道宽度;

0 左、右侧的侧向宽度。

128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隧道入口前应设置隧道警告标志、隧道开车灯标志、鸣喇叭标志、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

志等交通标志。训练项目设施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25的要求。

20模拟雨(雾)天湿滑路

在训练道路的上部空间设置喷淋设施,模拟雨天应能达到中雨效果,模拟雾天应能达到

雾效果。

模拟湿滑路面的外侧应设置对车辆无损的安全防护设施。模拟雨(雾)天湿滑路的入口

前适当位置应设置易滑警告标志、注意雾天标志、限速标志等交通标志。训练项目设施技术

参数应满足表6-2-26的要求。

12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模拟雨(雾)天湿滑路项目技术参数 表6-2-26

标引参数

技术要厂 模拟雨天

路段长度(m)

模拟雾天

道路两侧的

模拟湿滑路面

车道宽度(m)

大型客车

重型牵引挂车

城市公交车

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路段长度(m)

宽度(m)

附着系数

不小于30 不小于30 不小于4 1 不大于0.3

|21模拟城市道路

利用场地内的道路路网设置模拟城市道路训练的相关设施和场景。

应按照GB/T 30341-2025中5.2.11条的要求设置十字形、T字形、环形及模拟道路与

铁路交叉口等道路平面交叉口,结合场内训练道路设置人行

道、学校、公交站点等训练路

段,相应设置交叉口、人行

道、注意儿童、铁路道口、公交站点等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应设

置模拟公交车站内行人突然横穿道路的设施、设备,并设置警告标志。

提供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和轻型牵引挂车等车型

驾驶培训服务的,单车道道路的行车道宽度应不小于3. 5m,双向两车道道路的行车道宽度

应不小于6.5m。提供其他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单车道道路的行车道宽度应不小于3. 25m,

双向两车道道路的行车道宽度应不小于6.0mo

|22车辆安全检查专

用教学场地

利用标线在场地内设置操作场地。场地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27的要求。

车辆安全检查专

用教学场地技术参数

表 6-2-27

技术要求 单车场地面积(n?/辆)

大型客车

城市公交车

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

重型牵引挂车

不小于90

不小于120

(23率弓I车与建车连接与分离操作场地

利用标线在场地内设置操作场地。非

门设置的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与分离操作场地,

130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还应在场地周边设置警示标志。场地技术参数应满足表6-2-28的要求。

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与分离操作场地技术参数 表6-2-28

标引参数

技术要厂 场地直线长度(m) 道路宽度(m)

重型牵引挂车 不小于60 不小于6.5

轻型牵引挂车 不小于50

三、训练项目设施间缓冲路段

► [GB/T 30341 —2025 标准条文】

5.1.2训练项目设施衔接处应设置缓冲路段,缓冲路段长度应不小于1.5倍教练车

长。当训练项目设施与训练道路重合设计或场内道路纵坡大于或等于3.5%时,训练项

目设施衔接处的缓冲路段长度应不小于3倍教练车长。

条丈释

GB/T 30341—2025的5. 1.2条是关于教练场训练项目

间设置缓冲区的要求。

由于不同训练项目设施的车道宽度、转弯半径等参数存在差异,其对教练车的运行速

度、学员的操控能力有着不同的要求。训练项目

间如果没有合理设置缓冲区,训练项目

间会出现干扰,比如,在某个

训练项目训练的车辆可能会无意中侵入另一个训练项目的操作

区域。同时,学员驾驶技能不熟练,且会对不同训练项目的无缝转换感到紧张、不适应,操作

失误会增多。

为了避免训练项目

间的干扰,将学员某个

项目训练时操作失误的不良影响控制在最

小范围,提高学员训练时的安全性,且

让学员能够专注于当前训练项目的操作要点,标准

GB/T 30341—2025要求训练项目设施衔接处应设置缓冲路段。

在实践

中,倒车入库、侧位停车、窄路掉头、停靠货台(站台)等

门区域训练

且没有训练

速度特殊要求的项目,项目间的缓冲路段长度应不小于1.5倍教练车长。坡道定点停车和

起步、直线倒车训练路、通过单边桥、通过限宽门、模拟高速公路、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模拟

隧道、模拟雨(雾)天湿滑路等训练项目设施通常与场内道路重合设计,车辆训练时的速度较

快,需要适当增加缓冲路段的长度。此外,当场内道路纵坡大于或等于3. 5%时,为了保证坡

道上运行的前后两辆教练车

间的安全,也需要适当增加缓冲路段的长度。因此,标准

GB/T 30341-2025要求训练项目设施衔接处的缓冲路段长度应不小于1. 5倍教练车长,当

训练项目设施与训练道路重合设计或场内道路纵坡大于或等于3. 5%时,训练项目设施衔接

处的缓冲路段长度应不小于3倍教练车长。

13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四、 训练项目设施路面条件

► [GB/T 30341 —2025 标准条文】

5.1.3训练项目场地路面应压实、平整和硬化。

条丈释又

GB/T 30341-2025的5.1.3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训练项目场地路面条件

的要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训练项目场地主要是指标准GB/T 30341—2025的5. 1. 1条

中明确要求设置的训练项目设施所占用的场地,包括专

门用于倒车移库或倒车入库训练的

训练平场、与场内道路重合设计的训练项目占用的场地。教练场如果没有对场地路面进行

必要的处理,场地路面被教练车反复碾压后损坏严

重,会影响训练安全和训练效率:

(1) 路基出现沉降、路面出现坑洼等,主要原因是路面未压实,路面强度稳定性和耐

久性差;

(2) 晴天教练场地周边扬尘大,环境污染严

重,主要原因是路面没有进行硬化。

因此,标准GB/T 30341—2025要求训练项目场地路面应压实、平整和硬化,其中,路面

硬化的方式包括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和砌石路面等。为了确保路面有足够的强度、稳定

性和耐

久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 01-2014)要求路面结构设计标准轴载为双轮组

单轴100kN,轮胎压力0.7MPa,驾培机构可以参考使用。

五、 训练项目设施指引标志

► [GB/T 30341 —2025 标准条文】

  1. 1.4训练项目设施应设置明显的项目名称指引标志。

条丈矜

GB/T 30341-2025的5.1.4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训练项目设置指引标志

的要求。

由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内训练路网复杂,为了便于引导学员在场地内开展训练,

标准GB/T 30341—2025要求针对训练项目设置明显的项目名称指引标志。指引标志可参

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中指引标志的相关

要求设置,具体要求如下:

(1) 指引标志一般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进入项目前10m内;需要增设项目预告

标志的,可在50m外设置。

(2) 指引标志一般采用矩形,蓝色为底色、字符颜色为白色。

(3) 指引标志的汉字高度一般为25cm ~30cm,汉字字宽和字高相等,汉字的间隔、行距

132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等符合表6-2-29的要求。

文字的间隔、行距等的要求 表6-2-29

与汉字高度3)的关系

济以上

文字设置

字间隔

笔画粗

字行距

距标志边缘最小距离

2 /

(4)指引标志应垂直于道路行车方向,并且板面宜倾斜见图6-2-22。

图6-2-22指引标志设置角度示意图

第三节场地训练道路条件

本部分介绍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训练道路条件要求,共有14条内容。

一、训练道路基本要求

|1 摩筹袈

► [GB/T 30341 —2025 标准条文】

5.2. 1单车道训练道路的路基路面应不低于四级公路建设标准。提供大型客车、重

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和轻型牵引挂车等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行

车道宽度应不小于3.5m;提供其他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行车道宽度应不小于3.25m。

道路的圆曲线半径应不小于30m。

5.2.2双向两车道训练道路的路基路面应不低于三级公路建设标准。提供大型客

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和轻型牵引挂车等车型驾驶培训服务

的,行车道宽度应不小于6. 5m;提供其他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行车道宽度应不小于

6.0m。道路的圆曲线半径应不小于65m。

13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5.2.3单向具有两条及以上车道或双向具有两条以上车道的训练道路的路基路面应

不低于三级公路建设标准。提供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

车和轻型牵引挂车等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车道宽度应不小于3.5m;提供其他车型驾驶

培训服务的,车道宽度应不小于3.25mo道路的圆曲线半径应不小于65mo

条文释

GB/T 30341—2025的5. 2. 1、5.2.2、5.2. 3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内道路等

级、行车道宽度、圆曲线半径等道路设计、建设要求。

  1. 训练道路的训练功能

教练场内道路主要分为两种类型的训练功能:一类是为了开展训练项目循环训练,即训练

项目设施与训练道路连通,依道路路线不同,形成不同的组合;另一类是为了营造接近实际交

通环境的驾驶训练环境。

由于各项目训练难易程度不同或者训练时要求的速度不同,且

项目训练用时存在差异,

因此,需要注意整合各训练项目循环路段的整体服务水平,提高项目设施和整个场地的利用

率,以提高整个场地的运行效益。比如,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窄路掉头训练路等

项目易形成训练障碍,宜设计为双通道;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单边桥、通过限宽门等项

目训练速度低,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模拟高速公路、模拟隧道、模拟雨(雾)天湿滑路等项目

对道路条件有特殊要求,宜设计为项目

用道路。

  1. 公路工程标准相关规定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等

标准的规定,公路根据交通特性及控制干扰的能力,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

级公路及四级公路等五个技术等级。其中,三级公路为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

道公路;四级公路按照设计交通量的不同,为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

道公路。各级公路车道数要求见表6-3-1 o

各级公路的功能和车道数 表6-3-1

公路等级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

专供汽车分向

分车道行驶并应

供汽车分向分

车道行驶并可根

供汽车行驶的

供汽车行驶的

功能

供汽车行驶的

双车道或单车道

全部控制出入的

多车道公路

据需要控制出入

双车道公路

双车道公路

公路

的多车道公路

车道数 N4 N4 2 2 2(1)

3)场内道路等级要求

公路技术等级越高,其占用土地资源面积、公路建设成本等均越高,会影响土地资源的

134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集约利用以及驾培机构的经营成本。

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教练场内道路普遍以双车道、单车道道路为主,规

较大的

教练场内还设计有多车道的道路。车辆在场内训练项目设施的运行速度相对较低,平均速

度在10 ~ 15km/ho车辆在双车道和多车道路段的平均速度比在单车道路段的平均速度要

高,车辆在场内道路的平均速度在20 ~30km/ho

考虑到教练场地内的日交通量不大、车辆运行速度不高,因此,标准GB/T 30341—2025

针对教练场地内道路采用了 JTG B01-2014中

较低等级的公路建设标准,即要求单车道训

练道路应不低于四级公路建设标准,双向两车道、单向或者双向具有两条以上车道的训练道

路应不低于三级公路建设标准。

| 2道路设计速度

  1. 训练速度对训练效果的影响

在驾驶训练初期,慢速训练是打好基础所必需的,但是长期、过度的慢速训练会阻碍学

员驾驶技能的发展和信心的建立:

(1) 转向盘操控能力。车速极慢时,打转向盘的手感和速度与车辆正常行驶时完全不

同,学员会形成“搓”转向盘的不良习惯,无法掌握在正常速度下快速、准确打转向盘的能力。

(2) 减速操控能力。低速训练时,学员无法体会到不同速度条件下制动力度与制动距离

的关系。

(3) 感知判断能力。长期低速行驶,学员难以建立对车辆外廓尺寸、转弯半径和空间位

置的准确感知,且

难以掌握“提前观察、预判并做出决策”的能力。当速度提高后,学员对动

态空间判断失误增加,容易出现手忙脚乱。

(4) 驾驶信心。长期低速训练的学员上道路驾驶时,会对周围快速的车流吓到,产

生心

理压力和焦虑感,不敢上道路驾驶。

随着汽车技术的不断进步,汽车的经济车速和最高车速均在提高,同时,我国的道路条件

不断改善,高速公路里程持续增加,这些都需要驾培机构能够训练学员具有驾驶汽车以较高车

速安全行驶的能力,这对于提高通行效率和减少因高速行驶带来的交通事故都有很大的帮助。

总而言

之,场地驾驶训练应当是一个从慢到快,从生疏到熟练的过程,在保证安全的前

提下,追求“有效率的熟练”,而非“无意义

的慢速”。对此,《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

纲》(交运发[2022]36号)要求小型汽车、城市公交车和大型货车等培训车型驾驶学员在场

地驾驶阶段要开展跟车行驶训练,掌握50km/h或70km/h跟车行驶的方法;要求大中型客

货车驾驶学员在场地驾驶阶段要开展模拟高速公路驾驶训练。

  1. 道路设计速度相关规定

设计速度是确定道路几何设计指标并使其相互协调的基本要素。道路的所有相关要素,比

如平曲线半径、视距、超高、纵坡等指标均须与设计速度配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规定了各级公路的功能和设计速度,见表6-3-2。

13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各级公路设计速度 表6-3-2

公路等级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

设计速度(km/h ) 120 100 80 100 80 60 80 60 40 30 30 20

3道路净空高度

► [GB/T 30341—2025 标准条文】

5.2.4开展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车型驾驶训

练的,训练道路净空高度应不小于4.5m;开展其他车型驾驶训练的,训练道路净空高度应

不小于3. 5mo

条丈释

GB/T 30341—2025的5.2.4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内道路净空高度的要求。

  1. 净空高度对驾驶训练的影响

训练场地道路的净空高度是指从道路路面到顶部障碍物的垂直高度。不合理的净空高

度(通常是过低)会影响训练安全、训练效果和学员心理:

(1) 低矮的室内训练场往往存在采光不足和通风不良的问题。光线昏暗会影响学员视

线,空气流通不畅则会让学员感到闷热、困倦。

(2) 在高度受限的区域训练,例如在室内停车场内,学员会本能地感到压抑和紧张。这

种焦虑感会使学员分散注意力,无法专注于操作本身。长期在低矮空间训练,会让学员对

“高度”产

生过度敏感,这种心理阴影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克服。

(3) 场地如果净空高度不足,有些训练项目将无法实施。此外,在高度受限的区域进行项

目训练,特别是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训练,存在车顶与顶部障碍物发生刮蹭甚至碰撞的风险。

总而言

之,训练场的净空高度是一个基础

非常关键的要素。驾培机构应该为学员创

造一个安全、开阔、采光和通风良好的训练环境,而不是提供一个让学员产生心理压力和存

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1. 道路建筑限界的相关规定

道路建筑界线是道路上净高线和道路两侧侧向净宽边线组成的空间界线,是为保障交

通运行安全而划定的空间边界标准。在道路建筑限界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侵入,包括

标志、护栏、电杆、绿化等。

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了各级公路的建筑限界,其中三级、四

级公路及公路隧道的建筑限界见图6-3-1。

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空高度应为

4.5mo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按照车型的不同,规定小客车机动车

道的最小净空高度为3.5m,其他大中型客货车车道的最小净空高度为4. 5m。

136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a)三、四级公路

标引符号说明:

C—当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lOOkm/h时,为0. 25m;

d----检修道或人行道高度;

E— —建筑限界顶角宽度,当£Wlm时,E =力;当。Im

时,E = Im;

E左— —建筑限界左顶角宽度,当愿Wlm时,E左=乙左;当

Z左 > Im 时,E左=Im;

E右— —建筑限界右顶角宽度,当々Wlm时,赂=L右;

当L右>lm时,E右=Im;

H—净空高度;

J— —检修道宽度;

L— —侧向宽度;三、四级公路的侧向宽度为路肩宽度减

去0. 25m;设置护栏时,应根据护栏需要的宽度加

宽唾;

Z左----

隧道内左侧侧向宽度;

b)公路隧道

图6-3-1公路的建筑限界

L右.—隧道内右侧侧向宽度;

R— —人行道宽度;

W—行车道宽度。

考虑到不同驾培机构提供的培训车型服务存在差异,比如,有的驾培机构不提供大中型

客货车的驾驶培训,因此,标准GB/T 30341-2025采用了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37-2012)有关道路净空高度的要求,规定开展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

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车型驾驶训练的,训练道路净空高度应不小于4. 5m;开展其他车型驾

驶训练的,训练道路净空高度应不小于3.5m。

! 4场内循环路线

► [GB/T 30341 —2025 标准条文】

5.2.10训练道路应合理利用地形,形成多种复杂的路型、路况,增加路线交叉点和汇

合点。训练道路应相互联通形成循环路线网。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5.2.4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备教练场地应具有包括所有类型训练项目的

循环训练路线,且循环训练路线的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a)—级应具有3条及以上;b)二

级应具有2条及以上;c)三级应具有1条及以上。

5.5.2.7分训场地应符合5.5.2.1 ~5.5. 2. 3、5.5. 2.5 ~5.5.2. 6的要求,具有1条及

以上包括所有训练项目的循环训练路线。

7.4.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应具有3条及以上包括所有训练

项目的循环训练路线。

13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条丈释

GB/T 30341—2025 的 5.2. 10 条和 GB/T 30340—2025 的 5.5.2.4、5.5.2.7、7.4.6 条是

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内循环路线的要求。

  1. 场内设置循环路线的作用

在教练场地内设置循环训练路线,对场地规划布局和学员驾驶训练具有以下促进作用:

(1) 循环路线将训练项目有机地串

联起来,使得场地的布局更加紧凑、合理,减少空间浪费。

(2) 循环路线要求学员在短时间内连续完成多个

训练项目,模拟了真实驾驶

需要不断切

换操作的情景,更好地锻炼了学员路线规划、情况预判、手脚协调、挡位与速度匹配等综合能力。

(3) 教练员通过观察学员完成一连

的动作,更容易发现学员在项目衔接、方向控制、速

度控制、空间位置保持、习惯养成等方面的系统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从而进行更有针对性的

指导。

(4) 设计良好的循环路线,可以减少学员驾驶教练车在场地内无序穿行、交叉行驶带来

的安全风险,创造更加安全的训练环境。

总而言

之,在教练场地设置循环路线,可以将孤立的、机械式的驾驶技能训练,提升为连

续的、综合的、场景化的驾驶能力培养,让学员具备更接近真实交通场景的驾驶能力和心理

素质,是一种科学有效的培训方法。因此,标准GB/T 30341—2025要求教练场地的训练道

路应合理利用地形,形成多种复杂的路型、路况,增加路线交叉点和汇合点;训练道路应相互

联通形成循环路线网。 ,

  1. 场内循环路线要求

在教练场地设置循环路线,目的是将各个孤立的训练项目进行有机组合,从而对驾驶训

练进行系统性优化,因此,标准GB/T 30340-2025要求教练场地设置的每一条循环训练路

线应包括该培训车型对应的所有类型的训练项目。

考虑到不同规

的教练场地对训练项目设施和训练道路的配置不同,标准GB/T

30340-2025提出了差异化的循环路线设置数量要求:

(1) 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自备教练场地应具有3条及以上循环训练路线,

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自备教练场地应具有2条及以上循环训练路线,三级普

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自备教练场地应具有1条及以上循环训练路线。

(2)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置分训场地的,其分训场地的规

相对较小,因此,每

一块分训场地应具有1条及以上的循环路线。

(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应具有3条及以上循环训练路线。

同时为大中型客车类、大型货车及牵引车类、小型客货车类、三轮汽车及摩托车类等多

种不同类型的培训车型提供驾驶训练服务的,教练场地的循环训练路线数量分别按照某类

培训车型进行要求。

138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二、道路路线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规定,线形设计除应符合车辆行驶力学要求外,

还应考虑机动车驾驶员的视觉、心理与生理方面的要求,提高汽车行驶的安全性、舒适性与

经济性。道路路线设计主要包括车道和路肩宽度、视距、圆曲线、缓和曲线、纵坡等要素。

■ 1车道和路肩宽度

GB/T 30341—2025的5.2.1,5.2.2,5. 2.3条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内训练道

路行车道宽度的要求。

1)行车道宽度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规定,三级公路、四级公路路基的标准横断面由

车道、路肩等部分组成,如图6-3-2所示。

" 路肩

路缘普

车道

_ 车道

路肩

线»陛缘带

边坡

设计速度(km/h) 120 100 80 60 40 30 20

车道宽度(m) 3.75 3.75 3.75 3.50 3.50 3.25 3.00

程栏硬路肩.| <

车道 车道 ,|,硬路肩

图6-3-2三级、四级公路一般路基断面形式

车道是指专为纵向排列、安全顺适地通行车辆为目的而设置的公路带状部分。车道宽

度是指单条车道的实际行驶宽度,包括车辆正常行驶所需的空间及错车、超车等驾驶操作所

需的余量。行车道是指道路上供各种车辆行驶的部分的宽度,不包括人行道、绿化带等非车

辆行驶区域。三级和四级公路的行车道宽度一般是指所有车道宽度的和。

车道宽度根据交通组成、车辆宽度、设计交通量和道路设计速度等因素确定。设计速度

越高,需要的车道宽度越大(主要是需要的侧向余宽越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规定了各级公路的设计速度和车道数,

见表6-3-3,并且根据道路设计车速的不同,对道路的车道宽度进行了规定,见表6-3-4。

各级公路的设计速度和车道数 表6-3-3

道路的设计速度与车道宽度 表6-3-4

GB/T 30341—2025综合考虑小型客车与大中型车辆(大型货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

139

公路等级

设计速度(km/h)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
120100801008060806040303020
车道数'4三4222(1)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牵引车、城市公交车)技术参数的差异、土地资源节约以及确保训练安全等多个方面,结合三

级公路和四级公路的设计速度,对场内道路的行车道(车道)宽度进行了规定:

(1) 不提供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和轻型牵引挂车等

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单车道训练道路的行车道宽度应不小于3. 25m;双向两车道训练道路的行

车道宽度应不小于6.0m;单向或双向具有两条以上车道的训练道路,车道宽度应不小于3.25m。

(2) 提供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和轻型牵引挂车等

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单车道训练道路的行车道宽度应不小于3.5m;双向两车道训练道路

的行车道宽度应不小于6. 5m;单向或双向具有两条以上车道的训练道路,车道宽度应不小

于 3. 5mo

2)路肩宽度

公路路肩分为硬路肩和土路肩两部分,具有保护和支撑路面结构、提供行车道侧向余宽

和侧向通视条件、为故障车辆提供临时停靠空间等功能,其中土路肩还具有为各类护栏、标

志牌提供设置空间的作用,见图6-3-2。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的

规定,公路路肩宽度应符合表6-3-5的要求。在路肩上设置的标志、防护设施等不得侵入公

路建筑限界,必要时应加宽路肩o

路肩宽度 表6-3-5

公路等级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设计速度(km/h) 80 60 40 30 20

右侧硬路肩宽度

一般值 1.50 0.75

— — — — —

(m)

最小值 0.75 0.25

土路肩宽度

一般值 0.75 0.75

0.25(双车道)

0.75 0.50

(m)

最小值 0.50 0.50

0.50(单车道)

注:正常情况下,应采用“一般值”;在受地形、地物等条件限制路段,可采用“最小值”。

| 2 JI路视距

1)视距类型

视距是指在车辆正常行驶

中,驾驶员从正常驾驶位置能连续看到公路前方行车道范围

内路面上一定高度的障碍物,或者看到公路前方交通设施、路面标线的最远距离。行车

中,

驾驶员需要足够的视距来提前观察前方的交通情况,特别是辨识到前方存在的危险,才能及

时做出正确的驾驶决策。视距不足的路段,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公路视距主要包括停车视距、超车视距、会车视距和识别视距:

(1)停车视距,是指车辆以一定速度行驶

中,驾驶员自看到前方障碍物时起,至到达障碍

物前安全停车所需要的最短行驶距离。

140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2) 会车视距,是指在同一车道上对向行驶车辆,为避免发生迎面相撞,自发现对向来车

起,至驾驶员采取合理的减速操作后两车安全停止、不发生相撞所需的最短行驶距离。

(3) 超车视距,是指在需要

临时占用对向车道完成超车的公路上,后车超越前车过程

中,自开始驶离原车道起,至可见对向来车并能超车后安全驶回原车道所需的最短行驶

距离。

(4) 识别视距,是指驾驶员在交叉口前能够清晰识别交通信号、标志及交叉口位置所需

的可视距离。

2)道路视距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的规定,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视距应采用

会车视距,会车视距一般取停车视距的2倍。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而采取分道

行驶措施的路段,可采用停车视距。三级、四级公路的停车视距、会车视距和超车视距应不

小于表6-3-6的规定。

超车视距(m)

三、四级公路停车、会车与超车视距 表6-3-6

设计速度(km/h) 40 30 20

停车视距(m) 40 30 20

会车视距(m) 80 60 40

一般值 200 150 100

极限值 150 100 70

■ 3圆曲线

GB/T 30341—2025的5. 2. 1、5.2.2、5. 2.3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内训练道

路圆曲线半径的要求。

1)弯道主要设计参数

为了保证车辆在弯道行驶时的安全可靠性,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减少交通

事故发生,公路弯道主要有以下设计参数,需要根据路段的实际情况、设计速度和车辆类型

等进行合理设计:

(1) 圆曲线半径。弯道的缓急主要由圆曲线的最小半径来决定。圆曲线半径越小,弯道

越急,车辆在弯道快速行驶时发生侧滑的风险越高。

(2) 超高。弯道路段的超高设计可以保证车辆在弯道行驶时的稳定性和舒适性。

(3) 加宽。当圆曲线半径较小时,对弯道路段进行合理的加宽处理,这样可以优化车辆

在弯道行驶时的视线和轨迹,减少车辆在弯道路段占用对向车道行驶的隐患。

(4) 弯道长度。弯道路段保持必要的长度,可以保证车辆在弯道上平稳行驶,不会出现

侧滑、甩尾等现象。

14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2)圆曲线半径

公路平面线形由直线、圆曲线、缓和曲线等三种线形要素组成。平面线形必须与地形、

环境等相协调,同时注意线形的连续与均衡性,并同纵断面、横断面相互配合。

圆曲线是连接两相邻直线段的圆弧形曲线。圆曲线半径以汽车在曲线部分能安全而又

顺适地行驶所需要的条件来确定。根据车辆在弯道上行驶时的受力状况及各种力的几何关

系,圆曲线半径的计算公式如下:

R

V2

127(/1 + 0

(6-1)

式中:R— —曲线半径(m);

V---

车辆速度(km/h),采用公路的设计速度;

M——

横向力系数,极限值为路面与轮胎

横向摩擦阻力系数;

i— —路面的

横向坡度,即超高值。

圆曲线最小半径的实质是汽车行驶在公路曲线部分时,所产

生的离心力系数不超过轮

胎与路面的摩擦力系数。确定圆曲线最小半径的关键参数包括车辆速度、横向力系数和超

高横坡。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的规定,圆曲线最小半径应根据设计

速度的大小,按表6-3-7确定。通常情况下,采用圆曲线最小半径的“一般值”;地形条件特

殊困难而不得已时,才能采用圆曲线最小半径的“极限值”。

圆曲线最小半径 表6-3-7

设计速度(km/h) 120 100 80 60 40 30 20

一般值(m) 1000 700 400 200 100 65 30

最大超高值二4% 810 500 300 150 65 40 20

最大超高值=6% 710 440 270 135 60 35 15

极限值(m)

最大超高值=8% 650 400 250 125 60 30 15

最大超高值= 10% 570 360 220 115 — — —

间的

教练场内道路按照三级公路、四级公路标准设计,圆曲线半径采用一般值作为基本要

求,即单车道训练道路的圆曲线半径不小于30m,双车道训练道路的圆曲线半径不小于

65m,单向或双向具有两条以上车道的训练道路的的圆曲线半径应不小于65mo

小知识 {

} 弯道超高和加宽 J

I 当汽车行驶在弯道上时,由于惯性的作用,车辆会产生一种向外侧滑移的趋势,称I

I之为离心力。为了保证车辆在转弯过程

能够稳定行驶,需要有一个与离心力方向相I

{反的力来平衡它,这个力就是向心力。 {

142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向心力通常由轮胎与地面

间的摩擦力提供,但在一些急转弯或者高速转弯的情

况下,仅仅依靠摩擦力是不足以提供足够的向心力的。因此,通过将外侧路面抬高,使

道路的外侧路面高于内侧路面,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超高,见图6-3-30当车辆行驶

在这样的路面上时,车辆重力和路面支持力组合形成的向心力能够让车辆保持稳定,减

少侧滑的风险,提高行车安全性。

□-—~~~—ri h -----

a) 一般路拱路段 b)设置超高路段

图6-3-3 一般路拱路段和设置超高路段示意图

根据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的规定,在圆曲线范围内设置的最大超高值应符合表6-3-8的规定。

车速受限制时最大超高值 表6-3-8

设计速度(km/h) 80 60 40 30 20

最大超高值(%) 6 4 2

根据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的规定,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m时,应在圆曲线的内侧设置加宽。标

准《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规定,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公路路面加宽值

应符合表6-3-9的规定。

路面加宽值 表6-3-9

公路

圆曲线半径(m)

路面情况

200 -250 150 -200 100 〜150 70 ~ 100 50 ~70 30 〜50 25 ~30 20 ~25 15 〜20

单车道 0.2 0.25 0.3 0.35 0.45 0.65 0.75 0.9 1. 1

双车道 0.4 0.50 0.6 0.7 0.9 1.3 1.5 1.8 2.2

4缓和曲线

► [GB/T 30341—2025 标准条文】

5.2.5训练道路直线与平曲线衔接时,应按CJJ 37的要求合理设置缓和曲线、超高、

加宽等。

条文释又

GB/T 30341—2025的5.2.5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内训练道路直线与平曲

14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

线衔接的要求。

在公路线形中,直线段的曲率为零,圆曲线段的曲率为固定值,两者直接相连会形成折

角,导致车辆方向突然改变,增加行车安全风险。此外,车辆进入圆曲线时,离心力会随速度

与曲率增大而骤增,容易出现车辆失控,且乘客身体会因受力突变产生明显倾斜感和不适

感。因此,公路线形设计时,要适应沿线地形、地物条件变化,同时要注意前后线形协调,线

形技术指标逐渐过渡,防止突变。

缓和曲线是指在直线和圆曲线

间、半径或方向不同的两个圆曲线

间设置一段曲率

连续变化的曲线。缓和曲线使公路线形呈现自然弯曲的“S”形或“C”形连续变化,且

通过曲

率的渐进变化,既能提升驾驶员对前方路况的预判能力,又能使路线的平面线更加符合汽车

的行驶轨迹、离心力逐渐变化,增强驾驶员操控的连贯性,确保行车的安全和舒适。教练车

在训练道路的转弯路段容易因速度过高发生侧滑,通过对直线路段与平曲线路段做好衔接

处理,可以提高车辆在弯道处的行驶安全性。

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规定,直线与圆曲线或大半径圆曲线与

小半径圆曲线

间应设缓和曲线,缓和曲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6-3-10的规定。

道路设计速度与缓和曲线最小长度 表6-3-10

设计速度(km/h) 100 80 60 50 40 30 20

缓和曲线最小长度(m) 85 70 50 45 35 25 20

5纵坡

► [GB/T 30341 —2025 标准条文】

5.2.6除训练项目路段外,容易发生积雪或冰冻情形的场内道路纵坡应不大于3.

5%,其他地区场内道路纵坡应不大于6%0

条丈释

GB/T 30341—2025的5. 2. 6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内道路纵向坡度的最基

本要求。

一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由于受到地形的影响,场地内道路往往存在一定程度

的纵坡,如果道路纵坡设计不合理,学员因驾驶技能不熟练,容易造成上坡熄火、起步时溜车

甚至坠车等危险,形成安全隐患。因此,对场内道路纵坡设计参数进行规定非常有必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对道路

最大纵坡以及纵坡的最大坡长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分别见表6-3-11、表6-3-12。

最大纵坡 表6-3-11

设计速度(km/h) 120 100 80 60 40 30 20

最大纵坡(%) 3 4 5 6 7 8 9

144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纵坡坡度总

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单位:m) 表6-3-12

坡长

设计速度(km/h)

120 100 80 60 40 30 20

3 900 1000 1100 1200 — — —

4 700 800 900 1000 1100 1100 1200

5 一 600 700 800 900 900 1000

6 — — 500 600 700 700 800

由表6-3-12、表6-3-13可知,按照教练场内道路设计速度为30 km/h核算,最大纵坡为

8%,同时,考虑到学员没有掌握熟练的驾驶技能,需要给予一定的安全容量,因此,标准要求

场内道路纵坡应不大于6%。对于高纬度地区容易发生积雪或冰冻情形的场内道路,根据道

路设计经验,道路纵坡不应大于3.5%0需要说明的是,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等训练项目路

段的纵坡要达到10%,其主要是满足

项技能驾驶训练的需要,不应受本条款的限制。

高原纵坡折减值 表6-3-13

海拔(m) 3000 -4000 4000-5000 5000以上

折减值(%) 1 2 3

随着海拔的增加,空气逐渐变得稀薄,汽车发动机的动力性能随之下降,因此,《公路路

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规定,四级公路位于海拔2000m以上或积雪冰冻地区的路

段,最大纵坡不应大于8%。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80km/h位于海拔3000m以上高原地区的

公路,最大纵坡应按表6-3-13的规定予以折减。最大纵坡折减后小于4%时,应采用4%。

三、路基路面

路基路面的损坏不仅与其结构形式、路基路面材料、交通量与交通载荷大小有关,而

与路线线位、路基路面排水系统、路基稳定性等因素直接相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1) 路基路面应根据公路功能、技术等级、交通量,结合沿线地形、地质和路用材料、气候

等自然条件进行设计,保证其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

久性。路面面层应满足平整和抗

滑的要求。

(2) 路基应设置排水设施与防护设施,防止水土流失、堵塞河道和诱发路基病害。

(3) 应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安全、环境、土地、经济等因素,选择合理的路基断面形式。

| 1路基宽度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规

定,三级、四级公路采用无分隔的双向混合交通组织方式,公路路基宽度为行车道宽度与路

14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肩宽度之和。三级、四级公路典型横断面见图6-3.4。

路肩. 行车道 I路肩

b)单车道

图6-3-4三级、四级公路典型横断面示意图

〔2轴载

路面设计轴载标准主要用于统一量化不同车型对路面的累计损伤,与路面强度、耐

久性

以及公路建设投资等密切相关。

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对单轴汽车

及挂车单轴的最大允许轴荷做出了规定,汽车及挂车单轴每侧双轮胎的最大允许轴荷要求

如下:驱动轴为115kN;非驱动轴为100kN,装备空气悬架时为115kNo

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路面结构设计标准轴载为双轮组单

轴lOOkN,轮胎压力0.7MPao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公

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规定,路面设计应采用轴重为lOOkN的单轴一双轮

组轴载作为设计轴载。

综上所述,驾培机构在教练场地路面设计和建设

中,可以将轴重为WOkN的单轴一双轮

组轴载作为设计轴载,提高场内道路路面的强度和耐

久性。

| 3压实度

在道路施工时,只有对路基、路面各结构层进行充分压实,才能保证路基路面的强度、刚

度、稳定性以及平整度,从而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

146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路基路面现场压实质量用压实度表示。压实度是指土或其他筑路材料压实后的干密度

与标准最大干密度之比,以百分率表示。压实度越高,密度越大,路基路面整体性能越好。

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路基压实度应根据公路等级、填挖深

度、交通荷载等级和填料特点等因素确定,并符合表6-3-14的规定。

三级、四级公路的路基压实度要求 表6-3-14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m) 压实度(%)

0~0.3 '94

0.3 ~0.8 N94

0.8 -1.5 393

1.5 N90

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在满足路基各层压实度的前提下,应

根据路基实际采用的填料类型和路面结构设计要求,确定路床顶面回弹模量标准。标准《小

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规定,小交通量农村的路床顶面回弹模量

值不应低于30MPa,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时不应低于40MPa。

在教练场地内道路施工时,可以参照上述公路工程标准的要求对路基路面进行压实处

理,提高道路路基路面的强度、稳定性和平整度。

4排水与防水

场地积水会影响日常训练,甚至会造成路面塌陷,因此,进行合理的排水与防水设计十分

必要。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道路应结合沿线气象、地形、地质、水

文等自然条件,设置必要的地表排水、路面内部排水、地下排水等设施,并与沿线排水系统相配

合,形成完整的排水体系;路基、路面结构设计应进行防水设计,以减少路面结构水损坏。

| 5路面箜的谟计便用年限

不同类型的路面材料,其使用寿命存在差异,其中,水泥混凝土路面的使用寿命高于沥

青路面。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公路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

不小于表6-3-15的规定。

公路等级

沥青混凝土

公路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表6-3-15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

15 15 12 10 8

设计使用年限

(年)

路面

水泥混凝土

30 30 20 15 10

路面

在进行教练场地规划布局时,要结合土地使用期限合理确定场地道路的设计使用年限,

以提高场地建设投资的效益。

14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四、平面交叉

► [GB/T 30341 —2025 标准条文】

5.2.11教练场内应设置十字形交叉口不少于2个

,应设置T字形、环形及模拟道路

与铁路交叉口等道路平面交叉口至少各1个

,十字形交叉口应包括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

口和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至少各1个

。场地条件允许的,宜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设

置的道路平面交叉口和互通式立体交叉应符合CJJ 152的要求。

5.2. 12除有训练需要外,教练场内道路交叉口、训练项目设施与绿化布置以及教练

场与场外道路衔接处的停车视距应满足CJJ 152要求。

条丈释

GB/T 30341—2025的5.2.11,5.2.12条分别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内交叉路口配

置要求和路口视距要求。

[1—平画交义只设置葵堇

根据统计,交叉路口人流、车流量大,易产

生交通冲突,是事故多发区域,通过在教练场

内开展各种类型交叉路口的驾驶训练,可以增强学员安全意识、观察习惯和通行规则的运用

能力,提高学员对实际道路驾驶训练的适应性。同时,在场内设置交叉路口,可以让场内道

路更好地联通,形成动态的交通环境。

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将平面交叉口按交通组织方式分为

信号控制交叉口、无信号控制交叉口、环形交叉口三种类型。平面交叉路口根据路口的形式

不同,通常有十字形、T形、Y形、X形、错位和环形。此外,道路与铁路平面相交时,会设置为

有人看守铁路道口或无人看守铁路道口。

为了形成多种复杂的路型、路况,营造真实的交通环境,标准要求教练场地内要设置路线

交叉点和汇合点,包括设置十字形交叉口不少于2个

,其中,十字形交叉口应包括无信号灯控

制的交叉口和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至少各1个;设置T字形、环形及模拟道路与铁路交叉口

等道路平面交叉口至少各1个

。场地条件允许的,宜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

|?敏平面交叉口安全要求

除了场内设置的平面交叉口外,教练场地与场外道路衔接

处常常形成平面交叉路口。根据《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CJJ 152—2010)的规定,平面交叉路口应当符合以下安全设

计要求:

(1)平面交叉路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图6-3-5),不得有任

何高出路面1.2m的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交叉路口视距

三角形要求的停车视距应符合表6-3-16的规定。

148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交叉路口视距三角形要求的停车视距 表6-3-16

交叉路口直行车设计速度

60 50 45 40 35 30 25 20 15 10

(km/h)

安全停车视距S( m) 75 60 50 40 35 30 25 20 15 10

(2)交叉路口转角处缘石宜为圆曲线,其转弯半径应满足机动车的行驶要求,可按

表6-3-17选定。

路缘石转弯半径 表6-3-17

右转弯设计速度(km/h) 30 25 20 15

无非机动车道路缘石推荐半径(m) 25 20 15 10

注:有非机动车道时,推荐转弯半径可减去非机动车道及机非分隔带的宽度。

(3)交叉路口进口道的纵坡度,宜小于或等于2. 5% ,困难情况下不宜大于3%。

I 3环形交叉口

1)中心岛最小半径

根据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的规定,环形交叉口中心岛的形

状根据交通条件可采用圆形、椭圆形、圆角菱形、卵形等。中心岛最小半径(或当量半径)应

同时满足环道设计速度和最小交织长度的要求,见表6-3-18。

中心岛最小半径 表6-3-18

环道设计速度(km/h) 40 35 30 25 20

最小交织长度(m) 45 40 35 30 25

中心岛最小半径(m) 65 50 35 25 20

2)环道的车道数和宽度

环道的机动车道数宜为2~3条。根据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 CJJ 152-

2010)的规定,环道上每条车道宽度为正常车道加上弯道上车道加宽的宽度。环道上车道加

宽值应符合表6-3-19的规定。

中心岛半径(m) 车型

环道上车道加宽值 表6-3-19

10 VRW15 15 <RW20 20<RW30 30<RW40 40<RW50 50

小型车 0.80 0.70 0.60 0.50 0.40 0.40

大型车 3.00 2.40 1.80 1.30 1.00 0.90

|4附属设施

平面交叉路口交通管理及有关附属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岛、标志、标线、隔离设

施、排水、照明、绿化等。

14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信号控制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应按照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的规定设置。有转弯专

用多相位信号控制的道路上,按各流向车道分别设

置车道信号灯。

垂直于车道

有交通信号控制或停车让行标志的平面交叉路口进口道处必须设置停止线。停止线宜

中心线。交叉路口范围内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应符合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的规定。

用车道

第四节交通信号

本部分介绍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条件要求,

共有6条内容。

一、 场地内设置交通信号的作用

道路交通信号包括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主要是向交通参与者提供准

确、及时的交通信息和引导,促进交通畅通和行车安全:

(1) 交通信号灯用于指挥交通运行,特别是维持路口的交通秩序,避免发生交通冲突。

(2) 道路交通标志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交通控制、引导信息。

(3)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施划或安装于道路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图案及立面标记、

实体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设施,它的作用是向道路使用者传递有关道路

交通的规则、警告、指引等信息。

遵守交通信号,是驾驶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的重要体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

大纲》(交运发〔2022〕36号)将“常见道路交通信号辨识”作为一个重要的教学内容,要求学

员经过培训能正确辨识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手势等,养成自觉遵守

道路交通信号的驾驶习惯。

在教练场地内设置必要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可以从训练初期就开始培养

学员观察、辨识和遵守交通信号的习惯和能力。因此,标准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应按

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

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25) X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的要求,在教练场内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

二、 交通信号灯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5.2.3自备教练场地应设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不少于1套交通信号灯。道

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符合GB/T 30341—2025中5. 3规定的要求。

150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5.5.2.7分训场地应符合5.5.2.1 ~5.5.2. 3、5.5.2.5 ~5.5. 2. 6的要求,具有1条及

以上包括所有训练项目的循环训练路线。

6.5.1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配备适合相应车型训练的教练场地。教

练场地应合理利用地形、地貌等特征布局训练道路和训练项目设施,加强土地资源利用,

并满足以下要求:

d)教练场地应设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不少于1套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标志

和标线、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符合GB/T 30341—2025中5. 3规定的要求;

7.4.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应设置训练项目设施、训练项目

间缓冲路段和训练道路,设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不少于2套交通信号灯。教练场

地训练项目设施配置数量及技术要求、缓冲路段设置要求、训练道路条件、道路交通标志

和标线等应符合GB/T 30341—2025的要求。

► [GB/T 30341—2025 标准条文】

    1. 3教练场内交通信号灯的组合形式、信号灯显示等应满足GB 14886的要求。

条支释

GB/T 30340—2025 的 5.5. 2. 3、5. 5. 2. 7、6. 5. 1 d)、7.4.4 条和 GB/T 30341—2025 的

    1. 3条是关于教练场地设置交通信号灯的要求。

|1交通信号灯配置数量要求

交通信号灯主要是用于指挥交通运行,特别是维持路口的交通秩序,避免发生交通冲

突。考虑到不同规

的教练场地配置交通信号灯的条件存在差异,因此,标准GB/T

30340-2025针对不同培训业务类型的教练场地提出了差异化的配置数量要求:

(1)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自备教练场地(含分训场地)应设置不少于1套交通

信号灯;

(2)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教练场地应设置不少于1套交通信号灯;

(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应设置不少于2套交通信号灯。

2交通信号灯的设置

在教练场内用于指示机动车通行的交通信号灯包括机动车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车

道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XGB 14886-2016)的

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的常规组合方式如图6-4-1、图6-4-2所示。

(1) 机动车信号灯为圆形信号,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用于指示机动车通行。灯色排

列顺序由上向下应为红、黄、绿;横向安装时,灯色排列顺序由左到右为红、黄、绿。

(2) 方向指示信号灯为箭头信号,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用于指示某一方向机动车通行。灯色排列顺序由上向下应为红、黄、绿;横向安装时,灯色排

15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列顺序由左到右为红、黄、绿。

a)竖向安装(从上向下为红、黄、绿) b)横向安装(从左至右为红、黄、绿)

图6-4-1机动车信号灯常规组合

a)竖向安装(分为两组,左边一组为左转方向指示信 b)横向安装(分为两组,左边一组为左转方向指示

号灯,从上向下为红、黄、绿;右边一组为机动车 信号灯,从左到右为红、黄、绿,右边一组为

信号灯,从上向下为红、黄、绿) 机动车信号灯,从左到右为红、黄、绿)

图6-4-2机动车信号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常规组合

(3 )车道信号灯为红色叉形(或箭头)、绿色箭头,用于指示相对应车道的通行。

(4)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

通过。

在教练场内,机动车信号灯一般设置在场地内的主干路与主干路或者主干路与次干路平

交的路口,以及安全停车视距三角形限界内有妨碍机动车驾驶人视线的障碍物的平交路口。

条件允许的,在平交路口可以设置方向指示信号灯,在模拟隧道入口处可以设置车道信号灯。

|3.交通信号灯的安装

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的规定,交通信号灯的安装

方式包括悬臂式、柱式、门式、附着式和中心安装式,见图6-4-3。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与安装

应确保信号灯能被机动车驾驶员

、非机动车骑行者和行人清晰观察到。

.

口口

p

/XZXZWXTX IQOOI

KDOOI

a)悬壁式 b)柱式 c)门式

图 6-4-3

152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d)附着式 e)中心安装式

图6-4-3交通信号灯的安装方式

交通信号灯电缆线宜采用地下敷设,每根电缆线应留有余量。地下敷设的电缆线

有接头,且应避免与通信、检测器等电缆使用同一管道。无法采用地下敷设电缆线方式时,

采用架空电缆线的敷设方式。

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 [GB/T 30341 —2025 标准条文】

5.3.1教练场内的道路交叉口、训练道路等路段应设置符合GB 5768. 2要求的道路

交通标志,包括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和辅助标志等。

  1. 3.2教练场内应设置符合GB 5768. 3要求的道路交通标线,包括指示标线、禁止标

线和警告标线等。

条史释

GB/T 30341—2025的5. 3. 1和5. 3. 2条是关于教练场地设置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

要求。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分类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的规定,交

通标志分为禁令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告示标志等6类主标志

和辅助标志:

(1) 禁令标志设立在路侧,表示禁止、限制及相应解除的含义。

(2) 指示标志设立在路侧或路上方,表示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含义。

(3) 警告标志设立在路侧,表示警告驾驶员要谨慎行车。

(4) 指路标志设立在路侧或路上方,表示道路信息的指引,传递途经道路、服务设施、地

点、距离和行车方向等信息。

15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5) 旅游区标志设立在路侧或路上方。

(6) 告示标志设立在路侧或路上方,告知路外设施、安全行驶信息以及其他信息。

(7) 辅助标志根据需要,配合禁令、指示、警告、指路、旅游区、告示等6种主标志使用,安

装在主标志的下方、紧靠主标志下缘。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25)的规定,道路

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指示标线、禁止标线和警告标线三类:

(1) 指示标线是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人行道、停车位、停靠站及减速丘等的

标线。

(2) 禁止标线是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的标线。

(3) 警告标线是促使道路使用者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提高警觉准备应变防范措施的

标线。

|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道路交通标志一般设置在车辆行进方向道路右侧,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在车辆行进方向

道路左侧、两侧同时设置或设置在路上方。路侧标志内边缘不应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以免影

响通行安全。

为保证视认性,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一般安装在一个支撑结构上,但最

多不应超过4个

。一个支撑结构上并设的标志按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和警告标志的顺序从

上往下、从左往右设置。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配合使用时,应含义一致、互为补充,与其他设施相协调,不能

歧义,且不能与交通信号灯矛盾。

典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适合在教练场设置的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分别见表6-4-1和表6-4-2。

典型道路交通标志 表6-4-1

停车让行

1 V

减速让行

O

禁止驶入禁止掉头

©

1

限制速度

限制高度

禁止超车禁止鸣喇叭

154与

禁止车辆停放

环岛行驶

e ■m

直行和向右转弯 允许掉头

A

停车位 十字交叉路口

A A

向左急转弯 向右急转弯

无人看守铁路道口隧道

注意儿童

注意行人

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续上表

单行路(直行)

©

鸣喇叭

T形交叉路口

©

开车灯

A

连续弯路

上陡坡 下陡坡

A

易滑 注意雾天

注意电动自行车

A

施工路段

15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续上表

典型道路交通标线表 6-4-2

白色虚线:(1)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

通流;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短时越线行驶。

(2)划于路口时,用以引导车辆行进

白色实线:(1)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机

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2)划

于路口时,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或用以引导车辆行

驶轨迹

黄色虚线:(1)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

通流;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跨线超车或转弯。

(2)划于交叉口时,用以告示非机动车禁止驶入的范围或

用于连接相邻道路

中心线的路口导向线。(3)划于路侧

或缘石上时,表示禁止路边长时停放车辆

黄色实线:(1)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

通流或作为公交车、校车

用停靠站标线;禁止双方向车

辆越线或压线行驶。(2)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表示禁止

路边停放车辆。(3)划为网格线时,标示禁止停车的区域

双白实线:划于路口,作为停车让行线白色虚实线:用于指示车辆可临时跨线行驶的车行道边

缘,虚线侧允许车辆

临时跨越,实线侧禁止车辆跨越

156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续上表

双黄实线:划于路段中,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并

禁止双方向或一个方向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

双黄虚线:划于城市道路路段中,用于指示潮汐车道

黄色虚实线:划于路段中,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实线侧禁止车辆越线,虚线侧准许车辆

临时越线

人行

道预告标线:白色菱形图案,提示车辆驾驶人注

意道路前方设置了人行

道线,需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横

过马路

停车让行线:两条平行白色实线和一个白色“停”字,车

辆在此路口应停车让干道车辆先行

减速让行线:两条平行白色虚线和一个倒三角形,车辆

在此路口应减速让干道车辆先行

道路出入口标线:用于引导驶入或驶出车辆的运行轨

迹,提供安全交会,减少与突出缘石碰撞的可能,一般由出

入口的纵向标线和三角地带标线组成车距确认线:根据需要设于较长直线段、易发生追尾事故或

其他需要的路段,作为车辆驾驶人保持行车安全距离的参考

15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续上表

港湾式停靠站标线:标示车辆通向专门的分离引道的路

径和停靠位置,由渐变段引道白色虚线、正常段外边缘白

色实线或白色填充线组成

铁路平交道口标线:用于指示前方有铁路平交道口,警

告车辆驾驶人应在停车线处停车,在确认安全情况下或信

号灯放行时,才可通过

第五节停车场

本部分介绍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地的停车场条件要求,共有3条内容。

一、停车场的设置要求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7.4.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应设置停车场,停车场面积应满

足其训练规模数量相同的教练车同时停放的需求,停车场的设置还应符合GB/T 30341—

2025的要求。

条支释

GB/T 30340-2025的7.4. 5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设置

停车场的要求。

为了确保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内训练的教练车能够有一个安全可靠的停放场

所,同时,为了防止车辆在场内随意停放影响其他车辆训练安全和训练秩序,标准GB/T

30340—2025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内应当设立停车场,且停车场

面积应满足其训练规模数量相同的教练车同时停放的需求。

二、停车场地条件

A [GB/T 30341 —2025 标准条文】

5.4.1停车位的形式和尺寸、通车道的宽度和坡度等应满足JGJ 100的要求。为残疾

人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应设置满足GB 50763要求的无障碍停车位。

5.4. 2停车场地面应压实、平整和硬化,标志标线应清晰。

158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条丈释

GB/T 30341—2025的5.4.1和5.4. 2条是关于停车场的技术要求。

停车场应靠近综合服务区域,可根据训练和场地情况分块设置,但是总面积应满足全部

训练车辆同时停放的要求。停车位的建设应当符合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

2015)的设计要求。

1停车方式

停车区域应由停车位和通车道组成。停车方式可采用平行式、斜列式(倾角30。、45。、

60。)和垂直式,或混合采用三种停车方式,见图6-5-1。停车方式应排列紧凑、通道短捷、出

入迅速、保证安全和与柱网相协调,并满足一次进出停车位要求。

b)斜列式停车

i 111****11II□

c)垂直式停车

图6-5-1汽车停车方式

标引符号说明:

K一一停车带宽度;

rcl— —停车位毗邻墙体或连续分隔物时,垂直于通(停)车道的停车位尺寸;

we2— —停车位毗邻时,垂直于通(停)车道的停车位尺寸;

15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 _ . v - - - - ........ •

wd— —通车道宽度;

L,——平行于通车道的停车位尺寸;

Q,—机动车倾斜角度。

| 2停车场技术参数

在停车场内,单向行驶的机动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双向行驶的小型车道不应小于

6m,双向行驶的

中型车以上车道不应小于7m。

机动车最小停车位、通(停)车道宽度可通过计算或作图法求得,且场内通车道宽度应大

于或等于3.0m。小型车的最小停车位、通(停)车道宽度宜按照表6-5-1的规定设计。

小型车的最小停车位、通(停)车道宽度 表6-5-1

停车方式

垂直通车道方向的

最小停车位宽度(m) 平行通车道方向的

最小停车位宽度Lt(m)

通(停)车道

最小宽度乙⑶)

吟 -2

平行式 后退停车 2.4 2. 1 6.0 3.8

30° 前进(后退)停车 4.8 3.6 4.8 3.8

斜 列 式

45° 前进(后退)停车 5.5 4.6 3.4 3.8

60° 前进停车 5.8 5.0 2.8 4.5

60° 后退停车 5.8 5.0 2.8 4.2

前进停车 5.3 5.1 2.4 9.0

垂直式

后退停车 5.3 5.1 2.4 5.5

机动车

间以及机动车与墙、柱、护栏之

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6-5-2的规定。停车位

设车轮挡时,车轮挡宜设于距停车位端线为机动车前悬或后悬的尺寸减0. 2m处,其高度宜

为0. 15m,且

车轮挡不得阻碍地面排水。

汽车与汽车、墙、柱、护栏之

间最小净距 表6-5-2

JJ机动车类型

项目 一'一二 微型车、小型车轻型车

中型车、大型车

平行式停车时机动车间纵向净距(m) 1.20 1.20 2.40

垂直式、斜列式停车时机动车间纵向净距(m) 0.50 0.70 0.80

机动车间

横向净距(m) 0.60 0.80 1.00

机动车与柱间净距(m) 0.30 0.30 0.40

机动车与墙、护栏及其他 纵 0.50 0.50 0.50

构筑物间净距(m) 横 0.60 0.80 1.00

注:1.纵向指机动车长度方向、横向指机动车宽度方向。

2.净距指最近距离,当墙、柱外有突出物时,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160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3无障碍停车位

对于开展残疾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的,驾培机构可以将通行方便、行走距离路线短

的停车位设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根据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的规定,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地面坡

度不应大于1 : 50,且停车位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m的通道,供乘轮椅者从轮椅通道直接

进入人行道和到达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地面应涂有停车线、轮椅通道线

和无障碍标志。

I 4停车场地路面条件

停车场地应具有必要的排水设计,避免地面形成积水。为了保证停车场地平整、坚实、

防滑,防止停车场路面出现坑洼、晴天出现扬尘等,标准要求停车场地的路面应压实、平整和

硬化。其中,路面硬化可以采用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和砌石路面等方式。

第六节场地安全与环境条件

本部分介绍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安全和环境条件要求,共有9条内容。

一、总体要求

► [ GB / 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1. 5.2.6自备教练场地应与外界采用物理隔离,设置安全通道,安全条件和环境条件

应符合GB/T 30341—2025中

第6章规定的要求。

5.5.2.7分训场地应符合5.5.2.1 ~5. 5.2. 3、5.5.2.5 ~5. 5. 2.6的要求,具有1条及

以上包括所有训练项目的循环训练路线。

6.5.1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配备适合相应车型训练的教练场地。教

练场地应合理利用地形、地貌等特征布局训练道路和训练项目设施,加强土地资源利用,

并满足以下要求:

e)教练场地应提供教练员和学员休息场所,场地安全条件和环境条件应符合GB/T

30341—2025中

第6章规定的要求。

7.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安全条件与环境条件应符合GB/T 30341的

要求。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5.2.6、5.5.2.7、6.5.1e)和7. 6条分别针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

16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

的安全与环境条件提出了要求。

GB/T 30341-2025除规定了教练场地训练项目设施、设备及道路条件外,还在第6章

系统地规定了教练场地的安全与环境条件。因此,GB/T 30340—2025直接对GB/T

30341—2025进行了引用。

二、场地安全条件

,1场地与外界物理隔离

► [GB/T 30341—2025 标准条文】

6.1教练场应设置封闭设施,教练场地与办公、教学和生活等区域之

设施,并设有人员值守的通行口。

间应有物理隔离

条丈释

GB/T 30341—2025的6.1条是关于教练场地设置物理隔离的要求。

学员在训练的初期还没有熟练掌握安全驾驶技能,心理适应能力较差,面对稍微复杂的

交通环境,特别是面对突发情况,易产

生不安全感和紧张情绪,造成教学安全事故。

为了便于教练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车辆和牲畜等随意进入教练场内而

增加场内训练的安全风险,标准一方面要求教练场地与办公、教学和生活等区域应通过设置

绿化隔离带、隔离栅、隔离墙等进行物理分区,让教练场地与外界做好必要的隔离;另一方

面,要求设有人员值守的通行口,加强人员、车辆的入场管理。

| 2防撞和消能设施

► [GB/T 30341 —2025 标准条文】

5.2.7教练场内相邻的训练道路

间应设置安全隔离设施,道路转弯、分流路口等处

存在可能与车辆发生刚性碰撞的物体时,应在物体前设置防撞桶、废轮胎等有效的消能装

置或设施。

5.2.8除场地自然条件外,训练项目设施、训练道路等处不应存在影响训练安全的障

碍物。因场地自然条件形成的障碍物,应采取设立警示标志、防撞设施等必要的安全防护

措施。

条文释

GB/T 30341—2025的5.2.7、5. 2. 8条是关于教练场地设置防撞和消能设施的要求。

场地内的道路转弯、分流路口等处是较为危险的区域,学员因速度、行驶方向等控制不

当,容易与其他车辆或固定物发生碰撞。为了起到警示、隔离的作用,且

能够在车辆发生意

162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计过程

外碰撞时起到减缓冲击、降低人与车的损伤的作用,标准要求:

(1) 教练场内相邻的训练道路

间,通过绿化隔离带、警示杆等安全隔离设施进行必要

的分隔;

(2) 在教练场内道路转弯、分流路口等处存在可能与车辆发生刚性碰撞的物体时,在物

体前设置防撞桶、废轮胎等有效的消能装置或设施。

在教练场内的训练项目设施、训练道路等处,特别是教练车运行区域存在电线杆、柱子

等固定障碍物时,不仅会影响车辆的正常通行,还容易诱发碰撞事故。因此,在教练场地选

址时,要尽量避免选择有无法迁移的固定障碍物的场地作为教练场,否则会降低场地的利用

效率。教练场地人流集

中,会增加公路、铁路运行的安全风险,因此,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在公路、铁路安全保护

区域内建设教练场地。

因场地自然条件原因,训练项目设施、训练道路等处存在固定障碍物时,在教练场地设

中,对训练项目设施、训练道路等教练车运行区域必须要避开固定障碍物,消除训练

安全隐患。同时,还要通过在障碍物的周围设立警示标志、防撞设施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

施,降低事故风险和事故损害程度。

小知识 J

| 基础设施周边土地使用的相关规定 I

J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七条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

J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

J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j

I活动。 I

J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三十七条 已经取得使用权的铁路建设用地,应当依照|

}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侵占铁路建设用地|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占、赔偿损失。 )

3安全护栏

► [GB/T 30341—2025 标准条文】

5.2.9训练道路路侧与路外相邻区域的落差超过0.5m时,应在道路边缘设置护栏等

防护设施。训练道路或训练项目设施与教练场界线处的距离宜不小于1.0m。

6.2教练场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b)教练场地界限处与场外相邻区域的落差超过

2.0m时,在相应的界限处设置围栏或护栏等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防撞等级满足公路交

通安全设施有关设计规范B级及以上要求。

16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_)_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条丈释

GB/T 30341—2025的5.2.9,6.2 b)条是关于教练场地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要求。

1) 设置安全防护的必要性

教练场地界限处与场外相邻区域存在落(高)差,学员训练行经此处出现操作失误时,容

易冲出场地发生坠车事故,对车内乘员和车辆带来损害。而

落(高)差越大,事故损害的程

度将会越大。

<•*** <•*** ,^*** 'se*** *** *** ^ *** *** ,^* ***

小知识 {

j 坠车事故的危害 J

| 当教练场地界限处与场外相邻区域的落(高)差为2.0m,场地限界处没有设置安全j

}防护设施。学员驾驶教练车以20km/h的速度在场地内行驶,因操作失误,车辆突然冲J

j出场地。 i

I 如果场外相邻区域的地面为硬路面,在车辆撞击地面的瞬间,车内乘员(例如65kg I

|的成年人)将会受到约为4700N的冲击力,相当于被四台家用冰箱同时砸

。如果场外■

"

目邻区域的地面为松软的泥沟,在车辆撞击地面的瞬间,车内乘员仍将受到约为2000N |

j的冲击力。这种巨大的冲击力会对车辆结构造成破坏,同时会让人的颈部、脊柱、脑部|

{以及体内器脏

重受损,甚至会丧失生命。 J

部分驾培机构的教练场地依山而建,受地形的限制,训练道路路侧与路外相邻区域存在

高差,或者对教练场地进行平整后,场地界限处与场外相邻区域会形成一定的高差。这种因

地形自然条件带来的高差,会为学员驾驶训练带来安全隐患,比如学员因误操作导致车辆驶

出道路或场地,造成车毁人亡,因此,标准提出通过设置缓冲区域、防护设施来保障训练

安全:

(1) 教练场内的训练道路路侧与路外相邻区域的落差超过0. 5m时,在道路边缘设置护

栏等防护设施。

(2) 训练道路或训练项目设施与教练场界线处的距离宜不小于1.0m,预留必要的安全

缓冲区。

(3) 教练场地界限处与场外相邻区域的落差超过2.0m时,在相应的界限处设置围栏或

护栏等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防撞等级满足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有关设计规范B级及以上

要求。

2) 护栏设置

安全护栏是一种带状吸能结构,具有对碰撞车辆阻挡功能、缓冲功能和导向功能。在车

辆碰撞时,护栏通过自体变形或车辆爬升吸收碰撞能量,减少乘员的伤害程度,降低车辆驶

出路外的

率。

164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根据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的规定,应根据车辆驶出路

外可能造成的伤害程度,结合所在路段的设计速度、交通量和车型构成、路侧危险程度、事故

历史等因素合理确定护栏防护等级。路基护栏的防护等级见表6-6-1。

路基护栏防护等级 表6-6-1

防护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代码 C级 B级 A级 SB级 SA级 SS级

设计防护

能量(kJ) 40 70 160 280 400 520

应用车型 小型客车 小型客车

大型客车、

中型货车

大型客车、

中型货车重型货车重型货车

场内道路设置安全护栏时,路肩宽度要大于0.25m。当路肩宽度采用最小值0.25m时,

需要加宽路基以满足护栏的设置需求,且护栏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双车道

和单车道道路路侧护栏和行车道的位置关系见图6-6-1和图6-6-2。

图6-6-1双车道道路路侧护栏和行车道位置关系图

16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Pf小知识

护栏类型及其防护性能

根据结构组成不同,护栏分为波形梁护栏、混凝土护栏和缆索护栏,不同类型护栏

的防护性能见表6-6-2。

波形梁护栏

混凝土护栏

不同类型护栏的防护性能 表6-6-2

护栏类型 性能

双波 最常用,可通过调整立柱和板厚实现从B级到SA级的防护

三波防护能力更强,常用于SA级及以上

F型防护能力更强,常用于SA级及以上

单坡型 便于排水,可实现高等级防护

缆索护栏美观性好,缓冲性能佳,但变形大;主要适用于C、B、A级

4场内车辆和人卖鬼线堕七

► [GB/T 30341 —2025 标准条文】

  1. 2教练场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a)按人车分离的原则布置人行通道、无障碍通道等

设施,合理组织人流、车流。

条丈释

GB/T 30341—2025的6.2 a)条是关于教练场地车辆和人员流线设计的要求。

虽然对人员进入教练场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约束,但还是会有学员、相关工作人员在场内

穿行和作业。在场内训练期间,学员还没有熟练掌握汽车驾驶技能,人员借用行车道行走容

易发生危险。

标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教练场地按人车分离的原则布置人行通道、无障碍通

道,合理组织人流和车流,比如通过绿化带、防撞护栏、路缘石等分离人行道与车道,这样可以

减少场地内的人车冲突点,减少安全隐患,有效地保护行人免受机动车的威胁。考虑到规模小

的教练场地内的行人数量较少,人行通道可以设置为人行便道。此外,驾培机构还需要加强教

练场地内的人员巡查和管理,比如规定学员必须在指定的安全区域等候和休息,规定工作人员

在场地内作业时要合理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撞设施,及时发现和制止随意穿行训练场地的人员0

事故案例 {

| 2025年7月4日下午,某驾校一名学员驾驶教练车进行练习时,因操作失误导致车|

|辆突然加速偏离预定路线,直冲向场地边缘行走的一名行人,该行人躲避不及被撞倒。{

166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5场地设施外观安全

► [GB/T 30341—2025 标准条文】

6.2教练场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c)教练场内交通设施无刚性棱角等可能造成人员

损伤的尖锐凸出结构。

条文释又

GB/T 30341—2025的6.2 c)条是关于教练场地设施外观安全的要求。

与弧形表面不同,棱角(尖锐凸出结构)与车辆或人员的接触面积非常小,应力集

中,就像

场地中

的“刀刃”。当车辆或人员与尖锐凸出结构低速碰触时,也极易导致车身刮损、撕裂或车

辆部件损伤,比如尖锐物会刺穿轮胎,导致轮胎瞬间泄气而车辆失控;此外,还会对人员造成刺

穿伤害,给学员带来心理压力和恐惧感。易出现尖锐凸出结构的交通设施见表6- 6-3。

易出现尖锐凸出结构的交通设施 表6-6-3

序号 交通设施 典型形式

(1) 为了防水,金属立杆会采用斜切或半球形封顶,如焊接不光滑或存在毛刺,

标志牌、门架等的

1

会形成尖锐点;

金属管、立杆

(2) 金属管、杆严

重锈蚀时,其表面会翘起锋利的铁片或铁鳞,像刀片一样

2 挂钩与支架用于悬挂照明灯、监控摄像头的支架,其末端和连接点通常是尖锐的

3 螺栓与锚固件 如果螺栓过长或保护螺母丢失,会出现竖直向上的螺纹尖端

(1) 混凝土隔离墩被撞碎后,内部扭曲、断裂的钢筋会暴露出来,指向各个方

4 隔离墩

向,极其危险;

(2) 橡

胶隔离墩被撕裂后,会形成坚硬而锋利的毛边和尖刺

为了消除交通设施刚性棱角或突出结构的安全影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使用柔性替代品,使用废旧轮胎、橡

胶护角等缓冲材料,使用路锥和柔性杆柱代替刚

性杆柱。

(2 )优化设计,将某些直角设计改为圆角或斜角;在刚性设施表面涂抹警示标识,提高可

视性,并起到警示作用。

(3) 加装防护套或包裹,为杆柱的顶端或凸起结构安装塑料或橡胶防护帽;对可能接触

的尖锐边角或凸起结构,使用高密度海绵、橡

胶条等进行包裹。

(4) 定期检查与维护,定期开展巡查,对发现的破损交通设施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包括

剪除暴露的钢筋,打磨平滑粗糙的焊接点等。

(5) 开展安全教育,在训练初期,向学员介绍场内的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6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 6场地照明设施

► [GB/T 30341—2025 标准条文】

  1. 2教练场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d)提供夜间驾驶训练的,教练场内配备照明设施,

且照明满足安全训练的需要。

条丈释

GB/T 30341—2025的6.2 d)条是关于教练场地照明设施的要求。

  1. 设置照明设施的必要性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的规定,夜间驾驶是所

有准驾车型驾驶训练的一个重要教学项目。同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为了学员的学驾

便利,普遍为学员下班后提供夜间驾驶训练服务。

中,可视距离是影响驾驶安全的重要因素。开展夜间驾驶训练时,如果教练场

地的照度不足,可视距离短,会影响教练员正常的教学活动,还会影响学员训练安全、人员在

场地内的活动安全以及安全应急疏散。为了增加驾培机构的经营自主性,提高场地设施的

利用效率,标准仅针对提供夜间驾驶训练服务的教练场地提出配置照明设施的要求,为学员

开展夜间驾驶训练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

  1. 照明设施设置要求

根据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24)的规定,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

用局部照明;当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对于作业

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教练场地通常设置在室外,根据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24)的规定,灯具

安装的高度较高时,要按使用要求采用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或高频大功率细管直管荧光

灯,并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的灯具。教练场地内的训练道路单独设置照明设施时,可按照

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15)的规定选择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照明方式等。

驾驶训练

小知识 }

{ 场地和道路照明标准值 I

} 根据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24)的规定,场地采用高杆灯具照明时,}

|主要从地面的照度、显色和眩光等指标评价照明效果,场地照明标准值参见表6-6-40 |

} 场地照明标准值 表6-6-4 }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 照度标准值(lx) 显色指数(R。

眩光指数(GR)

地面 N200 N20 W55

根据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15)的规定,场地内训练道路设置

照明设施时,主要从路面

亮度、路面照度、眩光、环境比等指标评价照明效果,且不同类

型道路按交通量的不同,分别采用I级、II级、DI级照明标准,见表6-6-50

168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C 机动车道照明标准值 表6-6-5 1

亮度路面照度

路面

眩光限制

平均亮度

平均照度

道路类型

总均匀度_u__0_

纵向均匀度

均匀度(4

阈值增量

Lav{ cd/m2 )

Eh _(lx)_

最小值

_U__L_最小值

最小值

77(%)最大

维持值

维持值

初始值

快速路、主干路 1.50/2.00 0.4 0.7 20/30 0.4 10

n 次干路 1.00/1.50 0.4 0.5 15/20 0.4 10

支路 0.50/0.75 0.4 8/10 0.3 15

需要注意的是,道路照明设施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内。照明光源的电源电压一般采

用220V,1500W及以上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电源电压宜采用380V。每盏高杆灯处应设

置独立的接地装置,穿线用的金属保护管应与接地装置连接。

| 7场地消防设施

► [GB/T 30341 —2025 标准条文】

6.2教练场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e)在教练场内训练区、停车区等区域位置明显、便

于取用的地点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等消防器材。

条丈释

GB/T 30341—2025的6.2e)条是关于教练场地消防设施的要求。

教练场地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其原因一方面是教练车电气线路老化或短路,以及汽车

发生碰撞等引起车辆自燃;另一方面是场内人员吸烟后乱扔烟头、施工人员违规动火作业以

及雷击等引发起火。起火后,火势蔓延速度往往非常快,不及时扑救会造成重大的损失。因

此,标准GB/T 30341—2025要求在教练场内训练区、停车区等区域位置明显、便于取用的地

点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等消防器材。

教练场地常见的火灾类型包括木材、塑料、橡

胶等固体物质(A类)火灾,柴油、汽油等液

体或沥青、石蜡等可熔化的固体物质(B类)火灾,以及电池等物体带电燃烧(E类)的火灾。

因此,教练场地一般配置适用于扑救A类、B类和E类火灾的推车式灭火器或手提式灭火器

(可根据灭火器的型号确定其适用的火灾类型)。

小知识 I

I 灭火器的配置 |

| 标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对灭火器的配置提出以下要求: |

16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j (1)灭火器的配置类型、配置数量应与配置场地的火灾种类、建设规

模和危险等级J

I相适应。 |

;, (2)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被保护对象的情况和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

j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 |

I (3)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应影响人员安全疏散。当确!

|需设置在有视线障碍的设置点时,应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醒目标志。 I

{ (4)灭火器应定期维护、维修和报废。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更换。/

(8场地电动教练车服务设施

► [GB/T 30341 —2025 标准条文】

6.2教练场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f)提供电动汽车教练车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的布

置不妨碍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充电设施的供电系统、充电设备及充电场地的消防、接

地、标志标识等满足GB/T 51313的要求。

条丈释

GB/T 30341—2025的6.2f)条是关于教练场地配置电动汽车教练车充电服务设施的要

求。

随着我国电动汽车技术的不断迭代升级,电动汽车得到了大范围的推广应用。公安部

的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3689万辆,占汽车总量的

  1. 27% ;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2553. 9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69. 23%。

相比传统燃油汽车,电动汽车具有多方面的使用优势:(1)车辆智能化程度更高,车辆运

行耗电费用明显低于燃油费;(2)车辆结构简单,零部件磨损较少,车辆保养和维护费用少;

(3)电动汽车在使用

中实现零排放。

由此可见,电动汽车的使用不仅可以降低驾培机构的培训成本,而

还有利于驾驶培训

绿色环保。因此,驾培机构逐渐开始引入纯电动汽车作为教练车。

纯电动汽车以车载动力蓄电池作为动力源,充电是补充电池能量、维持车辆正常运行的

方式之一。电动汽车在充电过程

中,因充电设备故障、线路短路、电池老化等原因,存在起火

风险。因此,标准GB/T 30341—2025对促进电动汽车教练车的推广应用进行了前瞻性布

局,参照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2018)的要求,对教练

场地内设置充电服务设施的,要求其满足必要的安全条件,保证电动汽车教练车的充电和使

用安全:

(1)充电设备应结合停车位合理布局,便于车辆充电;充电设施的布置不应妨碍车辆和

行人的正常通行。

170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2) 充电设备及供电装置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电源切断装置。充电设备保护接地端子应

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XGB/T 50065—2011)的

规定。充电设备宜与就近的建筑或配电设施共用接地装置。

(3) 充电车位应安装防撞设施,并应采取措施保护充电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

(4) 充电设施区域应配置灭火器,充电设施宜处于视频监控设施的监控范围内。

(5) 充电设施的标识应符合标准《图形标志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志》(GB/T 31525—

2015)的规定,方便人员观察并选择使用充电设备。标识可横板或竖版设置,标识的式样见

图 6-6-3。

a)直流充电标志 b)交流充电标志

图6-6-3充电设施标志式样

三、场地环境条件

本部分是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环境条件进行说明,共有4条内容。

i1休息场所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5.2.5自备教练场地应提供教练员和学员休息场所。

5.5.2.7分训场地应符合5.5.2.1 ~5. 5.2. 3、5. 5. 2. 5 ~5.5.2.6的要求,具有1条及

以上包括所有训练项目的循环训练路线。

6.5.1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配备适合相应车型训练的教练场地。教

练场地应合理利用地形、地貌等特征布局训练道路和训练项目设施,加强土地资源利用,

并满足以下要求:

e)教练场地应提供教练员和学员休息场所,场地安全条件和环境条件应符合GB/T

30341—2025中

第6章规定的要求。

7.4.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教练场地应提供教练员和学员休息场所。

条支释

GB/T 30340—2025 的 5. 5.2. 5、5. 5. 2. 7、6. 5. 1 e)、7.4.7 条是关于教练场地设置休息

场所的要求。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 J36号)规定,对每个学员实际操作

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学时。驾驶是一项需要体力与脑力高度协调的活动,如果连续驾

17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驶训练,会给学员带来不良影响:

(1)产

生生理疲劳。长时间保持固定坐姿,会让学员产生肌肉疲劳,同时,长时间驾驶还

会导致学员反应速度变慢、动作迟钝。

(2 )产

生心理疲劳。在训练

中,学员需要同时处理路况、教练员指令、车辆操控等大量信

息,大脑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连续训练会导致学员“认知超负荷”,出现注意力涣散,学

习效率下降。

(3)形成挫败感。在连续长时间训练

中,学员容易出现操作失误,可能会受到教练员的

批评,加剧学员的紧张感,并不断累积压力,对训练失去信心。

在连续驾驶训练的间隙适当安排休息,是一种科学的训练方法。适时休息,一方面能够

让学员及时补水、去卫生间,通过与教练员或其他学员聊聊天,有效释放紧张情绪,使肌肉和

神经得到放松,恢复良好的训练状态;另一方面,在休息间隙,学员可以对刚才的训练情况进

行复盘,思考哪里做得好,哪里需要改进,提高后续的训练效率。因此,标准GB/T 30340-

2025要求在教练场地设置教练员和学员休息场所,有条件的可设置室内休息场所,配备采

暖、空调等设施。对于与办公场所独立设置的教练场地,还应设置饮水设施、卫生间等生活

设施,满足教练员和学员基本生活需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安排人员定期对休息场

所和生活设施进行检查、保洁和维护,保证设施设备清洁、卫生,能够正常使用。

在场地内设置休息场所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1) 休息区避免设置在弯道出口、坡底、倒车入库项目设施等高风险地点附近,休息区的

出入口避免直接通向训练道路。

(2) 在休息区边界外设置缓冲区,并在休息区域与训练设施之

间,特别是与车辆运行区

域之

间合理设置安全隔离设施。

(3) 休息区地面使用防滑材料,配置的遮阳棚、座椅等设施应牢固、无尖锐的边角。

(4) 从休息区域到办公区、卫生间等设施之

间设置安全的人行通道。

(5) 在进入休息区的通道和周边设置“休息区”“减速慢行”“禁止训练车辆入内”等明

显的标志牌。

(6) 休息区域宜处于视频监控设施的监控范围内。

I 2场地绿化布置

► [GB/T 30341 —2025 标准条文】

6.3教练场内训练道路两侧及场内空地应进行绿化布置。教练场地绿化率应符合国

家和地方相关绿化规划。

条支释

GB/T 30341—2025的6. 3条是关于场地绿化的要求。

汽车在场内驾驶训练时,一般处于低速运行状态,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和噪声,废气

172第六章教练场技术要求

污染和噪声污染也会危害学员、教练员以场地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对包括办公、教学、生活、教练场等区域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周

围环境进行必要的植树、绿化布置,一方面,可以美化环境、净化空气、隔离噪声和夏季

遮阳,为学员创造一个优美、愉快、轻松的训练环境;另一方面,可以起到训练项目与训

间有效隔离的效果,提高教学的安全。教练场内不同区域绿化布置的作用见

练项目

表 6-6-6 0

教练场内不同区域绿化布置的作用 表6-6-6

绿化区域绿化布置的作用

建筑物周围防风、防夏日的强光和西晒,减弱噪声,防粉尘和美化环境等

场地道路两侧 满足道路遮阳、降温、阻挡灰尘、减弱噪声、吸滞有害气体和净化空气等要求

场地训练项目

间 减少训练项目

间的干扰

停车场 有利于汽车集散、人车分隔、保障安全,不影响夜间照明,并应考虑改善环境,为车辆遮阳

教练场地边缘 减少周边道路或场地的粉尘的影响,阻隔噪声,消除活动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场地通道

增强隔离、引导和分流作用,不得妨碍驾驶员的行车视线

与道路出入口处

因此,标准GB/T 30341-2025要求教练场内训练道路两侧及场内空地应进行绿化布

置,种植花草树木,避免应用大面积的场地硬化。需要注意的是,除训练特殊需求外,交叉

口处不应设置高大密集的植物,应种植低矮的灌木、草皮、花卉等,以保证满足行车视距

要求。

教练场地的绿化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做到环境整洁,有条件的机动车驾驶

员培训机构可以考虑规划设计公园式、花园式的培训环境。

第七章 教学设施设备要求

教学设施设备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驾驶培训教学、实现驾驶培训素质教育的

关键载体。本章是对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关于普

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有关教学设施设备要求的说

明。考虑到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等车型驾驶培训内容的特殊性,标准明确

相关教学设施设备的配置要求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教学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见表7-0-1。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设施设备配置要求的比较 表7-0-1

单位为台或套

各级驾培机构的教学设施设备数量要求

设备类别 序号设备名称

GB/T 30340—2013 GB/T 30340—2025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1 计算机 N30 N20 N10 N10 '5 N2

2 多媒体教学软件及设备 22 N1 N1 N2 N1 mi

教学与模拟

3 教学磁板 N1 '1 — — —

设备

4 机动车驾驶模拟器, N20 >10 N20 N10 N5

车辆安全带保护作用体验

5

N1 N1 N1 N1 N1

装置

教学管理

信息系统

教学挂图

模型教具

6 计时培训应用平台b >1 N1 N1 mi N1

7 课堂教学计时终端 N1 N1 N1 mi '1

8 车载计时终端。 按教练车数量1 : 1配置 按教练车数量1 : 1配置

9 模拟训练计时终端C N1 N1 21 N1 N1 N1

10 交通信号挂图 N2 N1 N1 N2 mi N1

11 机动车结构及工作原理挂图 >2 N1 N1 N2

12 透明或实物整车解剖模型 N1 N1 N1

发动机(动力系统)透明或

13

N1 N1 N1 三1 N1 N1

解剖模型

174第七章教学设施设备要求

续上表

各级驾培机构的教学设施设备数量要求

设备类别 序号设备名称

GB/T 30340—2013 GB/T 30340—2025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14 心肺复苏训练模拟人 N1 N1 N1 N1 N1

医学救护

急救用品(包括止血带、三

用具

15

角巾、固定夹板、包扎纱布及

ml N1 N1 N1

汽车急救包等)

a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应符合JT/T 378的要求。

b计时培训应用平台应符合JT/T 1302. 2的要求。

。课堂教学计时终端、车载计时终端和模拟训练计时终端应符合JT/T 1302. 1的要求。

第一节理论教学设施设备

本部分介绍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理论教

学设施设备的要求,共有6条内容。

—、培训教材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6.1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为学员提供满足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培

训教学大纲要求、正式出版的规范化培训教材。

6.6. 1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为学员提供符合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

格培训教学大纲要求、国家统一编写的正式出版培训教材。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6.1,6.6.1条分别是针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

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教材的要求。

培训教材是教学知识的重要载体,它将零散的知识点组织成逻辑清晰、结构完整的体系,

这样有利于学员开展系统性的学习,也有利于教练员进行备课和统一教学标准。驾培机构为

学员提供教材或学习材料是一种通行的做法,因此,标准要求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

为学员提供正式出版的规范化培训教材,同时,考虑到道路运输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标准要

求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为学员提供国家统一编写的正式出版培训教材。

此处的正式出版,是指在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具备图书出版资质的单位出版。根据

《出版管理条例》《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的规定,在正式出版前,出版物须经过图书出版单位

17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选题论证、图书

稿件三审三校等

严格的质量管理程序;出版物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载明

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复制者、发行者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在版编目数据、

出版日期、刊期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出版物使用语言文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标

准、规范,经过

严格的质量管理,这样才能确保图书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对于规范化的培训教材,首先,教材内容要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

运发[2022]36号)、《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纲》(交运发[2012]687号)

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教学大纲》(交办运〔2024〕45号)等文件确定的各类培

训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培训学时进行编写,覆盖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教学知识点。其

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材知识模块的编排逻辑符合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的形成规律,从业培

训教材知识模块的编排逻辑符合从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形成规律,教材的知识内容准确、语

言文字使用规范。自2004年以来,为了推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素质教育,根据不同培训车

型的安全驾驶特点,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写了《安全驾驶从这里开始》系列培训教材,供驾培机

构选用。

二、多媒体教学系统

► [ GB / 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6.2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配备多媒体教学软件及设备,支持教练员进行

课堂理论教学。

6.6.2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配备多媒体教学软件及设备,支持教练

员进行课堂理论教学。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6.2,6.6.2条分别是针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

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具备多媒体教学条件的要求。

多媒体教学是综合计算机、图像处理、教育学等众多学科与技术的一门综合性技术,集

图形、文字、图像、声音和动画等多种媒体介质于一体,使教学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直观、表现

力丰富、良好的交互性以及信息容量大等特点,比如,利用动画模拟展现车辆结构部件的工

作原理,利用视频复现事故真实的过程,这样能充分调动学员的视觉和听觉感官,增加学员

学习的兴趣,提高培训效果。

《驾培管理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要保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充分利用

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培训质量。《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 36

号)提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可采取多媒体

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

结合多媒体教学所具有的优越性以及相关法规政策对多媒体教学的支持,标准要求驾

176第七章教学设施设备要求

培机构应配备多媒体教学软件及设备,支持教练员进行课堂理论教学。需要注意的是,在多

媒体教学中,教练员是教学的主导者,而多媒体软件及设备是教练员达成教学目标的工具。

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内容应当满足《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 J36号)

的要求,包括教学项目、教学内容及培训学时等,确保教练员能够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

教学,保证教学效果。

考虑到我国互联网技术以及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普及,学员能够不受地域限制进行线上

学习,对驾培机构计算机设备的需求减少,因此,标准在修订时,将一级、二级和三级驾培机

构计算机的配置数量分别降低为10台、5台和2台。

三、网络远程理论教学系统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6.3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宜为学员提供网络远程理论教学,网络远程理论

教学平台和网络课程应满足教学大纲及相关规范要求。

条丈释

GB/T30340—2025的5.6.3条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具备网络远程理论教

学条件的要求。

网络远程教学技术是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和通信信息等技术和设备,依托专业的网络教

学平台,实现异地、实时教与学的全新教学模式。和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相比,网络教学虽

然缺少学员与教练员现场的教学互动,但是支持学员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参与课程学习,

反复观看课程回放,可以提高学习的便利性。因此,网络教学技术不仅在学历教育

被广泛

使用,而

还在各个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中得以应用。

《驾培管理规定》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均支持驾

培机构采取远程网络教学方式开展理论培训,同时教学大纲还规定驾驶培训理论教学中,课

堂教学不得低于6学时。可见,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是课堂教学的一种补充,并不能完全替代

课堂理论教学。因此,标准鼓励驾培机构为学员提供网络远程理论教学。

网络课程和网络教学平台是网络远程教学的重要载体。2017年,为了规范网络远程

理论教学,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技术规范》(交通运输部

公告第64号),对网络课程从教学素材、知识

产权、课程内容及教学知识点、文字错误率、课

程播放、学时要求、教学设计和页面设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对网络远程教学平台提出了功

能、性能和运营服务要求,包括平台用户注册与身份验证、在线支付、课件学习、信息记录、学

习行为控制、在线测试,以及平台用户管理、教学素材和教学课件管理等。为了确保网络远

程理论教学的质量和效果,标准要求网络远程理论教学平台和网络课程应满足教学大纲及

《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技术规范》(交通运输部公告第64号)等规范要求。近

17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年来,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等专业机构开展了网络远程教学课程和教学平台质量评价

工作,为行业筛选出优质的网络远程教学技术产品,支持驾培机构保证网络远程教学的

质量。

四、其他教学设施设备

► [ GB / 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6.4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学设备应符合表5的要求。提供无轨电车、

有轨电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等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专

用教学设备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确定。

6.6.4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配备以下教学设施设备:

a)机动车结构及工作原理挂图、透明或实物整车解剖模型;

6.6.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配备以下教学设施设备:

a)符合GB 13392规定式样的危险货物标志、标记和标志牌等的教学挂图;

条文释

GB/T 30340—2025的5.6.4条表格中

的第9项至第12项,6.6.4 a) ,6.6.5 a)条分别是

针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配置教学挂图、教学模

型模具的要求。

| 1教学挂囹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的规定,“道路交通安

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部分包括道路交通信号、车辆结构常识等教学内容,要求学员掌

握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交通警察手势的含义和作用,了解车辆

的基本构成及各组成部分的基本功能。此外,《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

纲》(交运发〔2012〕687号)规定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培训内容包括汽车维护基本知识、汽车

常见故障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教学大纲》(交办运[2024]45号)规定道路

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危险货物的分类及特性、危险货物运输罐体及车辆标

记与标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用安全设施设备、危险货物罐体结构特点、车辆安全检

查等。

教学挂图是一种教学辅助工具,通过将文字信息转化为图像符号,直观地呈现知识要

点,帮助学生学习和理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常见的挂图有交通信号挂图、车辆结构组

成及工作原理挂图、危险货物类型特点挂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挂图等。

与教学动画或视频比较,教学挂图对使用场所条件要求不高,使用方式灵活,既可以悬

挂在教学、休息场所或者行人通道等明显的位置,方便学员自学,也可以由教练员在课堂讲

解知识点时配合展示使用。因此,虽然驾培机构配备有多媒体教学软件,但是标准仍要求一

178第七章教学设施设备要求

级、二级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别要配备2套、1套和1套交通信号挂图、机动

车结构及工作原理挂图,要求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配备机动车结构及工作

原理挂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还应配备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

辆标志》(GB 13392—2023)规定式样的危险货物标志、标记和标志牌等的教学挂图。

2教学模型模具—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J36号)、《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

资格培训教学大纲》(交运发〔2012〕687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教学大纲》

(交办运〔2024〕45号)等文件分别针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提出了机动车基本知识的培训要求。

燃油汽车以发动机为动力源,通常还包括行驶系、转向系和制动系等多个功能系统,而

电动汽车的动力系统不同,由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部件组成。汽车各个组成

部件的内部结构复杂,各个功能系统的工作原理抽象,对于初次接触机动车相关知识的学员

而言,往往很难理解。教学模型模具是一种三维立体教具,可以模仿某个

部件的内部结构并

进行剖开或透明化处理,让学员直观地看到部件的内部构造,并可以采用动态演示的方式直

观展示功能系统的工作原理,让抽象、专业的知识变得通俗易懂,这是教学挂图和实车都无

法轻易实现的。

综上所述,标准要求一级、二级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均要配备1套透明或

实物整车解剖模型、发动机(动力系统)透明或解剖模型,要求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机构配置透明或实物整车解剖模型。

第二节模拟和体验式教学设施设备

本部分介绍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模拟教

学和体验式教学设施设备的要求,共有6条内容。

―、汽车驾驶模拟器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6.4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学设备应符合表5的要求。提供无轨电车、

有轨电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等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专

用教学设备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确定。

6.6.3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配备2台及以上汽车驾驶模拟器。汽车

驾驶模拟器应具有雨雾天气和冰雪路面条件下驾驶训练、山区道路驾驶训练、防御性驾驶

训练及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训练等内容,符合JT/T 378的要求。

17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条文释

GB/T 30340—2025的5.6.4条表格中

的第3项,6.6.3条分别是针对普通机动车驾驶

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配置汽车驾驶模拟器的要求。

切:汽车驾驶模拟训练的优势

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是具有汽车驾驶操作功能的教学、培训仿真设备,它利用虚拟仿真

技术呈现驾驶训练环境,包括汽车行驶过程

的虚拟视景、音响效果和运动仿真,并通过操

纵部件与虚拟的训练环境进行交互,让学员产生真实驾驶训练的感觉。

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是一种安全、高效、绿色、经济的培训教学工具,它在汽车驾驶员、

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利用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开展驾

飞行员、地铁驾驶员和船员技能培训

驶训练,可以弥补实车训练的不足:

(1) 可以让学员在短时间内熟练掌握“五大件”的正确操作动作,建立起各种交通环境下

条件反射式的操作技能,尽快地从以操作训练为主的静态练习过渡并适应实车的动态训练;

(2) 可以随时、反复地进行某项操作技能的训练,而

还可以模拟各种危险的驾驶场景,

发生事故不会对学员造成伤害,驾驶训练安全性较好;

(3) 减少实车训练带来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节约训练成本。

|圆汽车驾驶模拟器型号与功能要求

《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XJT/T 378-2022)对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的分类与型号、基本

构成及部件要求、功能配置及其要求、试验方法等进行了规定。

按照驾驶视景呈现方式及动感模拟功能的不同,将汽车驾驶模拟器分为三种形式,各型

汽车驾驶模拟器应当具备的功能见表7-2-1:

(1) 非互动型(I型),驾驶视景不随模拟驾驶操作而变化;

(2) 互动型(]1型),驾驶视景跟随模拟驾驶操作而变化;

(3) 动感型(皿型),驾驶视景和动感模拟相匹配

且均跟随模拟驾驶操作而变化。

各型汽车驾驶模拟器功能配置要求 表7-2-1

序号 功能 I型模拟器 II型模拟器 hi型模拟器

1

起动 V V V

2 熄火 V V V

3

手动挡 V V V

4 手动自动互换 V V V

离合

驾驶操作

5 自动挡 X X X

6 转向 V V V

7 行车制动 V V V

8 驻车制动 V V V

180第七章教学设施设备要求

续上表

序号 功能 I型模拟器 n型模拟器 in型模拟器

9

加速和减速 V V V

10 换挡 V V V

11 鸣喇叭 V V V

驾驶操作

12 刮水器刮动 O V V

13 照明、信号灯光变化 O V V

14

示范教学视频 V V V

15

视景图像 V V V

16 交通环境声音模拟 O V V

驾驶

驾驶视景

17 语音引导 O V V

操作

视景

18 语音识别 O O O

19 错误驾驶操作提示 V V V

20 模拟动感 X X V

21

视景和驾驶操作信息采集传输 V V V

培训过程

22 培训学时信息记录与传输 V V V

信息采集

23 驾驶过程评价 V V V

传输与评价

24 驾驶过程回放 V V V

25

基础驾驶训练 V V V

26 场地驾驶训练 — O O

27 一般道路驾驶训练 O O O

28 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驾驶训练 O V V

教学课程

29 山区道路驾驶训练 O V V

30 高速公路驾驶训练 O V V

31 . 防御性驾驶训练 O V V

32 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训练 O O V

注:“ V”表示应具备;“ O ”表示宜具备;“一”表示不作要求;“ X ”表示不具备。

汽车驾驶模拟器还按照所模拟车辆的车型类别分为客车(A类)、货车(B类)和小型汽

车(C类),按照所模拟车辆变速器类型分为手动挡(M型)、自动挡(A型)和手动自动互换

(M/A型),实现与教练车车型的衔接。

3汽车驾驶模拟器配置要求

《驾培管理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保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充分利用

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培训质量。《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规

定,“基础和场地驾驶”中“操纵装置的规范操作”和“起步前车辆检查与调整”教学内容,“道

18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路驾驶”中,,夜间驾驶”“恶劣条件下的驾驶”,,山区道路驾驶,,“高速公路驾驶,,等内容,可采

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模拟教学学时不得超过6学时。因此,标准延续原有的规定,要求一

级、二级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别配置20台、10台和5台汽车驾驶模拟器。

《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纲》(交运发[2012]687号)要求道路旅客

运输驾驶员要掌握典型道路环境、恶劣气象条件、高速公路等条件下的危险源辨识与防御性

驾驶的方法。考虑到从业资格培训规

模和培训学时相对较少,标准要求道路运输驾驶员从

业资格培训机构要配备2台及以上汽车驾驶模拟器。

驾培机构在选用驾驶模拟器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选购功能和技术性能满足《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JT/T 378)要求的汽车驾驶模拟

器,确保汽车驾驶模拟器满足教学要求。

(2) 汽车驾驶模拟训练过程做好培训信息记录,并与计时培训系统联网,及时上传培训

学时等信息。

二、货物装载与加固教学设备

► [ GB / 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6.6提供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

中任意一种车型培训服务的,应配备以下货物装

载与加固教学设备、工具:

a) 长管状货物、长柱状货物、长条状货物、长片状货物、卷状货物等货物模型;

b) 不带前墙、厢门的车厢模型,其地板配置系固点,侧墙配置栓固导轨;

c) 托盘,合成纤维拴紧带总成、链条捆绑总成、钢

绳捆绑总成等拴紧装置,楔块、挡

木、立杆、阻挡支架、阻挡网、充气袋等阻挡限位装置;

d) 设有前挡板和后挡板且两侧配置系固点的操作台,操作台宜具有捆绑加固状态预

紧力显示功能。

6.6.4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配备以下教学设施设备:

c)符合5.6.6要求的货物装载与加固教学设备、工具;

条丈释又

GB/T 30340—2025的5.6.6,6.6.4 c)条分别是针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

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配置货物装载与加固教学设备、工具的要求。

1英物装燹与加固壑掌设鱼胃置的必要性

公路货运作为社会主要的货物运输方式,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日渐成为

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支撑性行业。然而,因货物装载不规范或者没有对货物进行合理的加

固,导致货物遗撒和车辆侧翻等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驾驶员和其他交通参与

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给企业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182第七章教学设施设备要求

货物装载和加固是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关键环节。驾驶员掌握正确的货物装载和加固

方法,对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交运发[2022J36号)规定,申领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学员应当掌握货物装载

知识,包括熟知货物装载质量、顺序及拼装配载要求,掌握货物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掌握常见

货物捆扎、固定等方法及运输途

货物装载检查方法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

教学大纲》(交办运[2024]45号)也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要学习掌握危险货物装

卸条件及作业要求以及散装、包件危险货物装卸知识。

为了引导培训机构采用体验式教学方式开展货物装卸与加固专

项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标准从典型货物模型、拴紧装置、阻挡限位装置或材料、托盘、操作台、车厢模型及附件等方

面,要求提供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

中任意一种车型培训服务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

构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配备货物装载与加固教学设备、工具。

2货物模型

货物按照其外形或包装形状,分为包装箱、长管状、长柱状、长条状、长片状、卷状、筒形

等多种常见的形式。其中,长管状货物、长柱状货物、长条状货物、长片状货物、卷状货物因

其特殊的形状和重量等因素,对运载车辆及货物装载与加固的要求较高。因此,标准要求培

训机构应配置长管状货物、长柱状货物、长条状货物、长片状货物、卷状货物等货物模型:

(1) 长管状货物模型,用于模拟钢管、PVC管等货物的装载和加固教学。货物模型呈中

空结构,长度大于直径。

(2) 长柱状货物模型,用于模拟圆木、实心金属棒等货物的装载和加固教学。货物模型

的截面多为圆形或方形,长度大于直径。

(3) 长条状货物模型,用于模拟木板、预制板等货物的装载和加固教学。货物模型较为

狭长,宽度和高度尺寸较小。

(4) 长片状货物模型,用于模拟钢板、玻璃等货物的装载和加固教学。货物模型的厚度

较薄、长度和宽度尺寸较大,且容易发生弯曲或变形。

(5) 卷状货物模型,用于模拟钢卷、纸卷、线缆等货物的装载和加固教学。货物模型为圆

柱状、中

空结构。

为了便于教学的开展,货物模型在能够展现实际货物外形特点的基础上,其长度或圆直

径等尺寸适当小型化,且

采用轻质、具有一定强度的材料制作。

I 3拴紧装置

对货物进行固定时,通常采用拴紧固定、阻挡限位固定或者两者同时配合使用。拴紧装

置是通过施加拉力将货物固定在车辆底板或货厢上的部件总成,是货物拴紧固定所使用的

工具。常用的栓紧装置有合成纤维栓紧带总成、链条捆绑总成、钢

绳捆绑总成:

(1)合成纤维拴紧带总成由织带、拉紧装置、端配件组成,具有重量轻、强度高、柔韧性好

18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的特点,是一种常用的拴紧捆绑装置。织带的破断拉力与其宽度有关,织带宽度越大,可施

加的拴紧力越大。标准织带的宽度尺寸分为25mm、38mm、50mm、75mm和100mm,其中

50mm织带较为常用。

(2) 链条捆绑总成由链条和链条拉紧器等组成,具有强度高、耐磨性好的特点,常用于捆

绑重量较大的货物。

绳捆绑总成由钢

绳和拴紧器等组成,具有极高的强度和韧性,常用于捆绑大

(3) 钢

型、重型货物。

驾培机构要选用符合《道路车辆装载物固定装置安全性第2部分:合成纤维拴紧带总

成》(GB/T 23914.2)等标准规范的拴紧装置实物,以增强教学的实用性。

I 4阻挡限位装置或材料

阻挡限位是使用特定装置或材料与货物包装直接接触,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

向或纵向位移的方式。常见的阻挡限位装置或材料包括楔块、挡木、立杆、阻挡支架、阻挡

网、充气袋等:

(1) 楔块一般为上宽下窄的楔形木块或金属块,常用于对圆柱形和轮式货物的阻挡加固。

(2) 挡木一般为长方形木块,常用于在货物两端和两侧进行阻挡加固。

(3) 立杆通常为金属杆,根据车厢高度,竖直放置于厢顶部和底板之

间,阻挡货物位移。

(4) 阻挡支架通常是用木材打造成的框架,用于支撑和阻挡货物。

(5) 阻挡网是一种四个

边角带固定点、具有一定强度的柔性网,用于阻挡或防止货厢的

末端货物倒塌、倾斜。

(6) 充气袋是一种可充气的袋状物,用于对货物

间或者货物与车厢之间的空隙进行填

充,起到缓冲和限位的作用。

|曝托盘

托盘是一种用来集装成件包装货物、散堆装货物的水平硬板。托盘适应机械化装卸作

业要求,可以提高装卸作业效率,减少装卸中的货物破损,已广泛应用于生

产、运输、仓储和

流通等领域。

托盘按照材质分为木质托盘、塑料托盘、纸基托盘及复合材料托盘等。常用的标准托盘

尺寸有 1.2m X 1.0m 和 1. lrnxl.lm。

缶操作台

栏板货车是一种常见的货车车型,其车厢四周有前墙、侧栏板和后栏板。按照《营运货

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178)的规定,货车车厢按左右对称布置有若干个

系固点或紧绳器,

同时车厢两侧边还可钩挂拴紧装置。

为了模拟栏板货车的货物装载与加固教学,标准要求培训机构配备设有前挡板和后挡板

且两侧配置系固点的操作台,前挡板用于模拟车厢的前墙,后挡板用于模拟车厢的后栏板。同

184第七章教学设施设备要求

时,为了更加直观地了解货物拴紧情况,鼓励培训机构配备的操作台具有捆绑加固状态预紧

力显示功能,即通过平台布设的传感装置实时采集和显示拴紧装置对货物施加的预紧力。

考虑到货物模型具有一定的自重和体积,不适合在教学中

频繁搬运,因此,可以设置若

干个方形的立体操作台,将长管状货物、长柱状货物、长条状货物、长片状货物、卷状货物等

货物模型及相应的拴紧和阻挡限位装置,分类集成放置在不同的操作台上,便于开展教学。

| 7车厢模型及附件

厢式货车具有封闭结构的车厢,在城市物流配送

被广泛应用。厢式货车在运行过程

中,因车辆颠簸、紧急制动或急转弯等,容易造成车厢内货物发生滑移、倾倒,进而影响行车

安全。厢式货车的车厢侧墙、地板往往配置有导轨、系固点,方便货物装卸和固定。

为了针对厢式货车这种典型车型开展货物加固教学,标准要求培训机构配备不带前墙、

厢门的车厢模型,其地板配置系固点,侧墙配置栓固导轨。其中,地板系固点用于连接拴紧

装置,栓固导轨则可用于安装阻挡限位装置或配合使用拴紧装置。

三、其他教学设备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6.4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学设备应符合表5的要求。提供无轨电车、

有轨电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等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专

用教学设备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确定。

    1. 5提供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

中任意一种车型培训服务的,应配备轮胎气压

表、轮胎花纹深度尺、千斤顶、套筒把手、扭力扳手、检验锤、便携式照明器具以及举升设备

或地沟等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常见故障诊断和处置相关的教学设备、工具。

6.6.4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配备以下教学设施设备:

b)符合5.6.5要求的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常见故障诊断和处置相关的教学设备、

工具;

d) 急救用品(包括止血带、三角巾、固定夹板、包扎纱布等)、心肺复苏训练模拟人等

伤员救护教学设备;

e) 便携式灭火器、消防标牌等消防教学设备。

6.6.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配备以下教学设施设备:

b)反光背心、防爆的便携式照明设备、防护性手套、眼部防护装备(如护目镜)、防毒

面具等个人防护装备。

条支释

| ]圭匏安全暨呆护作用体验装置

GB/T 30340—2025的5.6.4条表格第4项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配置车辆

18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安全带保护作用体验装置的要求。

交通事故原因分析发现,超速行驶是影响行驶安全的重要因素。超速行驶不仅易引发

事故,更会让事故的“破坏力”呈几何级上升。根据物理学原理,车辆动能与速度的平方成正

比,如车速从50km/h提升至lOOkm/h时,其撞击动能会增加4倍。当车辆发生碰撞或遇到

意外采取紧急制动时,所形成的巨大惯性作用力会使驾乘人员与车内物体发生二次碰撞,甚

至会将人抛离座位或抛出车外,极易造成严

重的伤害。如果驾乘人员系好了安全带,则安全

带能将驾乘人员牢牢地束缚在座位上,有效防止二次碰撞的发生。

为了让学员能够直观体验安全带的作用和效果,标准要求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配置车辆安全带保护作用体验装置。车辆安全带保护作用体验装置主要是用于让体验者体

验到车辆碰撞事故的危险性,体验到车辆碰撞瞬间安全带对体验者的安全保护作用,提高体

验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尤其是促进体验者养成遵守交通规则和系好安全带的习惯,体验装置

如图7-2-1所示。20世

纪80年代以来,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在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

育中使用了类似的装置,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图7-2-1车辆安全带保护作用体验装置

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车辆安全带保护作用体验装置时,一方面,工作人员要做好学员

体验活动的组织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体验装置模拟的碰撞速度要合适,既

具有较好的碰撞真实感,又不会对体验者造成健康伤害。

| 2年辆检查教学设备

GB/T 30340—2025的5.6.5,6.6.4 b)条分别是针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

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配置车辆检查维护设备、工具的要求。

货车驾驶往往线路不固定,且

长距离运输较为普遍,在行车前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

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不仅可以保障行车安全,而

还可以避免中途因车辆故障

时停车检修费时、费钱。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规定,申领重型牵引挂车、大

型货车驾驶证的学员应掌握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车辆安全检视的内容和方法,以及车辆

后轮外侧轮胎的拆卸、安装方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教学大纲》(交办运

186第七章教学设施设备要求

[2024J45号)规定驾驶员要掌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辆罐体的检查内容和方法。

因此,标准要求提供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

中任意一种车型培训服务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机构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要配备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常见故障诊断和处置

相关的教学设备、工具。各类车辆检查维护教学设备的作用和适用的教学内容见表7-2-2。使用

教学设备、工具时,要

严格按照设备和工具使用说明书

的操作要求,避免因误使用造成伤害。

车辆检查维护教学设备的作用和适用的教学内容 表7-2-2

序号 教学设备、工具 作用适用的教学内容

1 轮胎气压表 测量轮胎气压,辅助判断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车辆检查维护

2 轮胎花纹深度尺

测虽轮胎胎面花纹深度,辅助判断轮胎是否达到“磨损

极限”车辆检查维护

3 检验锤通过敲击车辆部件产生的声音和手感,判断是否松动或

车辆检查维护、常见故

连接可靠

障处置

4 便携式照明器具 增强作业区域的光照度,包括手电筒、头戴式照明灯等

车辆检查维护

5 举升设备 举升整个

车辆,辅助进行车辆底盘检查、维修作业 常见故障处置

在不举升车辆的条件下,为作业人员进行车辆底盘检查、

车辆检查维护、常见故

6 地沟

维修作业提供空间

障处置

7 千斤顶辅助举升车辆的某个

部位车辆轮胎更换

8 套筒把手 是套筒头、连接杆、手柄的组合,辅助拧紧或拧松螺栓/螺母车辆轮胎更换

9 扭力扳手设定并施加“额定扭矩”,确保螺帕螺母的拧紧力枪标准车辆轮胎更换

3伤员救护教学设备

GB/T 30340—2025的5. 6.4条表格第13项和第14项、6. 6.4 <1)条分别是针对普通机

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配置伤员救护教学设备的要求。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

资格培训教学大纲》(交运发〔2012〕687号)等文件规定,学员应当熟知伤员急救原则及昏迷

不醒、失血、烧伤、中毒、骨折伤员自救、急救的基本要求和方法,了解常用的伤员止血方法。

因此,标准要求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要配备伤

员救护教学设备。各类伤员救护教学设备的作用和适用的教学内容见表7-2-30

伤员救护教学设备的作用和适用的教学内容 表7-2-3

序号 教学设备 作用

适用的教学内容

1 心肺复苏训练模拟人

模拟人体躯干、气道、胸腔结构,用于练习胸外按压、

开放气道、人工呼吸的标准流程及操作要求

昏迷不醒伤员救护教学

18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续上表

序号教学设备作用适用的教学内容
2止血带通过压迫血管阻断血流的急救工具失血伤员救护教学
3三角巾由正方形棉布对角剪开制成,用于头部、躯干、四肢的

包扎,或作为悬吊带固定受伤上肢
失血、骨折伤员救护

教学
4固定夹板辅助支撑骨折部位,防止骨折断端摩擦、移位,包括木

质夹板、塑料夹板、充气夹板骨折伤员救护教学
5包扎纱布用于隔绝污物、吸收渗液、辅助止血,分为无菌纱布

(直接接触伤口)和普通纱布(用于外层固定)
失血、烧伤伤员救护

教学
6汽车急救包随车携带的简易救助材料,通常包含有碘伏、棉片、创

可贴、手套、剪刀等
失血伤员救护教学

I 4 一消防利个人防护葵学设备

GB/T 30340—2025的6.6.4 e)、6.6.5 b)条是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配置安全应急教学设备的要求。

汽车自燃或者碰撞后发生燃烧的事故时有发生。在发生火灾时,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

情、控制火势蔓延的重要工具。消防标牌用于指示或标示现场消防设施设备的位置,提示安

全疏散方向,以及禁止或警告人员不得采取的行为。驾驶员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掌

握各种消防标牌的含义,有助于火灾事故中

进行自救和互救。

危险货物具有爆炸、易燃、有毒、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运输过程

中操作不当容易

造成人身伤亡、财

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规定,生

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

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驾驶员正确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可以避免和减少

伤害。

经营

《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纲》(交运发〔2012〕687号)要求道路旅客

运输驾驶员应当掌握车辆起火、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方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

业人员培训教学大纲》(交办运〔2024〕45号)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掌握专

用安

全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警示牌、导静电拖地带、车载监控设备等)的使用要求,灭火器的使

用方法,应急防护用品的穿戴方法。

结合紧急情况下驾驶员开展自救和互救的现实需求,以及教学大纲的相关教学要求,标

准提出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配备消防教学设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还应当配备个人防护教学装备,见表7-2-4。

188第七章教学设施设备要求

各类消防和个人防护教学设备配备要求 表7-2 - 4

序号教学设备配备要求
1消防教学设备消防标牌 反光背心便携式灭火器适用于扑救A类、B类、C类和E类火灾的灭火器,包括干粉

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
2有关紧急疏散逃生、灭火设备、禁止和警告标志
3使用荧光材料,具有高可视性、起警示作用的服装
4个人防护教学防爆的便携式照明设备以LED光源为核心,通过防爆结构设计,防止内部电弧、火花

或高温引燃外部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确保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安

全使用
5装备防护性手套化学品防护手套、防静电手套,保护手部免于化学品伤害或者

屏蔽静电
6眼部防护装备(如护目镜)具有防护液体飞溅导致眼面部伤害风险的防护用品
7防毒面具过滤式或供氧式呼吸器,防止吸入有毒气体

第三节计时培训系统

训过程

本部分介绍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配备计时培训系统的要求,共有1条内容。

GB/T 30340—2025的5.6.4条表格第5项至第8项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配置计时培训系统设备的要求。

一、 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管理要求

《驾培管理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对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

得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

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内容和学时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开展培训教学活动。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规定了各种培训车型的培训

学时基本要求,以及驾驶培教学日志的格式和内容要素,指导驾培机构客观记录学员驾驶培

的培训学时。

计时培训系统可以采集教练员教学信息和学员培训信息,实现对培训过程的管理和服

务,是驾培机构落实学时制、行业管理部门实施培训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计时培训系统包

括计时终端和计时培训平台两个部分,其中,计时终端负责采集、存储学员培训信息,并通过

存储介质或通信网络将记录的数据信息传输到计时培训平台;计时培训平台负责对学员培

训信息进行审核和统计分析。

二、 计时终端

计时终端是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教学项目、教学内容、培训时长等学员培训信息以及

18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教练员教学信息等的终端设备。《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技术要求》(JT/T

1302.1),按照理论教学、模拟训练和实车训练等教学组织方式的不同,将计时终端分为课堂

教学计时终端、模拟训练计时终端、车载计时终端。

«1课堂散琶计时终端和模拟训练计时终端

课堂教学计时终端和模拟训练计时终端除了支持学员和教练员身份验证、培训信息采

集和存储、培训数据显示、数据传输等功能外,还具有计时培训管理功能,比如,禁止非本驾

培机构的教练员进行教学;在培训过程

中,出现学员同一培训类别的日培训时长超过规定的

日累计最大培训时长时,计时终端自动不再将超出的培训时间计入培训时长。

标准要求驾培机构至少配置1套课堂教学计时终端。对于规模大的驾培机构,为了给

学员提供更好的培训计时服务体验,可按照理论教室的数量相应地配置课堂教学计时终端。

标准要求驾培机构至少配置1套模拟训练计时终端。如果驾培机构配置的互动型和动

感型汽车驾驶模拟器集成了模拟训练计时与管理功能,且能够按规定向计时平台传输培训

过程数据信息,可不再单独配置模拟训练计时终端。

2车载计时终端

车载计时终端是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学员参加实际驾驶操作训练

的教学内容、培训

时长、培训里程、车辆运行位置、行驶速度以及学员和教练员教学过程

的图像等信息的终

端设备。按照设备形式不同,车载计时终端分为固定式终端设备和移动终端设备。

车载计时终端除了支持学员和教练员身份验证、培训信息采集和存储、培训数据显示、

数据传输等功能外,同样具有计时培训管理功能,比如,出现学员的申请培训车型与教练车

型不符、培训过程中停车时长超过允许的预设值、教练车行驶轨迹超出设置的培训区域或路

段、车辆电子标识失效或移动终端设备与车辆电子标识的距离超过有效工作距离等情况时,

计时终端禁止学员和教练员签到,或者不再将超出的培训时间计入培训时长。

因为车载计时终端必须安装在教学车辆内,与教学车辆进行唯一性关联,因此,标准要

求驾培机构必须按照教练车数量进行1:1配置。

三、计时培训平台

《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要求XJT/T 1302.2)按照使用对象及用途不

同,将计时培训平台分为驾培机构计时培训应用平台、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驾驶培训数

据交换与服务平台。

(1) 计时培训应用平台(驾培机构业务平台),实现对驾培机构学员课堂培训、模拟器培

训、实车培训等过程的管理和服务,并与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交互。

(2) 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业务平台),接收驾培机构上

传的信息数据,实现对驾培机构基础信息进行审核及学员计时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并

190第七章教学设施设备要求

与驾驶培训数据交换与服务平台和其他相关部门信息系统进行信息交换和共享。

(3)驾驶培训数据交换与服务平台(全国性的驾培管理服务平台),接收驾驶培训监管

服务平台上传的信息数据,开展业务数据交换和统计,并与相关部门信息系统进行信息

共享。

由此可见,计时培训应用平台是计时培训平台中最底层,也是最基础的数据信息平台,

它是驾培机构履行计时培训管理主体责

的重要手段,因此,标准要求驾培机构应配置符合

JT/T 1302. 2要求的计时培训应用平台。

需要注意的是,计时终端和计时培训应用平台具有教练员和学员身份验证功能,记录有

教练员和学员的身份信息、指纹信息,甚至人脸生物特征信息,驾培机构要通过协议与计时

供应商明确信息保密责任和义务,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依法保护

教练员和学员的隐私。

第八章 办公场所、教室及服务设施要求

本章是对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关于普通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

的办公、教学和服务设施条件的说明。

第一节办公场所与教室

本部分介绍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办公场所与教室等的配置要求,共有10条内容。

一、办公场所及信息公示

I 1办公场所配置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7.1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有与教练场地一体化设计或独立的办公场所,

办公场所应有足够的办公用房、前厅或服务台。

6.7.1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具有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应有足够的办

公用房、前厅或服务台。

7.5.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应有与训练规

相适应的办公、教学和生活

用房,应设有卫生间、饮水设施。办公、教学和生活建筑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消防

设计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室内的采光、通风和照明条件应符合GB 50352、GB 50034

的要求。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7.1、6.7.1和7.5. 1条分别是针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

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办公场所配置

要求。

192第八章办公场所、教室及服务设施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登记事项应包含住所证明。

经登记的公司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且需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位于登记机

关辖区内。

对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主要是为学员

提供教学与服务保障,其登记的经营场所一方面用于日常办公和学员服务,另一方面用于开

展理论教学和模拟驾驶训练。相应的,需要设置包括办公用房、前厅或服务台等功能的办公

场所,其中,前厅或服务台承担学驾咨询、报名受理、缴费等学员服务功能,办公用房主要是

满足经营管理、教学管理、档案管理等教学和管理人员的日常办公需求。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登记的经营场所与教练场地的地理位置设置上存在两种不

同的情形。一部分驾培机构为方便学员实现报名、培训的“一站式”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和学

员体验,采用将经营场所与教练场地一体化设计(相邻布置)方式;还有一部分驾培机构受限

于场地资源条件、区域服务网络布局等客观因素,采用将经营场所与教练场地独立布置(两

间有一定的距离)方式。基于上述实际情况,为兼顾服务便利性与场地资源利用的可行

性,标准规定上述两种布置方式均可采用。无论采用何种模式,办公场所均应具备完整的服

务功能,并设置清晰明确的标识指引,既方便学员识别和使用,也便于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监

督检查。

对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主要是为租赁场地训练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

训机构提供教学和服务保障,其登记的经营场所需要用来满足日常办公、教学和生活保障等

需求。因此,除了配备用于商务洽谈、经营管理、场地管理等的办公场所外,还需要配套教学

用房与生活用房。教学用房是理论教学、模拟驾驶训练等教学场所,生活用房主要是提供卫

生间、饮水设施及室内采暖等服务保障场所,这样可以方便租赁场地训练的普通机动车驾驶

员培训机构为学员提供一体化的培训教学。

[2培训机构基本信息公正—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7.2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在前厅或服务台显著位置公示经营项目、培训

能力、培训车型、教学大纲、学驾流程、收费项目、收费和退费标准、教练员、教练场地、招生

(站)点、培训预约和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信息。

6.7.2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在前厅或服务台显著位置公示经营项

目、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纲、收费项目、收费和退费标准、教练员、投诉方

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信息。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7.2,6.7.2条分别是针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

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在前厅或服务台公示信息的要求。

19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信息公开是增强学驾服务透明度、保障学员知情权和选择权、引导学员参与监督的重要

措,也是驾培机构规范经营、诚信服务的重要体现。《驾培管理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培训内容、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情况。因此,标准要求

培训机构重点对其培训业务范围、教学大纲与教学资源、收费与培训服务等信息进行公示:

(1)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公示经营项目(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培训能

力(一级、二级或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车型(GB/T 30340—2025中4. 4条

规定的部分或全部车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培训学时)、学驾流程、收

费项目、收费和退费标准、教练员(聘用的教练员姓名、带教车型及教学质量信誉考核情况

等)、教练场地、招生(站)点、培训预约方式、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信息。

(2)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公示经营项目(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

格培训业务、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

学大纲(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培训学时)、收费项目、收费和退费标准、教练员(聘

用的教练员姓名、教学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等)、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

信息。

二、教室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7.3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设置课堂理论教室、模拟驾驶训练教室、教具教

室和档案室;提供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

中任意一种车型培训服务的,还应配备货物装

栽与加固教学教室;一级和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还应设置计算机教室。教室

和档案室的面积应符合表6的要求。

教室和档案室面积要求 表6

单位为平方米

教室类型面积要求

未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的 单间面积'50,且人均N1.2

课堂理论教室a

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的 单间面积N30,且人均、1.2

模拟驾驶训练教室 N30

计算机教室 N15

教具教室 N30

货物装载与加固教学教室 280

档案室 N20

a课堂理论培训每班次人数应不超过120人。

194第八章办公场所、教室及服务设施要求

6.5.2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设置课堂理论教室、模拟驾驶训练教室、

教具教室、货物装载与加固教学教室。模拟驾驶训练教室的面积应与模拟训练组织相适

应,不小于15m2o其他教室的面积应符合5.7.3的要求。

6.7.3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设置档案室,档案室面积应不小

于 20 m2 o

条文释又*

GB/T 30340—2025的5.7.3,6.5. 2和6.7.3条分别是针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

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各类教室的设置要求。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道路旅客运输驾驶

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纲》(交运发[2012] 687号)的规定,驾驶培训按照教学组织方式

不同,分为理论教学、模拟驾驶训练和实车驾驶训练;按照场所的不同,分为室内教学和室

外训练。教室是放置教学设施设备,支持在室内开展理论教学和模拟驾驶训练等的重要

场所。

1课堂理论教室

课堂理论教室是教练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机动车基本知识、安全

文明驾驶知识、防御性驾驶知识、紧急情况应急处置知识、危险化学品知识等驾驶理论知识

以及道路运输法律法规、道路运输知识等从业培训理论知识集

中授课的场所。理论教室的

面积需要满足学员学习空间、视听效果和人员安全疏散等的需求。

根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规定,中学演示实验室(一般为设置有

书写功能座椅的阶梯教室)的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44m2,当可容纳100名学生使用时,人

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2m2。根据《办公建设设计标准XJGJ/T 67-2019)的规定,小会议室

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0?,中会议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01!?;有会议桌的

中、小会议室的人均

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m2,无会议桌的

中、小会议室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lm2o

驾培机构一般采用大班授课的方式,理论教室通常设计为阶梯教室,且

配备独立、有书

写功能的座椅,或者联排书写桌椅。因此,参照上述相关标准,要求驾培机构单间课堂理论

教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50m2,且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23°考虑到提供网络远程理论教

学的驾培机构,学员参加理论教学的培训学时减少,因此,适当降低了单间教室的使用面积

要求,即要求单间教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30静。同时,综合考虑课堂秩序维护、后排学员视

听效果和人员安全疏散需求,规定课堂理论培训每班次人数不超过120人。

I 2模拟驾驶训练教室

模拟驾驶训练教室用于放置汽车驾驶模拟设备,为学员提供基础驾驶操作、复杂路况及

恶劣天气等模拟驾驶训练。模拟驾驶训练教室的面积除满足模拟设备摆放外,还需要预留

19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合适的行人通道,满足教练员现场进行训练指导和人员安全疏散等需求。

标准规定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配置不少于5台汽车驾驶模拟设备,按照

单台模拟设备所需的室内面积约3 ~4m2计算,驾驶模拟器之间预留必要的行人通道,模拟

驾驶训练教室的使用面积应不小于30m2o标准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

配置不少于2台汽车驾驶设备,相应的,模拟驾驶训练教室的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5m2(预留

更多的通道面积)。

;3教具教室

教具教室用于展示汽车教学模型模具或部件实物,以及教学挂图等,进行机动车构

造、工作原理、日常维护、常见故障判断等内容的教学。教具教室的面积除满足教学模型

模具摆放外,还需要预留合适的行人通道,满足教练员现场讲解、学员观摩和人员安全疏

散等需求。

汽车整车解剖模型、发动机(动力系统)解剖模型或部件实物占用面积约15 ~20m2,因

此,标准要求教具教室的使用面积应不小于30m2 o

'4货物装载与加固教学教室

货物装载与加固教学教室是针对提供重型牵引挂车、大型货车培训服务的普通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机构以及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用于开展货物货物与加固体验式

教学的场所。货物装载与加固教学教室的面积除满足操作台、车厢模型及货物模型、拴紧和

阻挡限位装置等教学器具的摆放外,还需要预留合适的行人通道和观摩区,满足教练员现场

示范教学、学员观摩与操作练习、人员安全疏散等需求。

综合考虑若干个操作台和车厢模型的布设,以及教练员示范教学、学员观摩与操作练习

等对空间的需求,标准要求货物装载与加固教学教室的使用面积总共不小于80m2o

|知计算机教室

计算机教室用于学员自主进行网络在线学习、模拟理论考试和预约培训等活动。计算

机教室的面积除满足桌椅布置和计算机设备摆放外,还需要预留行人通道和人员安全疏散

等需求。

标准规定一级、二级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分别配置不少于10台、5台和

2台计算机,因此,仅要求一级和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单独设置使用面积不小于

15m2的计算机教室,方便对计算机进行统一管理。

I 6.档案室

档案室是集

中、安全地保存学员档案、教练员档案、车辆档案等各类档案资料的

用场

所,其独立设置是保障档案完整性、安全性与管理规范性。档案室的面积除满足档案柜布置

外,还需要预留行人通道和人员安全疏散等需求。

考虑到各类档案分类、分区域布置,以及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4年的要求,标准要求

196第八章办公场所、教室及服务设施要求

档案室的使用面积应不小于20m2 o

三、危险化学品实验室

► [ GB / 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6.5.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设置危险化学品实验室,配置

以下设施设备、标志:

a) 具备演示危险化学品物理形态、主要危险特性的试验台、实验器皿;

b) 常见危险化学品样本及包装容器;

c) 常见危险化学品样本、个人防护装备等存储柜;

d) 灭火器、应急隔离桶等安全防护设施;

e) 符合GB 2894要求的安全标志。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6.5.3条是关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设置

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的要求。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教学大纲》(交办运[2024)45号)的规定,

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培训内容包括危险货物的分类及各种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

等。传统的课堂讲授模式,难以让学员对危险特性形成直观的认知,而通过实物展示和

实验演示,可以将教学知识具体化、形象化,让学员深刻理解其潜在风险,提高培训效

果。因此,标准提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设置危险化学品实

验室:

(1) 试验台、实验器皿。利用实验器皿盛装常见的危险物品,或者在安全受控条件下演

示危险物品的危险特性,例如,展示物质的燃烧特性、酸碱腐蚀特性等。

(2) 常见危险化学品样本及包装容器。妥善保存少量性质较为稳定的固态、液态危险化

学品样本,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桶、箱和罐等容器,让学员认识危险化学品,掌握危险化学品

包装类型、标识标签以及装运查验要点。

(3) 配置存储柜。存储教学用危险化学品样本和个人防护装备,加强危险品和防护装备

的安全管理。

(4) 灭火器、应急隔离桶等安全防护设施。让学员了解常见的火灾应急装备及其使用方

法,同时,对实验室发生火灾起到应急保障作用。

(5) 安全标志。实验室作为高风险的教学场所,在实验室内及相邻区域设置符合标准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 2894—2025)的安全标志,比如,当心火灾、当心腐蚀等警告标志,

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饮用等禁止标志以及安全出口提示标志,可以对进入实验室区域

的人员起到警示和提示作用。

19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第二节建筑设施安全和室内环境条件

本部分介绍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办公与教学建筑设施应具备的安全和室内环境条件,共有4

条内容。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7.4办公及教学建筑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设计应符合GB 50016的要

求;室内的采光、通风和照明条件应符合GB 50352,GB 50034的要求。

6.5.4教学建筑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设计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室

内的采光、通风和照明条件应符合GB 50352,GB 50034的要求。

6.7.4办公建筑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设计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室

内的采光、通风和照明条件应符合GB 50352,GB 50034的要求。

7.5.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应有与训练规

相适应的办公、教学和生活

用房,应设有卫生间、饮水设施*办公、教学和生活建筑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消防

设计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室内的采光、通风和照明条件应符合GB 50352,GB 50034

的要求。

条文释

GB/T 30340—2025的5.7.4,6.5.4和6.7.4、7.5.1条分别是关于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

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办公、教学

建筑设施的消防、采光、通风和照明要求。

一、消防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生

经营单位必须保障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配置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

期组织检查维护。驾培机构的经营场所通常设有教室、办公场所等室内场所,部分驾培机构

还为住宿学员提供生活用房,这些场所的学员和工作人员集

中,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

是降低安全风险、保障人员生命财

产安全的必要措施。

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消防

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等的规定。《建筑防火通用

规范》(GB 55037—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规定了民用建筑应根据

其使用性质、高度和面积确定耐火等级,建筑

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对不同耐火等

级建筑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灭火救援设施(包括消防车道、

198第八章办公场所、教室及服务设施要求

救援场地和入口等)、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包括室内灭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等)的设置等进行了规定。《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规定了消防给水与

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防烟与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要求。

在建筑使用或运营期间,应确保疏散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不被占用、堵塞或封闭;建筑

周围的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保持畅通,其范围内不应存放机动车辆,不应设置

隔离桩、栏杆等可能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

二、采光、通风和照明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

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室内采光良好,能够保证室内光线充足,有利于使用者

的身心健康,减少照明设备的使用,节约能源。良好的通风条件,能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减

少病菌滋生和疾病传播,同样有利于使用者的健康。在自然光不足时,通过照明维持合适的

可见度,是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由此可见,在建筑设计、建造和装修中,良好的采光、

通风和照明是居住质量的重要标准。

] 建筑物室内采光、通风和照明要求 I

} 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352—2019)4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

} 50033—2013)对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的采光要求见表8-2-1。 {

| 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表8-2-1 |

侧面采光

建筑类型采光等级 场所名称

采光系数标准值

室内天然光照度

教育建筑

办公建筑

(%)

标准值(lx)

in 专

用教室、实验室、阶梯教室、教师办公室 3.0 450

V走道、楼梯间、卫生间 1.0 150

m 办公室、会议室 3.0 450

w 档案室 2.0 300

V走道、楼梯间、卫生间 1.0 150

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对建筑物提出以下通风条件

要求:

(1)建筑物应根据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要求设置与室外空气直接流通的外窗或洞

口;当不能设置外窗和洞口时,应另设置通风设施。

19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2)生活、工作的房间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1/20,进出

风开口的位置应避免设在通风不良区域,且应避免进出风开口气流短路。

(3 )建筑内的公共卫生间宜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24)从照度、眩目控制、照度均匀度、光源

与显色性等方面对建筑用房提出了照明要求,见表8-2-2。

建筑照明标准值 表8-2-2

参考平面

照度标准值

统一眩光值

照度均匀度

显色指数

建筑类型 房间或场所

及其高度

(lx)

(UGR)

标准值(U。)

标准值(RQ

普通办公室、会议室 0.75m水平面 300 19 0.60 80

办公建筑

接待室、前台、档案室 0.75m水平面 200 0.40 80

服务大厅 0.75m水平面 300 22 0.40 80

教室、实验室课桌面、

实验桌面

300 19 0.60 80

教育建筑

多媒体教室 0.75m水平面 300 19 0.60 80

计算机教室 0.75m水平面 500 19 0.60 80

楼梯间 地面 100 22 0.40 80

走廊、流动区域、楼

地面 50 25 0.40 60

梯间

公共建筑

休息室 地面 100 22 0.40 80

厕所 地面 75 0.40 60

第三节培训服务设施

本部分介绍了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共有13条内容。

一、培训预约与学员满意度评价设施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8.1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提供网络(电话)预约、学员自主选择教练员、学

员满意度评价及网络或电话投诉受理等服务。

6.8.2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提供学员满意度评价及网络或电话投诉

受理等服务。

200第八章办公场所、教室及服务设施要求

条丈释

GB/T 30340—2025的5. 8. 1、6. 8. 2条分别是针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

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提供培训预约、学员满意度评价及投诉受理等服务的

要求。

| 1培训预约服务

为学员提供培训预约服务,是推行驾驶培训学时制、增强学员消费自主权的一项

举措,

有利于学员根据自身的学习或工作时间来灵活安排驾驶训练的时间,有利于学员选择执教

的教练员。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时预约制度,并

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和预约方式。因此,标准要求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为学员

提供网络(电话)预约、学员自主选择教练员等服务。

在实践

中,驾培机构需要遵循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服务规范》(JT/T

1099-2016)的规定:一方面要为学员提供现场预约、电话预约和网络预约服务,在经营场所

和预约网站公示预约流程、教练员信息等内容,让学员方便地了解该项服务;另一方面,要配

置自助设备、预约

线电话或网络系统,让学员可通过自助设备或网络系统查询教练员教学

评价、预约情况,并自主选择培训日期、时段和教练员。

[2学员满意度评价和投诉处理

学员满意度是指学员对驾培机构提供的培训服务的主观感受和满意程度,可以反

映出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学驾环境、教练员表现等的优劣,帮助驾培机构发现改进的空

间,提升培训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学员投诉是学员对驾培机构培训经营活动的一种

监督行为,是维护学员自身权益和推动驾培机构及时发现经营管理漏洞和问题的重要

途径。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

方权利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培训服务,保障学员自主选择教练员等合法权益。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培训内容、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情况。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学员满意度评价,学员满意度评价应当包括教学质量、服务质

量、教学环境、教学方式、教练员评价等内容。

因此,标准要求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提

供学员满意度评价及网络或电话投诉受理等服务,赋

予学员监督权。在实践

中,驾培机构需

要遵循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服务规范XJT/T 1099-2016)的规定:一方面驾培

机构要建立学员满意度回访制度,在学员培训期间和完成所有培训学时后,定期开展满意度

调查,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培训服务工作。另一方面驾培机构除在经营场所设置意见箱

或意见簿外,还要提供客服热线或专

设的投诉电话、网站或移动终端投诉平台等投诉

举报方

20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式;除节假日外,投诉

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

举报受理工作时间不少于每周5 X 8小时。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8.3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具有符合GA/T 963要求的图板橱窗或实物展

台、警示教育活动室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

6.8.3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具有符合GA/T 963要求的图板橱窗或

实物展台、警示教育活动室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

7.5.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应具有符合GA/T 963要求的图板橱窗或实

物展台、警示教育活动室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

标准释又

GB/T 30340—2025的5.8.3.6.8.3和7.5.4条分别是针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

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配置交通安全宣

传教育设施的要求。

! 1交通安全宴甘壑宜的意义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的重要方式。驾

培机构不仅是传授驾驶技能的场所,更是开展交通安全启蒙教育、塑造驾驶员安全文明理念

的关键阵地。学员驾驶技能培训期间是驾驶习惯与安全意识形成的关键阶段,同步进行系

统、直观的警示教育,有助于其深刻认识交通违法行为的

重危害,理解安全驾驶的核心价

值,从一开始就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驾驶观,而且会对驾驶员整个

驾驶生涯的安全

行为产生深远影响。

近年来,公安部联合交通运输部开展了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即要求驾校设立

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或基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法治课、播放一部交通安全警示教

育片、组织一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举

行一场新驾驶人宣誓仪式。

| 2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配置要求

根据标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XGA/T 963-2024)的规定,道路交通

安全宣传教育设施主要包括:标语牌、条幅标语、宣传栏(墙报)、宣传展板、交通安全体验设

备、事故残骸车展台等。

针对驾培机构人员流动性大、学员需反复熟悉理论知识的特点,驾培机构可以在报名大

厅、候训区、理论教室走廊等公共区域设置宣传标语、墙报、宣传栏等固定宣传阵地,用于系

统、长期地展示交通法规、驾驶操作规范、危险辨识、文明驾驶要求等基础知识,营造无处不

在的安全学习氛围,方便学员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学习。

202第八章办公场所、教室及服务设施要求

针对学员对交通事故后果缺乏直观认知的特点,驾培机构可以通过设置事故残骸车展

台,并配以简明的事故原因、违法情节及后果说明,为学员提供更具冲击力的现场警示教育,

使其深刻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巨大危害,从而在学车之初就牢固树立对法律的敬畏

之心。

有条件的驾培机构还可以建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学员和社会群众开展专业系统

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无障碍设施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8.5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的,应在办公

区域、教学区域和生活区域设置符合GB 50763要求的无障碍设施和无障碍标志。

7.5.5为残疾人驾驶训练提供服务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应在办公区

域、教学区域和生活区域设置符合GB 50763要求的无障碍设施和无障碍标志。

标准释又

GB/T 30340—2025的5. 8. 5、7. 5. 5条分别是针对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设置无障碍设施的要求。

[1无障碍设施配置的必要性

允许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驾驶技能培训并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是国家保障残疾人权

益、提高其生活品质的重要政策。2009年12月,公安部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

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允许左下肢缺失或者

丧失运动功能的以及右下肢、双下肢缺失

或者

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驾驶

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允许佩戴助听

设备能够达到规定条件的和手指末节残缺或右手拇指缺失的残疾人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

动挡汽车,并专

门增设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准驾车型。2010年,交通运

输部组织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残疾人驾驶培训教学大纲(试行)》(交运发〔2010〕

218号),对残疾人驾驶培训内容、培训学时进行了规定。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发布的《机

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令第172号)延续和修改了残疾人驾驶培训、准许相关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相关

规定。

残疾人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参加驾驶培训期间在通行、使用设施等方面面临其他人不

曾遇到的障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

无障碍设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驾培机构

作为服务提供方,有责任和义务主动消除这些环境障碍,为其创造与其他学员平等、便利的

学习条件。因此,标准要求为残疾人提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机构,以及为残疾人驾驶训练提供服务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应在办公区域、

20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义

教学区域和生活区域设置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要求的无障碍设施和无障碍

标志。

I 2为障碍设施配置要求

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

规定了无障碍出入口、轮椅坡道、无障碍通道和门、无障碍楼梯和台阶、无障碍电梯、扶手等

无障碍通行设施,公共卫生间、低位服务设施、信息无障碍、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等无障碍服

务设施,以及无障碍标志等的设计和建设要求。驾培机构应参照上述标准要求进行设计,

比如:

(1) 从培训机构的主入口开始,设置符合规范的无障碍出入口(如平坡出入口或坡度适

宜的轮椅坡道),规划并形成连续、通畅的无障碍通行流线,确保使用轮椅或其他设备帮助学

员能够自主、安全地进出建筑。

(2) 办公区域的服务台(前厅)设置低位服务窗口或柜台,方便轮椅使用者进行咨询和

办理手续。理论教室设置便于轮椅进入和使用的座位空间。建筑内部的主要通道为无障碍

通道,确保净宽度满足轮椅回转要求,地面平整、防滑,避免出现高差,并在必要位置安装扶

手。卫生间设置独立的无障碍厕位,内部空间尺寸需满足轮椅转向要求,配备坐便器、安全

抓杆、低位洗手盆等设施。停车区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3) 所有无障碍设施均需配设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要求的无障碍标志

牌,其图形符号、尺寸、颜色和安装位置均应规范、醒目,起到明确的指示和引导作用。

四、其他服务设施

► [GB/T 30340—2025 标准条文]

5.8.2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在教学区域提供教练员和学员休息场所,设有

卫生间、饮水设施。

5.8.4 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提供餐饮、图书

阅读室等服务,应配备紧急

救护药品和设备以及车辆外部清洗等设施、设备。

6.8.1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在教学区域提供休息座椅,设有卫生间、

饮水设施。

7.5.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应提供餐饮、教练员与学员休息场所等设施,

配备紧急救护药品和设备。

7.5.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应配备与其训练规

相适应的汽车维修场

所、车辆外部清洗等设施、设备。

标准释

GB/T 30340—2025的5. 8.2和5. 8.4、6. 8. 1、7. 5. 2和7.5.3条分别是针对普通机动车

204第八章办公场所、教室及服务设施要求

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配

置休息场所、生活服务设施、紧急救护药品和设备等的要求。

;1休息和生活场所

根据《驾培管理规定》的规定,学员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在课堂教学中,

学员和教练员都处于紧张状态,连续的理论培训会让学员和教练员产生身心疲劳,而在完成一

段时间(比如45分钟左右)的理论培训后,适当安排课间休息是一种科学的教学组织方法。

标准要求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要在教学区域提供休息场所,设置卫生间、饮水设施等生活设施,满

足教练员和学员休息、卫生和饮水等基本需求。需要注意的是,休息场所应设置必要的座

椅,保持整洁、卫生,休息区域宜处于视频监控设施的监控范围内。培训机构应安排工作人

员定期对生活设施进行检查、保洁和维护,保证生活设施清洁、卫生,能够正常使用。

|2餐级服务

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训练规

较大,

每日参加培训的学员人数众多,提供卫生、便捷的餐饮服务,能够有效解决学员和教练员的

后顾

之忧,使其能更专注于培训活动。

考虑到学员和工作人员的就餐时间集

中,食堂的建设规

要与就餐人数相适应,减少就

餐人员长时间等待。无论是自建食堂,还是与有资质的餐饮单位合作提供送餐服务,餐饮服

务都必须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标准,餐饮服

务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确保从食材采购、储存、加工到供应的全过程安

全可控。食堂的环境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杀。

;3图书

阅读室

图书

阅读室作为教学区域的延伸,通过配备适量的

书桌、座椅、书架和书籍刊物,为学员

课后自学、阅读休闲读物提供安静、舒适、轻松的环境,这样有利于提升学员服务体验和驾培

机构服务形象。

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培训规

较大,每天参加训练的人数较多,

且学生身

份学员的占比较高,为了增强校园的人文环境、提升服务内涵,满足学员在校园内多样化的

需求,标准要求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置图书

阅读室。驾培机构可以利用图书

阅读室组织开展读书分享、安全知识讨论等互动性较强的活动,丰富学员的学习形式,促进

学习交流。

| 4紧急救护药品和设备

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经营性教练场具有培训规模大、人员密集的特点,学

员、教练员等可能会突发疾病或训练中受伤等。为有效应对学员和教练员突发伤病情况,保

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标准要求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

20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营性教练场应配备紧急救护药品和设备。

学员和教练员在校期间重点防范的是中暑、外伤、扭伤、心绞痛等常见病症,一级普通机

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需要相应地配置紧急救护药品和设

备,在专业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前能够进行初步处置:

(1) 防暑降温药品,比如体温计、风油精、十滴水或蕾香正气水等;

(2) 消毒包扎用品,比如碘伏消毒液、75%医用酒精、消毒棉签、创可贴、无菌纱布、医用

胶布、绷带、三角巾、止血带、医用手套等;

(3) 扭伤治疗药品,比如跌伤或扭伤喷雾剂、冰袋等;

(4) 缓解心绞痛药品,比如硝酸甘油片。

此外,有条件的驾培机构还可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人的心脏骤停是致命的紧

急情况,抢救的“黄金时间”仅有短短数分钟。在紧急情况下,使用AED能极大提高心脏骤

停患者的生存率。AED应放置在人员集

中、易于取用的醒目位置,如服务大厅、休息区等附

近,并配有清晰的操作指南标识。

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要建立紧急救护药

品和设备使用与管理制度,组织教练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由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等专业机构提

供的急救技能培训,指定专人负责急救物品和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药品无过期、设备功能

正常。

|5车辆外部清洗和维修设施

车辆外部清洗设施主要是让教练车保持外观清洁,既能确保驾驶员视野清晰、灯光照明

不受影响,提高训练的安全性,又能提高培训机构的服务形象。车辆维修设施主要是为教练

车提供例行维护、小修快修等便利服务,确保车辆在训练期间能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减少因

车辆故障导致长时间的训练

中断。考虑到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经营性教练场的训练规模大,教练车数量多,标准要求其配备与训练规

相适应的汽车

维修场所、车辆夕卜部清洗等设施、设备。

培训机构在配备车辆外部清洗和维修设施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不影响训练安全。车辆清洗作业和维修作业要选择在场地边缘或独立区域,设有明

确的车辆进出口通道,避免影响正常的教学训练秩序和安全。

(2) 保证作业安全。车辆清洗作业和维修作业区域的地面坚实、平整,标志清晰,作业人

员规范作业。

(3) 节约用水。优先考虑节水、环保型设备,如高压微水冲洗设备或循环水洗车系统。

(4) 防范废水污染。洗车废水中含有油污、泥沙等污染物,若直接排放,会对环境造成污

染。因此,需配套建设洗车废水截留、回收与处理设施,确保废水经过沉淀、隔油等处理后,

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九章 教练场选址与规划设计

本章结合两项国家标准的要求,介绍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选址影响因素、场地规划设计方法,以及部分典型的教练场地设计实例,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同仁进行教练场选址、设计提供参考。

第一节 教练场选址影响因素

本部分主要介绍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选址应考虑的因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

练场的选址是场地规划设计的前置环节,需综合平衡政策合规性、地形适配性、安全可靠性、

运营便利性、成本可控性等因素,避免因选址不当导致无法满足业务备案的要求或者造成场

地建设、运营成本过高,以及形成安全隐患等。

一、政策与标准合规性

驾培机构教练场的选址、规划设计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要求,做

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具备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避免因违规导致场地无法备案或正常

使用。

1二yth性质合规

土地使用的合规是场地选址的首要前提。教练场用地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的规定,严

禁占用耕地、基本农田、林地、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严守用地红线。

| 2用地符合规划

若教练场选址在城市近郊,需符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避免因城市扩张、道路建设规划

等置于拆迁区域,导致场地建成后短期内面

临搬迁,造成投资浪费。

经营者可以提前联系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确认场地选址是否符合区域内城乡规

划,并联系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确认预选址场地面积等是否满足业务备案要求。同时,尽量避

免在已有多家教练场的区域重复建设,造成市场供需失衡,影响企业经营效益。

20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二、 场地地形适配性

I]场地规

选址时,经营者需要根据企业拟投入的教练车车型类别及其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教练

场的训练规

模和用地规

模。比如,根据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的要求,仅提供小型汽车类培训服务的教练场,用地不少于10000m2 (约15

亩),可容纳20辆小型汽车同时训练;之后每增加1辆小型汽车,需增加400m2用地。

|2地形平整度

场地的地形、地貌是影响教练场规划、设计的最主要因素。经营者要优先选择地形平

坦、排水良好、无明显高差的地块,减少台阶分割、地基回填等施工成本。同时,充分利用场

地的地形特点,比如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训练项目设施可利用场地道路的自然坡度,减少人

工堆筑成本。

|3地形规整度

经营者要考虑场地的空间利用率,尽量选择规则地形的地块,比如建设提供大型客货车训

练的教练场,要选择长方形地块(长边不小于500m),更便于后期规划布局设计,减少土地浪

费。若地形不规整,例如L型、多边形场地,需确保场地内规整区域能够满足主要训练项目设

施的技术参数要求(例如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模拟高速公路、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模拟隧

道等训练项目设施),避免因地形限制,无法容纳培训车型对应的全部训练项目设施。

三、 安全可靠性

选址时,经营者需要评估训练场地周边及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源头规避风险,为后

期安全运营奠定基础。

| 1—周边环境安金一

教练场尽量远离学校、医院、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与加油站、加气站、化

工厂等易燃易爆场所与危险设施以及铁路、高速公路等保持合理的距离。若选址周边有环

境敏感区域,需提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做环境影响评价,预判训练时产

生的噪声、车辆尾气等

是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4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等标准的要求,避

免后期因环保不达标被责令整改甚至停业。

I 2场地地庾与自筮火毒的

_

教练场要避开软土地基、采空区、暗沟、断层带等地质不稳定区域,防止后期场地沉降导

致路面开裂、设施损坏;要避免选址在低洼易涝区、山体滑坡隐患区,确保场地无洪水、滑坡

等自然灾害发生,降低后期应急救灾成本。场地需具备自然排水坡度,或临

近市政排水管

网,避免雨天积水影响训练。

208第九章教练场选址与规划设计

四、 交通与生活便利性

教练场的交通与生活便利性会影响学员对驾培机构的选择,交通便捷、生活便利的教练场

往往是驾培机构吸引学员的一个招牌,对驾培机构的招生、培训与持续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11交通便利

多数潜在学车人员在选择驾培机构时,教练场的可达性是一个重要因素。教练场要尽

量靠近主干道路,有公交、地铁接驳,或者驾培机构开通从地铁站或主要居民区到教练场地

的学员接驳班车,解决学员培训期间的通勤问题。

I圈生活便利

除了交通便利外,场地周边要有便利店、餐饮店等生活服务设施,满足学员训练期间的

基本生活需求。若周边区域人口较为密集,往往生活服务设施配置相对较好。若周边配套

薄弱,需在场地内或附近增设超市,甚至设置餐厅、住宿设施。

五、 成本可控性

教练场选址需综合评估土地获取成本、建设成本和运维成本,平衡前期投入与后期运

维,避免因成本过高导致经营效益不佳。

! 1_ 土地焚取成咨

将教学、办公区和训练区集

中布设的,选择场地时,不宜离城市中心太远;将教学、办公

区与训练区分开布设的,可以将教学、办公区设置在城市内部,将教练场设置在避开核心城

区地段的城市近郊,减少教练场的用地成本。

教练场建设一次性投资大,经营者要选择土地长租的方式,比如土地租赁年限不少于io

年,避免重复建设或短期续租费用波动风险;注意避开有建筑物、林木等地上附着物的地块,

减少拆迁补偿、林木移栽等额外成本。

:2建设成本

优先选用平坦空旷地块,减少场地平整费用支出。选址需靠近市政供水、供电管网,减

少因远距离铺设管线等基础设施增加成本。

运维成本

选择水电价格较低的区域,可以降低后期的运营成本。场地周边

可以方便教练车日常加油、充电,减少车辆调度时间与往返成本,提升运行效率。

近加油或充电站点,

六、 长期发展性

选址时,场地规

要适度,与训练规

相适应,同时预留可扩展的空间,考虑未来3 ~5

年后的运营需求,适配驾培行业政策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避免因场地限制无法升级改造。

20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

| 1场地可扩展性

选址时,经营者要尽量选择周边有空地的区域,或在自身场地内部预留10%左右的空

地,用于后期新增训练项目设施或服务设施;若未来计划增加大型车辆相关的训练项目设

施,还需确保场地在长度方向有足够的线性空间,避免因地形限制无法扩展。

| 2行业发展趋整迺配

选址时,经营者要兼顾驾培行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需求,确认场地周边是否有新能源

充电桩建设条件,如市政电网容量是否支持,或在场地停车场内预留充电桩车位,适配新能

源教练车;确保场地有安装智能设备的条件,如地下预留穿线管,用于摄像头、定位系统等的

线路铺设,避免后期凿路布线,影响训练运营。

综上所述,影响教练场地选址的因素多样,为了筛选符合条件的地块,经营者需要依据

培训业务需求与发展规划,开展现场勘察:

(1) 地质勘察。对于场地的地质条件,要提前检测土壤承载力,确保地面能承受拟配置

教练车的反复碾压,避免土质塌陷。

(2) 市政配套。明确教练场内水、电、通信管网等接入条件,确保训练场内照明、交通信

号、监控、机房等用电保障。

(3) 场地与周边环境。勘察并记录场地内和周边建筑物、高压线、树木等障碍物的具体

位置,在规划设计前提前做好位置标记,避免影响驾驶训练安全。

第二节 教练场地规划设计方法

本部分主要介绍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规划设计的步骤和方法。教练场地规划设

计的优劣,直接影响学员训练安全和训练效率,进而影响驾培机构的社会经济效益。教练场

地规划设计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以合规运营为前提、以满足训练需求为核心、以保障训练

安全为底线,要遵循需求导向、规范先行、安全优先、功能适配和训练流畅的原则。

―、需求分析与规划定位

要明确教练场地的服务对象、训练规

模和训练功能,为后续场地设计提供依据:

(1) 学驾需求分析。结合近年来当地的人口规

模、实际学驾人数、学驾需求变化趋势预

测以及驾培机构和教练场地保有量等情况,合理确定驾培机构的培训业务范围和年培训能

力,比如,提供哪些培训车型的学员培训服务以及拟配置的教练车数量。

(2) 教练场地训练规

模和训练功能定位。根据教练车配置情况以及不同培训车型的基

础和场地驾驶训练需求,依据两项国家标准的规定,确定所需的教练场地最低总面积以及场

地内各种训练项目设施、训练道路的配置需求。

210第九章教练场选址与规划设计

二、总平面布局设计

在确定教练场地的训练规

模和训练功能定位后,再进行教练场地总平面布局规划,提高场

地容积率和土地使用效率。通过合理规划场地布局和功能分区,优化场内的交通流线,使教练

场地既能满足驾驶技能训练、教学和生活需求,又能避免训练冲突,确保训练秩序和安全。

1分区规划原则

教练场地需按照基础驾驶项目训练、道路驾驶训练及辅助功能等进行科学分区,避免不

同训练项目

间互相干扰,同时便于场地管理,提高场地使用效率。场地功能分区规划应遵

循以下原则:

(1) 动静分离原则。在教练场内,基础驾驶项目训练、道路驾驶训练等区域是教练车高频

运行的训练区域,属于动态区域,而学员生活区、休息区等辅助功能区则是禁止教练车行经的

区域,属于静态等候区。设计时,要根据GB/T 30341—2025的规定,在教练场地与办公、教学

和生活等区域之

间设置物理隔离设施;同时,将场内休息区与训练区域进行必要的隔离。

(2) 人车分离原则。要根据GB/T 30341—2025的规定,按人车分离的原则布置行车道、

人行通道、无障碍通道等设施,合理组织场内的人流和车流。

(3) 就近关联原则。要考虑各训练项目的特点和训练项目

间的有效衔接,以及道路的

转弯半径。将同类项目集

中布局设计,如倒车入库、侧方停车相邻,便于学员连续性训练。

(4) 流线单向原则。设计单向循环通道,避免教练车交叉逆行,减少交通冲突及碰撞风险。

2典型分区规划

  1. 项目训练区

项目训练区主要是指场地内各种训练项目设施所使用的区域。教练场地应根据教练车

车型及数量、GB/T 30341—2025中

附录B的要求配置训练项目设施。

  1. 道路训练区与缓冲区

道路训练区主要是指场地内各种训练道路所使用的区域。场内训练道路总面积根据

GB/T 30341—2025的附录A进行测算。根据GB/T 30341—2025的规定,训练道路应合理

利用地形,形成多种复杂的路型、路况,增加路线交叉点和汇合点;训练道路应相互联通形成

循环路线网。教练场地内道路的路基路面标准、行车道宽度、道路纵坡、安全防护设施等条

件应符合GB/T 30341—2025的规定。

缓冲区主要是指各训练项目与设施之

间的连接路段所使用的区域。根据GB/T 30341-2025

的要求,训练项目设施衔接处应设置缓冲路段,缓冲路段长度不小于1.5倍或3倍教练车长。

  1. 辅助功能区

辅助功能区包括学员休息区、生活区、办公和教学区、停车区等。学员休息区按照GB/T

30341—2025中服务及其他设施要求执行,办公和教学区按照GB/T 30340—2025中办公场

21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25)释义

所及教室要求执行,停车场按照GB/T 30341-2025中停车场要求执行,可预置电动汽车教

练车充电服务设施。

4)绿化区

绿化区主要是指场地内做绿化布置的区域。根据GB/T 30341—2025中6. 3条的要求,

教练场内训练道路两侧及场内空地应进行绿化布置。绿化隔离带的宽度一般不小于1.0m。

三、训练项目和训练道路详细设计

明确教练场地的功能分区后,再以GB/T 30341-2025为依据,进一步确定训练项目设

施和训练道路的技术参数,明确各功能区域的坐标、面积、设施数量与相对位置。

| ? 1明确训练项目设施和训练道路参数

按“训练优先、辅助配套”原则冽出需布局的训练项目设施清单,并明确各训练项目设

施的尺寸参数和功能关联。

1) 场地训练项目参数

根据GB/T 30341-2025附录B的要求,确定教练场内所需的训练项目设施及配置数

量。根据GB/T 30341—2025附录C的要求,按教练车的车型尺寸参数(长、宽、高及轴距、轮

距)设计各训练项目设施的图形、尺寸及标线。训练场地路面应按照GB/T 30341-2025中

5.1.3条的要求进行压实、平整和硬化,按5.1.4条的要求,设置明显的项目引导标志牌。

训练项目布局可采用对称设计,提高场地利用效率,每个

项目设计为独立单元,不同项

目单元之间留有规定长度的缓冲路段,提高训练的流畅度,避免训练时交通冲突。

2) 场地道路参数

教练场地内道路路基路面标准、行车道宽度、圆曲线半径、道路净空高度、道路纵坡、防

护设施、交叉口设置等,应按照GB/T 30341—2025中5. 2条有关场地道路条件要求进行设

置。道路驾驶训练宜设置为双向车道循环道路,可组织对向车流,实现会车、变更车道、超车

等训练;设置公交站点、学校、交叉路口、人行横道、铁路道口等,模拟城市实际道路路况。

3) 交通信号

条的要求。

教练场内的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应符合GB/T 30341—2025中5. 3

分区域划定边界与相对位置

以“互不干扰、流线顺畅”为原则,按照优先保证训练区、再配置辅助区的原则完成布局,

明确各区域的坐标、面积、设施数量与相对位置。

1)训练区布局

量避免交叉干扰:

训练区为核心功能区,分为基础项目训练区、道路训练区和主要通行道路,项目间应尽

212第九章教练场选址与规划设计

(1) 项目训练区的训练项目设施尽量集中、对称布置。训练项目设施优先集中布局在场地地形平坦的区域,若场地有台阶或自然坡度,则优先利用自然坡度区域规划布置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坡道长度和坡度均应满足设计要求。此外,可以将多组倒车入库和侧方停中对称布局设计,不同项目间留够缓冲路段。曲线行驶与直角转弯训练项目一般布置在场地宽敞区域,出入口自然连接,方便学员连续训练。

(2) 道路训练区设计为循环行驶路线,模拟真实路况。道路训练区应环绕基础项目训练区的各项目训练设施,尽量规划布置在外围,使各训练项目之间衔接顺畅,形成循环路网。场内环形道路的起点和终点一般设置在场地入口附近的发车区或教练车停车区,在环形道路路段上设置公交站、学校、铁路道口、人行横道等模拟城市交通要素,并在循环路上设置交叉路口(包括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各一个),人行便道与车流通道交叉时,需设置人行横道和减速带,引导教练车停车礼让,确保教练车和行人通行安全。

(3) 场地道路分级明确,动线单向循环行驶,减少交叉。场地道路是连接各训练项目与功能区的关键。设计场地内主要道路,包括双向通行的主要道路、连接训练场内各项目间的单向通行道路以及人行通道等支路,需围绕单向循环、人车分流、车型适配设计,防止车流拥堵或训练车辆之间形成交通冲突而发生安全事故。各级道路衔接处设计圆弧转角,避免车辆转弯时发生刮擦。训练场核心动线可按“场地入口-教练车停车区一基础项目训练区一>道路训练区一停车区”的顺序进行布置,避免不同训练阶段的车流互相交叉。基础项目训练区内,例如小型汽车训练场的各训练单元可按“倒车入库T侧方停车T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一直角转弯T曲线行驶”的顺序布置项目设施,形成单元项目间直接衔接,减少教练车在训练区内的往返迂回距离。

2)辅助功能区布局

辅助区应靠近场地入口,服务便捷,同时与训练区进行物理隔离。教练车停车区根据教练车数量和车型设置车位,并行排列,地面画白色停车泊位线,方便车辆进出。学员休息区设遮阳棚、座椅等,设置卫生间、饮水区,休息区与训练区进行物理硬隔离,独立设置学员从休息区到训练区的人行通道。办公区与休息区、停车场、大门入口等相邻,避免人员流动对驾驶训练形成干扰冲突。

四、安全设施与排水系统配置

教练场的训练安全是教练场设计必须考虑的因素。学员为驾驶新手,驾驶操作过程中容易发生误踩加速踏板或误打转向,以及对车辆运行轨迹路线和速度、距离判断错误的情况,因此,安全设计需覆盖主动预警与被动防护,符合GB/T 30341—2025有关场地安全要求,杜绝安全隐患,最大程度降低训练安全风险。

1场地路面

按照GB/T 30341—2025中5.1.3的规定对训练区域的地面进行压实、平整和硬化处车集2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业务条件》(GB/T 30340—2025)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 (GB/T 30341-2025)释义

理,训练区的道路表面宜进行拉毛处理,增强抗滑性。

2交通标志标线

教练场内做好限速管控,且根据需要在场地入口、交叉路口等关键节点设置减速带。训

练场内按照要求规范设置清晰的交通标志、标线,特别是在坡道顶端、转弯路段和交叉路口

等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3安全防护设施

按照GB/T 30341—2025的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比如,教练场地边界处与场外相邻区域

的落差超过2. 0m时,在相应的界限处设置生根的围栏或护栏等防护设施;教练场内交通设

施无刚性棱角等可能造成人员损伤的尖锐凸出结构;训练区与非训练区之间用实体护栏或

绿化墙完全隔离,防止教练车误冲入非训练区;模拟高速公路训练项目的两侧需设置防撞护

栏,应对车辆失控风险;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区的接近坡底需设置挡车器,防止车辆溜坡。

4应急设施

在教练场内训练区、停车区等区域位置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等消

防器材。

| 5黑明迭施

提供夜间驾驶训练的,教练场内应配备照明设施,且照明满足安全训练的需要。训练区

宜安装高杆灯,确保夜间照度。

(6排水系统

场地设0.5% -1%坡度,边缘设排水沟,接入市政排水系统。

第三节 教练场地设计实例